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在队伍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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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的队伍,从墨城走出来,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不舍,但是他们知道,如果继续呆在这里,很难活下去,现在天地大变,人类已经成为了这世间最弱的生灵。
人类的起点太低了,无法跟上现在灵气爆发的节奏,待在固定地方,很容易成为其他生灵的口粮,所以迁移是志在必行的事情。
这一路的艰难险阻,可不下于愚公移山,毕竟愚公移山的时候,还有神仙帮助,现在有的只是护卫在四周的士兵。
一百多万人的队伍,一直走到中午,张桂他们被远远的吊在后面,走出墨城,狩猎队的人成半圆形散开,左右两侧的人不超过五米。
走在最前面的彪形大汉,扭过头对张桂说道:“你可别掉链子,我们在最后面,就算全死了,那些当兵的都不一定会发现我们。”
“大彪哥,你放心好了,感知能力我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你们只管往前走,路我帮你探。”张桂拍着心口,一副小母牛上天的感觉。
帮忙感知路线,是加入这个队伍的前提条件,不然人家一伙狩猎队的人,怎么可能让两个小屁孩加入队伍。
这个狩猎队,带头的人叫做大彪,原本是墨城小有名气的狩猎队队长,不过他队伍里的其他成员,差不多都参军了,搞得他不上不下的,又不想参军,就组织了这样一个狩猎队。
狩猎队里,修为最高的不是大彪,是走在队伍最后面的黑豹,黑豹原本不应该在这样一个小队伍里的,凭借他元婴期修为,随便找个队伍就可以进去了。
主要是黑豹这个女人,认死理,她和城里的一位纨绔有矛盾,那位纨绔在灵气大爆发之前,就想收服黑豹了,处处和黑豹作对,要不是黑豹的修为比较高,她早就不知道被埋在那个荒野里了。
灵气大爆发之后,那名纨绔子弟知道黑豹进入元婴期了,就更不敢来招惹她了,直到昨天,那名纨绔居然发话,说不让黑豹进入民众的队伍,并且还贿赂了守卫的士兵。
原本进不去这个队伍,黑豹可以进去另一个的呀!但是黑豹认死理,觉得都已经被那个纨绔封杀了,就没有去问那些站着士兵的民众队伍,找到了大彪哥的队伍。
就这样,大彪哥的狩猎队,喜提元婴期修士一名。
队里其他人听了黑豹的话,都觉得那个纨绔脑子有坑,这么粗的大腿不抱好了,居然还推开人家。
整个狩猎队一共一百三十人,掉在大部队的后面,略显寂寥。
就在张桂和大彪哥聊天打屁的时候,前方传来声音“小心,万米外的天空上,出现不明生物,所有人员抱头蹲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四肢跑动,违令者,杀。”
随着军令传达下来,所有人齐刷刷的都抱头蹲在地上,就连那些士兵也不例外,他们无条件的执行着军长的命令。
只见军长站立在虚空中,右手一挥,一个巨大的光罩,将所有人都罩在里面。
很快,不明生物出现了,他们形似乌鸦,翅膀上却长着白斑,乌泱泱的飞来,让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
“杀”
军长一声怒吼,手中长枪一挥,天空中所有白斑乌鸦,齐刷刷的落下,像下饺子一样。
“所有士兵拾取战利品,一分钟后出发。”军团长一招解决所有白斑乌鸦后,便飞回队伍的最前面。
“大彪哥,我们要不要去捡啊?”张辉推了推大彪哥,示意他往斑斑乌鸦那边看去。
“去,一边去,我敢说,只要我现在敢站起来,一定活不过三秒。”大彪哥拍开张桂的手,言语中充满了自信。
“额,活不过三秒,很光荣吗?”张桂吐槽道。
“你懂个屁。”大彪哥不屑的看了张桂一眼,就不再和他说话了。
一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捡拾白斑乌鸦的士兵,全部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团长开始指挥士兵,让所有民众都站起来。
“出发。”
迁移大部队,再次出发,在经过白斑乌鸦坠落的地方时,大彪哥让两位速度最快的成员,去看看有没有剩余的白斑乌鸦。
“大彪哥,那两兄弟,已经去了半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回来。”张桂往身后看了看。
“你有感应到什么吗?”大彪哥搂着张桂,小声的在他耳边问道。
“嗯,我感觉在后面有一股恶意,因为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办法感知到是什么!”张桂拉着大彪哥,小声的说道。
“估计那两人已经挂了。”大彪哥一脸无所谓的说道,毕竟大家都只是萍水相逢,没有什么感情基础。
大彪哥放开张桂,然后向狩猎队的人招了招手,示意他们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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