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就是被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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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尼玛的兽欲!
一个在公园表演英雄剧的兼职,为什么要用那么不堪入目的招聘标题啊!
如果是演英雄也就算了,至少还能过一把英雄瘾,可偏偏还是穿着破皮套,根本看不到脸的杂鱼怪人。
好家伙!在小爷嘴里建u总部大楼,这特么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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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
为了那每小时15块钱,蓝路还真就忍了。
请理解,在如今的超人社会,一个无父无母,起点孤儿院出身的十六岁无能力者,没工作没学业,还得养活连自己在内的两张嘴,真不是多么容易的事情。
他自己能挨冻挨饿,可是他不能让妹妹也跟着他挨冻挨饿。
否则怎么对得起当初把他们俩从孤儿院绑架出来的绑匪大叔。
当初绑匪大叔哪怕穷得自己水都不舍得喝一口,也没让他俩挨饿。
虽然绑匪大叔的理由是万一他俩饿瘦了,就难卖出去这种比较具有大局观的理由。
但只要忽略微不足道的细节,只记得绑匪大叔好吃好喝供着他俩的话,听起来还是个蛮不错的感人故事。
为了妹妹受罪打工,不丢人!
打工人,加油!
“老哥,千万别让人看到皮套下的脸,万一被我的熟人撞见,我嫌丢人。”
啊这……怎么说呢。
有点想死。
………
………
………
………
“啪!”
游太合拢手中的单行本,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随后挤出一个难以释怀的表情。
“比想象中的还要羞耻啊!十二岁的我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东西,这种狗屎开篇,真亏那群人还能看下去呢!”
游太当年的小说充斥着大量没营养的抖机灵与黄段子,这段开篇已经算是他尽量克制的了。
再往后一些,就会展现出男主角遇到每一名女角色,然后喜闻乐见的发生不小心看到对方正在换衣服的福利桥段。
诸如此类的福利场景虽然不至于让作品被腰斩,但确实算不得是能拿上台面的东西…………直到他把书里登场的美少女全部杀了个精光!
尤其是曾一度被广大读者公认为是第一女主角的妹妹,在主动代替哥哥被反派小b吸成干尸,微笑着流下血泪说出“哥哥,我爱亻……”惨死的时候。
她连一句完整的遗言都没能留下,读者的负面情绪也因此达到了顶峰,寄到编辑部的刀片不计其数。
那段时期,游太做梦都会梦到被身为同班同学的读者用圆规在他身上开洞,放血成和小说中角色一样的干尸。
游太摇了摇头,重新将单行本放回了纸箱。
现在的他并不是人气轻小说作家游刃有鱼,他早已失去那份才能。
无法创作的他,只是一名平凡而普通的男子高中生。
“还是做作业吧。”
陈旧的纸箱,再次回到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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