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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迟倒一脸淡定,在沙发上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坐下。
“那条项链有什么好,至于这么恋恋不舍。”他语气寡淡,甚至带了点醋意。
“你知不知道那项链是怎么来的?”
沈迟冷笑:“男朋友送的?”
许朝暮本来想说是自己好不容易凑了钱买的,听他这语气,她又不由娇媚一笑:“对啊,男朋友送的,有纪念价值。”
她这话刚说完,沈迟就将她按在了沙发上,冷厉的目光盯着她看。
“再说一遍!”
嗓音冷漠,眼神吓人,他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她周遭的温度顿时就降了几分!
许朝暮被他按倒在沙发上,这男人就这么容易吃醋?
“男朋友送的,有纪念价值。”许朝暮不怕死地又说了一遍。
说完后,她就吓得闭上了眼睛。
“许朝暮,你真是出息了。以后要是再让我看见你男朋友送的东西,我见一个扔一个!”
“不扔不是人。”许朝暮忽然使坏。
沈迟冷哼一声,没有接话。
许朝暮心里打着小算盘,行,她今天就去把项链找出来,她倒看他扔不扔!
要知道,他现在就是她男朋友。
……
晚上的时候,一家子吃过晚饭,沈迟坐在沙发上陪沈迪聊天,许朝暮就自己偷偷溜出去散步了。
下午有人将发财接了过来,她就带着发财一起走。
小发财一直跟在她的身后,怯生生的,很怕人,也不乱跑,特别乖。
许朝暮都不需要用链子拴着它,直接让她跟在自己的脚边。
这小狗不仅乖,还特别懂事儿,不到处破坏环境。许朝暮走哪里,它就跟着走哪里。
沈家的路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她走在石子小路上,吹着夏风,心里很安静。
她找到了那棵广玉兰树,她记得没错,当年,她就是在那棵树下埋藏了沈迟送给她的项链。
当年的一切如在眼前,清晰可见。
她找了个作案工具,开始刨土。
广玉兰树已经长了很高,茂密参天,枝叶中还隐约可见一两朵硕大的白色广玉兰花。
一,二,三,许朝暮说干就干。
她不停地刨土,小发财就在她身边转来转去。
不一会儿,她就刨了一个小坑。
可是,除了看到了树根外,连木盒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夏天又挺热的,她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
她可不死心,继续刨……
刨着刨着,她就想,该不会哪一天被雨水冲刷,被人捡走了吧。
或者,有人无意中也挖到了。
就在她满头大汗地挖着的时候,一直都很安静的发财忽然“汪汪汪”的叫了起来,不停地围着许朝暮转。
发财一边叫一边往许朝暮的身边躲。
“发财,你怎么了?”许朝暮好奇。
结果一转头,呃……沈迟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
“许朝暮,看不出来,你还有挖树根的癖好。”沈迟面色一沉,冷冽道。
夜色下,这尊神冷着一张脸,居高临下,直直地看着她。
她吓得赶紧往后面躲了躲,发财也吓得往她身边靠。
“兴致所至……兴致所至……”许朝暮吞吞吐吐,目光躲闪。
“你他妈要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你就继续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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