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若初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两百四十七章 母圣的请求,太古混沌诀,只若初见,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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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女不由地开心而笑,仿佛只要萧云答应了,那么所有问题都能解决似的。
留在石殿中说了一会之后,萧云与狐女下了山,回到帐篷之后,只见皮球也跑回来了。它显然是去美餐了一顿,还顺便给萧云带回了一只灵果。
萧云当即吃了,大概能够顶他十天左右的苦修。
——虽然他的苦修不怎么值钱,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狐女不可能陪着他睡一个帐篷,否则非得炸锅不可萧云一个人躺在简易的床上,想着与容雨兰的对话,想要维持现状,那么必须改变两个人的心意:容起桑和大祭天。
没有这两人的坚持,族里当然也不会再推动所谓的公决。
不过,这两人本就是改投有容主族的动者,最坚定的支持者,想要让他们改变心意又谈何容易?
那么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说服族里的大部份人,让他们相信留在这里会比去有容主族更加好
嘿嘿,别人也许很难做到,可萧云乃是魂器师啊
大派好处之下,就不信打动不了人心
因为没有三阶符兵图,萧云暂时还成不了三阶魂器师,也绘制不了三阶符兵图,但武者的群体,总是初灵境和炼体境最多。
只要将这些人“收买”了,那么公投的结果自然也可想而知了。
一晚上过去,艳阳升起,草原上一片金光。
挑战的事情自然传遍了整个氏族,事实上也就千把来人,就那么小的范围,传递起来自然快了。
这些人早早就跑到了营地前,有的还在奶孩子,个个都很兴奋,显然看热闹的习俗在哪都很流行。
没有什么擂台,就是千把人围成了一个大圆圈,便在圈子里面打,谁出了圈就输了当然,直接把人打晕或者开口认输的话,那自然也是赢了。
容金钰早就坐在了圈子中心等着萧云,今天他一身白色的武士服,显得潇洒无比,又让萧云 ... [,!]
(有毁容的冲动了。
事实上,整个狐人族全是俊男美女,根本找不出一个丑的来
萧云与狐女走到人圈附近,有两个人便给他让开了一条道,萧云走进去,狐女则是在原地坐了下来,与其他族人一样,在外面观战。
“只有最勇敢、最强大的人才能称为蛮荒大神的子民,今天、现在,远方而来的地球人、中华民族的萧云将挑战我们氏族年轻一代中最强大的勇士容金钰,让我们为他们欢呼”容起桑站了起来,向着族人介绍道。
“吼吼吼”所有人都是振臂大呼,便是三四岁的小孩也不例外,民风十分彪悍。
而狐人族的武力并不强,像虎人族、象人族、狮人族才是真正的战斗狂,由此可见,整个蛮荒部落又是何等的嗜战他们若是全力攻打大庸,也不用出动大量阳府境的强者,同样数量、同样境界的军队激战之下,赢得肯定是这个狂热的战斗部落
“那么,就让战斗开始吧”容起桑宣布了挑战的开始。
容金钰一跃而起,他抽出了一把剑,材料极好。萧云在魂器师工会的时候,见过不少材料,可以一眼认得出来,这是由“虎血铁”打造而成的
四级材料
没有符兵,就一件器胚。
蛮荒部落果然物产丰富,区区一个活肉境居然就用上了四级材料,难怪惹得大庸、大金都是万分眼红,想要打下这片蛮荒之地
可惜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蛮荒部落有多么恐怖,如果真得深入其中只会全军尽没
“地球人,我不会手下留情的”容金钰大声说道。
萧云微微一笑,道:“我也不需要来,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咻
容金钰立刻动了袭击,他身形弹起,度快得惊人
狐人族最强大的血脉便是九尾天狐,但传承不知道多少万年后,这血脉早就驳杂无比,形成了无数的变化。而容金钰拥有的血脉便是风狐,算是一支很强大的变种,特点就是度快。
萧云的身形也跟着闪动起来,疾风步展开,他的度同样快得惊人,并不比容金钰慢
刷刷刷,圈子里全是两人晃动的人影,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抓到你了”容金钰的身形突然一停,一剑斩出,削向萧云的后背。
萧云露出一抹笑容,容金钰以为他在身法上占了上风,事实上只是萧云懒得与他再纠缠下去。
试试雷兵术
他心念一动,一杆雷矛顿时从他的头顶浮现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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