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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我哥不要我了。”许朝暮波澜不惊,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不会吧?”于薇薇瞪大了眼睛,“你们兄妹关系不是一直挺好的吗?你还说要送他结婚礼物来着。他不能这样吧,娶了媳妇连妹妹都不要了?”
“本来就是啊,娶了媳妇还要妹妹做什么。”许朝暮满不在乎。
于薇薇一时无言以对,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可是,你住学校真得习惯吗?我听说啊,学校衣橱里半夜有老鼠叫!还有螳螂咬床板的声音!”于薇薇恐吓许朝暮。
“我许朝暮会怕老鼠吗?”
当年在孤儿院,那可是被人称作最乱的孤儿院,她什么没见过。
“……”于薇薇翻了个白眼,“当我没说。”
两人聊了一会儿,英语老师就抱着一叠单词本走进了教室。所有人,背单词的背单词,背课文的背课文,聊天的聊天。
许朝暮有点心不在焉的,脑子里装了很多事情。她对着天空发了会呆,想着想着,不知怎的,又想到了沈迟……
然而,沈迟倒没空想她,他正在办公室里跟肖莫商讨这次去南非的事情。
他知道,这钻石矿非常难拿下,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还要有足够的说服力。
他沈迟在C市可以呼风唤雨,但到了南非,一切还得靠实力和能力来说话。
更何况,这钻石矿很稀有,多少集团虎视眈眈着。
因此,这件事,必须从长计议。
跟肖莫商量了这件事后,已经是下午。
白花花的太阳懒懒地挂在半空中,白云也一动不动。马路上车水马龙,繁华依旧。
这天下午,沈迟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是关于沈氏集团一款新上市的项链。
自从收购了万通科技公司后,沈迟便用他们家顶尖的技术打造出了这一款项链,项链的名字是“永恒之心”。
项链的展示少不了模特,这个模特不是别人,正是白曼。
沈迟此举算是一举两得,既展示了项链,又向众人宣告了他和白曼的关系。
展示项链,是为了告诉所有人沈氏集团的部分实力,宣告和白曼的关系,则是告诉所有人,他们,快结婚了。
发布会上,沈迟一身黑色礼服,白曼则是一款水蓝色的镶钻曳尾斜肩长礼服。从发布会开始,白曼就挽着沈迟的胳膊站在了最闪亮的舞台。
沈迟一向都是老样子,冷峻肃穆,一身黑色礼服裹着他修长的身躯。白曼则面带微笑,时不时向众人挥手致意。
她今天精心打扮了很久,乌黑的头发盘了一个发髻,发髻上有闪烁的白珍珠。
说实话,她接到沈迟电话时,挺意外的。
但他能带她来参加这么重要的发布会,可见,他很在乎她。
正如,在沈、白两家人谈了婚事后,她跟自己爸妈说了心里的想法。她爸妈都一致安慰她,不要多想,沈迟很喜欢她。
发布会进行得十分顺利,会上,在向所有来宾展示了“永恒之心”后,沈迟亲手将这条项链带在了白曼白皙的脖子上。
这条项链镶嵌的是血红血红的钻石,也就是传说中的血钻,珍贵无比,异常稀少。
然而,这款项链上却有九颗很大的血钻,每一颗大小均匀、色泽均匀,就像是复制下来的一样。
钻石在灯光下闪烁着鲜莹的光泽,非常漂亮,比星辰更美三分。
白曼低下了头,沈迟拿过“永恒之心”,将它戴在了白曼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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