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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和风带暖,正是围猎的大好时光。

行宫处在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原,尤其是北面的昆山,密林苍苍苇草茫茫,其中又不乏起伏舒缓的大片草地,是各种野兽生存的上好水草之地,也是便于驰突狩猎的佳场胜地。昆山其所以成为中原围猎的胜地,还在于它有两种极为珍贵且奔跑如飞的灵物,一是银狐,二是麋鹿。在这天下闻名的猎场,这行宫之旅,岂能没有一场大型围猎?凌泽云是个非常精于享乐之道的君主,更是大型围猎的个中高手,因此每年行宫之行必会安排一次围猎。于是,行宫今日格外忙碌。

皇上要出城行猎。陪猎大臣及内侍、禁军从五更就开始忙起来,阖宫上下兴奋异常。车辆、仪仗、马匹、弓箭、帐篷、酒器、赏赐物品、野炊器具等等等等,忙得上下人等穿梭来往。天一亮,凌灏轩已逐一检视妥当。他是围猎总帅,落实细务后又调拨各路军马、指定各大臣的陪猎位置、确定行猎路线、委派各路行猎将领、宣布猎物赏赐等级等等,又是大忙一番。一切妥当,刚好天色大亮。

“皇上出宫!”大殿口吴运铎一声长呼,殿外群臣齐声高呼:“皇上万岁!”

凌泽云全副戎装甲胄,步履轻捷,心情极好,微笑着向臣子挥手,一声令下,三百铁骑浩浩荡荡的向昆山猎场进发。由于保养得好,凌泽云看起来非常年轻,背脊挺直,身材颀长。他有宽阔的额头,深透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和坚毅的嘴角。已经当了近二十年的皇帝,又在盛世,他几乎是踌躇满志。当然,即使是帝王,他的生命里也有很多遗憾,很多无法挽回的事。但是,他喜欢狩猎,给了他一个排遣情绪的渠道,他活得自信且骄傲。这种自信,使他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骑在马背上,他英姿焕发,风度翩翩,一点也不逊色身边的几个武将,卫擎苍、郑国公都比他年轻,可是,就没有他那种“霸气”,也没有他那种“书卷味”。能够把霸气和书卷味集于一身的人不多,他却有这种特质。

辚辚隆隆的马蹄声、鼓号声、脚步声、四野驱赶野兽的呼喝声混杂弥漫,等闲之人耳音闭塞,讲话也不由自主的抬高嗓门。凌泽云却是耳聪目明,不断向四野瞭望。猛然,他眼睛一亮,长剑向高坡后一指,高声命令,“鹿!快!”说话间一抖马缰,骏马展蹄,冲上高坡。坡下绿色的苇草中正有被军士驱赶出来的几只鹿奔跑跳跃。马向坡下冲锋间,凌泽云已经取下硬弓搭上长箭,一箭射出,领头的那只鹿悲鸣一声,倒在苇草中挣扎!

“皇上万岁!”四面山头上围观的将士一齐欢呼。

欢呼声中,骏马已经冲到,凌泽云左手抓着缰绳,伏身一个鱼鹰掠水般的动作,将那头带箭的鹿捞起。

“万岁!万岁!皇上万岁!”漫山遍野又是一阵欢呼跳跃。

凌泽云大笑,看向我“这只鹿赏给若儿吧!”

“谢皇上恩典。”我赶忙谢恩。

凌泽云大笑,“昆山逐鹿,鹿死我手,吉兆也!”他回头看看身边的几个小辈,豪迈地大喊着:“表现一下你们的身手给朕看看!别忘了咱们天昱的天下就是在马背上打下来的,能骑善射是咱们的本色,你们每一个都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天打猎成绩最好的人,朕有重赏!”

话声才落,凌灏清就大声应着:“是!父皇,儿臣就不客气了!”

“谁要你客气?看!前面有只鹿。”凌泽云大笑着指向前方。

“这只鹿是我的了!”凌灏清一勒马往前冲去,回头喊:“大哥!四哥!正卿!我跟你们比赛,看谁第一个拿到头筹!”

“你一定会输给我!”凌灏辰大笑着说,一面追着那只鹿飞骑而去。

正卿并不着急,回头看我,眉眼含笑,道:“若儿,你且等着,今日我为你捉一只银狐回来做围脖。”

“银狐难得!可不是动动嘴就能得到的!”还不待我开口,凌灏轩在一旁凉凉说了一句。

“睿王若有兴致,不如一比高低!”正卿反唇相讥。

“求之不得!”凌灏轩冷笑。

我的脸一寒,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对着正卿轻轻一笑,道:“谁输谁赢我们赛场见!”说着我双腿一夹,马蹄杂沓,伴着一生长长的嘶鸣,已向着林深处奔去。

大队人马轰轰隆隆向北面的山头围来。翻过山头,眼角突然掠到前方林子里闪过一只狐,那狐通体纯白,竟是少见的银狐。

唿哨声连连响起,四面八方都有人追了过去,我来了兴致,一扯缰绳,低笑:“银狐!”

正卿笑着:“我给你带回来!”说着,他一蹬马腹,长鞭扬起,白马如箭一般长驰而出,烟尘如线瞬间消失在我眼前。与此同时,凌灏轩的汗血宝马一声长啸,马蹄飞扬,竟是直逼正卿的白色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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