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七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76章 唐招娣的未婚夫(二更),侯门嫡女之一品夫人,凌七七,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顾明卿去县城买了一整块竹青水纹的布料,她打算亲手给唐瑾睿做一套衣裳。
像这种布料上已经有了图案的布料做衣裳就方便多了,不用针线一点点绣了。
原主是学过女红的,不过原主的女红手艺不是太好,只能说是刚入门。顾明卿继承了原主的记忆,那一点刚入门的女红技艺她也学会了,不过再深一点的,她是不行。
但这绝对不是问题,顾明卿的身边有董妈妈啊!董妈妈不止有一手好厨艺,她的女红更是一等一的。董妈妈曾给顾琴做过一套衣裙。顾琴对董妈妈的手艺都称赞非凡。
放着那么好的老师不请教,顾明卿觉得除非她是傻子!
董妈妈也不藏私,顾明卿想学,她就教。
董妈妈正在教顾明卿女红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顾明卿皱着眉头,“谁啊?”
说着,顾明卿打算去看看,周氏出门正好跟顾明卿撞上,婆媳两个就一块儿走。
“有人在吗,我是大壮。”
大壮?大壮是谁啊?顾明卿好奇了。
周氏听到来人,不禁道,“原来是大壮啊。”
说着,周氏开了门。
站在门外的是一年近二十的男子,他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补丁,脚上穿的草鞋也破了个洞,露出了大拇指。男子的身材健硕,腱子肉怕是很发达,身上的衣服瞧着鼓鼓的。
男子看到周氏,憨厚一笑,“婶子,我——我——我猎到了兔子,想着给你们送来尝尝鲜。”
男子的手上提着一灰毛的兔子,此时那兔子的皮毛上浸满了鲜血,可见兔子是死透了。
周氏看了眼男子手上的兔子,叹了口气,“大壮啊,这兔子你就拎回去吧。你娘身子不好,多吃点肉,正好补补。就是不吃,好歹也把这兔子个卖了换钱,小壮还要读书呢。”
男子摇头,坚定道,“这兔子是我娘让我送来的,婶子你就收下吧,我——”
“就是!我说三嫂,你们三房有钱,不缺肉吃。但是我们其他人缺啊!你们三房成天有啥好吃的,就全都藏着掖着,不给其他人看,现在好不容易其他人送了肉过来,你偏生还要拦着,这算啥?”
唐玉显然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飞奔过来,送男子的手上一把抢过兔子。
男子局促地说着,目光一直朝唐家里面看,“婶子,兔子既然送到了,那——那我就先走了。”
周氏无奈道,“招娣不在,跟着她娘去了外面采野菜了。”
男子闻言,一脸失落,对着周氏点了点头,抿着嘴走了。
顾明卿则有些惊讶,这男子是为了唐招娣来的?如果是现代,顾明卿还能想成是这大壮在追求唐招娣。问题是,这是古代,哪里有男人追女人追的那么明显的。除非是这大壮和唐招娣有关系,比如未婚夫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