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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曹团长本人深表赞同。一连半个多月,曹团长都在想一个确切可行的办法。之前没有趁他病要他命,无非就是曹团长不愿意强攻金州匪帮盘踞的险山。

那座险山在当地人的嘴里有着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不回头”。意思就是上山下山只有一条极其狭窄的羊肠小道,就连金州匪帮的人要出门或者回家都必须得鱼贯而行,其中最狭窄的地方连两人通行都不够,回个头都嫌挤,这就是这个名字的来历。

除了那条唯一的交通咽喉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陡峭的崖壁,植被不生。山顶像是平切出来的一个大广场,金州匪帮的人就在那里养精蓄锐。有着这种天险的庇佑,想要拿下他们决非易事。但想想他们在这里称霸了这么久,家底子必然殷实无比,曹团长就难以割舍。

劫掠团固然兵精将强,但在别人险要的主场作战却也显得头疼。整个劫掠团当中,最擅长攀爬的就是那些双臂奇长的山魈勇士,要从峭壁上攀爬上去进行高空作业显然不能把希望寄托于身高三米多,体重超过了千磅的巨林好汉。其他的主力部队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苦恼,他们也并不像是山魈勇士一样擅长攀爬。

曹团长发誓,要是劫掠团再多出一批能够胜任的战士,他早就已经红着眼去搞金州匪帮了。对于曹团长来说,金州匪帮在他心里就是黄灿灿的金币,武装劫掠团主力部队的着落也完全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无巧不巧的是,在曹团长闷闷不乐的节骨眼上,金州匪帮的人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上次金州匪帮大举进犯被打残之后,这么两个月时间,他们显然还恢复不了元气。这次来的并不是他们的盗匪,仅仅是一个经过精心打扮的鬣狗二哥。他并不敢单枪匹马的深入龙潭虎穴,他的身份是金州匪帮派来和曹团长谈业务的使者。

“谁能告诉我,这货是不是谁专程找来逗我开心的?”见到这个所谓使者的第一时间,曹团长一口酒就直接喷了使者一脸。

使者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确实是经过精心打扮来应付这个正式场合的,只不过是那一身衣服的大小有点不合身而已。

这个使者穿着一身丝质的长袍,看样式还是几年前在贵族圈里面风靡一时的小翻领对襟袍。看这身衣服的尺码,显然穿它的人应该是一个风度翩翩身材匀称的人类贵族帅哥才对,更适合的场合也是那些糜烂贵族圈的奢华晚宴。

很明显,这应该是金州匪帮曾经打劫过往的商旅团时候顺手抢来的。盗匪也有自己的审美观,这些东西几乎被抢来除了当做抹脚布之外几乎一点都和他们的世界沾不上边。估计是他们为了显得有礼貌一点,方才翻箱倒柜的找出这么一身行头来给这位勇气可嘉的使者包装一下,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突兀。

曹团长愣是憋了半天,终于把笑意给憋回去了,毕竟别人煞费苦心,不能太不给他们面子了。当这身穿在一个身高两米多的鬣狗盗匪身上,曹团长真心觉得金州匪帮的家伙很善于活跃气氛。

这位使者厚实的胸膛撑得连那件丝袍的扣子都系不上,大大咧咧的敞着,从曹团长的角度看过去可以清楚的看到他旺盛的胸毛从脖颈下方一直蔓延到了他里面仅着的一条宽松裤.衩边缘。而且因为尺码不合适,那位使者两边腋下的缝合线都已经被撑破了,黑油油的腋毛也不甘寂寞的在风中摇摆。任凭那位使者拉扯不停,但是那件“礼服”还是遮上就不能遮下,徒留一双穿着带洞皮靴的大脚随着他昂首挺胸的步伐甩动不已。

“尊敬的曹团长,鄙人谨代表我们金州匪帮的两位首领向你致意!”使者走到曹团长面前,用一个蹩脚的抚胸礼和文绉绉的词句拉开了序幕。

“哦?那我是不是该有劳你们两位当家的牵肠挂肚了?说吧,你来是为了什么?看在你搏我一笑的份上,我今天就不捉弄你了。”曹团长爽朗的拍了拍使者的肩头,巨大的力量直接拍得他差点没有跪下去。

使者一脸嗔怪的揉了揉自己的肩膀,依然有条不紊的道:“我们两位首领想要和曹团长你做一笔生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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