第一章 打砸抢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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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已经兽性大发,完全控制不住怒火,开始往房屋里扔火把,不一会儿,那火焰如无头苍蝇似的,不顾一切向天空窜去,只想把北魏的天空撕开一个口子,而那被夕阳烤得通红的天空正在流血。
张始均当场死亡,张彝倒在血泊中,士兵们像是开闸的洪水,尽情地洗劫着张家的财物和女人。
张宅外,早已聚集了许多百姓围观,他们议论纷纷。人群不远处,站立一位身材高挑、目光炯炯的男子,他一言不发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嘴角有一丝轻微的血迹,一股藏不住的英雄气从双眼之间迸发出来,他叫高欢。
2.破落贵族
这一年是公元519年,高欢23岁,他是一名快递小哥,负责怀朔镇到洛阳的公文专线,今天也是负责送信来到洛阳,刚办完差事,路过此地。
高欢出身渤海高氏,是世家大族,因祖父犯了罪被流放到怀朔镇守边,生活、语言、服饰等已经完全鲜卑化。
怀朔镇是北魏朝廷设置的六个军镇之一,是抵御北方少数民族南下的前沿阵地,以前是鲜卑军人的荣耀,自从孝文帝改革迁都洛阳以来,六镇地位直转急下,变成了蛮荒之地的代名词。
这次京城张宅的打砸抢烧事件,也是鲜卑军人不满自己身份下滑的一种表达。
高欢的父亲因为顶着罪犯家属的帽子,成天醉生梦死,家产完全耗尽,高欢算是从小康之家坠入了贫困,家境贫寒,龙入浅滩,从小由怀朔镇的狱警姐夫尉景一家带大,但家族曾经的辉煌让高欢骨子里依旧散发着高贵气。
高欢嘴角的血迹就来自上一次的公干。
在洛阳,每次负责和高欢碰头的令史麻翔,虽是芝麻小吏,但麻翔和其他官吏一样,从来不正眼瞧这些北方边境的鲜卑大兵。那次正值麻翔心情好,他一边啃着猪蹄一边扔了一块肉给高欢“小高呀,今天辛苦了,来,爷赏你块肉吃。”
即便是破落贵族,高欢仍然对自己有礼节要求,他从不站着吃东西,觉得那样有伤体面,致谢后找了张桌子坐下,准备好刀具开始享用美味。正在用手胡乱擦嘴的麻翔看到了这一幕,勃然大怒“混账东西,谁让你坐的?你有什么资格!”
高欢来不及任何回应,周围的人立刻围上来,麻翔随即抽出腰间的鞭子,暴风骤雨一样砸在高欢身上,对方人多,弓马娴熟的高欢只得忍气吞声。
“别以为穿了丝绸就真以为自己是贵族了,什么玩意儿!呸!”麻翔朝躺在地上的高欢吐了一口,正在滴油的嘴角朝门外努了努,示意属下把他抬出去,扔在大门外。高欢灰头土脸地爬起来,握紧了拳头,眼神坚毅地朝着北方走去。
六年了,六年来日复一日地重复快递小哥的工作,每一次到首都都会受到这些底层汉族官吏的冷眼和奚落,那洛阳的繁华和奢靡似乎和他绝缘。他是强撑着身体骑马回到的怀朔,他不愿意在洛阳歇歇脚,仿佛那会正面他的软弱和妥协一般。
娄昭君一开门,高欢便倒在了她怀里。“啊,怎么了,高郎!”高欢没有力气回答,娄昭君赶紧叫人来把高欢搀扶进了屋。在妻子的悉心照料下,高欢逐渐恢复了意识,想到这些年妻子无微不至的关怀,自己却一事无成不禁悲从中来。
高欢正要开口对妻子说些什么,娄昭君却先开口了“高郎,别说话,好好休息,你永远是我的骄傲。”高欢强忍着泪水,闭上了眼睛,他知道直到现在此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见了妻子娄昭君。
3.郎才女貌
他想起了相遇的那个下午。17岁的高欢已经是器宇轩昂,正和刘贵、侯景、韩轨、蔡俊、司马子如、可朱浑元、贾显度、孙腾等朋友一起打猎,哥们几个有说有笑的骑着马朝着树林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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