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王上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九十九章 人生赢家楚留香,文豪娱乐家,白王上朝,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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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这是我看过的所有读物之中,最让我感慨的一句话,《白马》原文之中,汉人少女李文秀躲避仇家追杀与计爷爷相依为命,结识了哈萨克少年苏普,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苏普将其生平第一次猎杀的狼皮送给了李文秀,彼时的李文秀心里生出了一颗叫**情的萌芽,但是苏普的父亲极度讨厌汉人,李文秀为免苏普被责打,偷偷地将狼皮转送给了哈萨克最美的少女阿曼,并再也不与苏普见面。
成年之后苏普真的爱上了阿曼,李文秀瞧在眼里,也只能无奈,此时的李文秀早已是武林高手,把苏普抢回来也是轻而易举,然而当初是李文秀一手将苏普推向了阿曼,那是她自己的选择,她的决意放弃促成了苏普与阿曼的爱情。
如今更加无法拆散他们,只是心里终归是有一些不甘的,当李文秀问苏普是否愿意为她“化蝶”时,明明心中已经知道答案,却偏要问,结果只能心碎一地。
在苏普的心里,李文秀只是他儿时的玩伴,他甚至没有认出来这个一直救他的英雄就是当初那个汉人家的少女。李文秀的一切都被计爷爷看在眼里,计爷爷想带着李文秀回江南,憧憬着与李文秀在江南的生活。
只是这一切只能停留在憧憬里了,计爷爷死了,为了保护李文秀,胆小怕事的计爷爷豁出性命与最惧怕的人动手,那张苍老的人皮面具下露出一张清秀的脸:“江南的杨柳,已抽出嫩芽了,阿秀,你独自回去吧,以后可得小心,计爷爷不能照顾你了……”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靠谱的寻宝图、不存在的宝藏,喜欢的人已经有心爱的姑娘,关心自己的人也已经死了,所有的人都回到了正轨,只有李文秀,牵着白马慢慢得走回江南,一人一白马,就像她刚来时一样。
《白马啸西风》,这是一本最精彩最动人的武侠作品!”
“楼主的话正是我本来想说的,我对《白马》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太多太多了,我就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那时候,我曾经疯狂的爱着她、迷恋她,可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进入过她的内心,她的心中,永远是那个让她钦慕的男人,我曾为此悲痛、难过、痛苦过,可是现在,我想通了,尤其是看着最近《白马》里面这句话,我真的对我那段感情有了从新的认识。
或许,我爱的人不爱我,表面上看是一种痛苦,可它何尝不是一种享受那?因为它让我享受了爱一个人滋味,那种滋味很美妙,虽然痛,但是它仍旧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回忆,最后,我想对所有人说: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他。
如果爱你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上别人,有些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一定拥有,有些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手,人生中有许多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拥有了就一定要好好爱她,男人哭了是因为他真的爱了,女人哭了是因为她真的放弃了。
如果真爱是一种伤害,那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那我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那我选择离开。”
“楼上的言论一看就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并且也让我想起了一位前些日子在上京见到一位久未谋面的同学,当时我们都是甚喜,遂邀杯畅谈近况。
我这位久未谋面的同学,以前可谓是太符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这句话了。
此公多年前亦是我们班闻名遐迩的人物,他痴恋隔壁班女生,情书鲜花不断,毫不顾忌世俗眼光,说起自己的感情,动则生死与之,那女生不堪其扰,婉拒多回,兄台依然固我,后来那女生终于爆发了,将其所写数十封情书一并摔在此公脸上,恨恨说道:“你死了才好!”此公抚面默然,望着女生决绝的背影,纵身从三楼跳下,摔断了一条腿,外加脑震荡,一个多月后,此公重回校园,我那时候想经此波折,此公必然心灰意冷,纵不出家,也当清心寡欲一段时日。
一日,与此公散步校园,偶遇那位女生,那女生见到此公转身便走,此公拖着那条不太利索的腿,几步赶上那女生,说:“对不起,没死成,让你失望了,我要告诉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我就是喜欢你,你没有让我不喜欢你的权利,我就是这次死掉了,我还是喜欢你,我知道你现在不仅不喜欢我,甚至很讨厌我,其实我也不想骚扰你,惹你讨厌,但是我不能控制我自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要我死,我真的可以马上就死,现在这么痛苦,还是死了痛快。”
那女生低低地说了声:“我不要你死,你也不要再烦我了……你就是死了,跟我也没什么关系。”说完便走掉了,此公又开始默然,我担心他一怒之下把另一条腿也摔断,便想过去安慰他,没想到他突然笑了起来,对我说:“只要我坚持,她总会喜欢我的,你说是不是?”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虽觉他有点过头,心里也对他有些敬佩。
此后我俩数年不见,音讯全无,同学聚会偶然问起和他关系不错的人,都推说不知道此公近况,这次偶遇,我想问这段感情有没有后文,但是总不好意思提起,倒是此公先提起这方面话题,他拿出手机给我看他女朋友的照片,神秘兮兮的问我这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我看了看,长得很漂亮,但是不是她,我称赞了几句,他半醺的对我说:“这个只是一号,我还有好几个,你看……都很漂亮吧。”我看了看,是的,都很漂亮,但没有她。
饭毕,我试探的问了句:“那以前那位呢?”此公默然了一会儿,终于慢悠悠说了句:“那时候,我真傻,傻/逼透了!”
天下间总有那一号至情至性的少年,愿意为了所爱之人去死,把对方的生命远远看得高出自己的生命,愿意用最大的牺牲换取对方那一回眸的温柔,即便最终得来只是冷漠的背影也无怨无悔。
大多数有这种性情的少年,在最为懵懂的时期,真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他心中从未算计过另一种可能,只知道痴痴的等待一个悲伤的结局,此时的他,愿意为所爱的人做最傻最傻的事情,哪怕会给自己和对方都带来很大很大的伤害,而他所要求的,只是对方给自己为她而死的权利。
也许会从其他地方投来欣赏的目光,但这位倔强的少年撅起了嘴,不屑的说:“这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可是过了这段年少岁月,他再去回想的时候,就会感叹:“那时候真傻啊,傻透了。”
至情至性总难长久。
有几个人能够用它换得对方回头呢?
正是那些得不到,才会在这群至情至性的少年心目中留下最难以磨灭的美好回忆。
这也是此公为什么在我问出那句话后,还会默然良久的原因吧。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那就好好的爱自己吧,爱护自己那纯真而美好的梦,到了老的那天,你会对着镜中衰老的样子说:“那时候真傻啊,但是傻得可爱。”
至少你心中的女神,永远不曾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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