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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喜欢爱伦·坡的《黑猫》,有点血腥,结局很揪心,所以我不爱看侦探类的小说。”冬梅皱眉说道,想起那作品,她就感觉不适。
“那是个太早的西方作家了,我也不喜欢,虽然他开创了侦探类的先河,极大地影响了柯南道尔,但作品还是太伤脑筋,我与你有同感,我也不喜欢这类的文学作品。”包慕拯顺着冬梅说道。
“看来,你不只是个公子哥,懂得很多。”冬梅赞了一句。
“得了吧,再怎么着也没有您这个淑女知道的多,一看您就是个多才多艺的仙女级的美女。”包慕拯又恭维了一句。
“别只管着说话了,我看你也没吃什么?难道不喜欢吃西餐?”冬梅指了指包慕拯桌边的饭菜。
“哦,我吃的不多,不谈这个了,你现在读什么书啊。”包慕拯吃了一口牛排似乎饶有兴趣地问道。
“我在读《红楼梦》,其实,我最近不怎么读书了,当今社会,节奏太快,真能静下来读书的人不多了。”冬梅实话实说。
“《红楼梦》可是六大古典小说中首屈一指的了,想当年,年轻时读过两遍,可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题,还是很伤情的。”包慕拯悠然叹道。
“你才多大了,还年轻的时候,六大古典小说,有这个说法,看来您是读了不少书啊,这本小说,算这回,我已读了三回了,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味道,根本就不是重温的感觉,正如你说的,悲情得很是长久。”冬梅露出伤感的笑容。
“你这一笑当真是百媚生啊,令人心动神移,醉魂迷魄啊!是啊,爱读书的人深有同感,您说得太对了,我读了两次红楼,都如同第一次看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感觉与感动又不一样儿,可能这书的伟大就在于此吧。”包慕拯的两眼放肆地盯住冬梅的两只手。
冬梅以为他不敢过多地盯着自己的脸儿看,心想:‘可能是第一次单独相会的羞涩?或是不让我感到他的冒失与唐突?这才只是盯着手看?’
“这部书还是悲伤太多,‘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冬梅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竟然伤感地吟诵全了这首《葬花吟》,她感到人的青春就那么两年,如何让这韶华的光阴白白流去,自己就是个美女,就应该有与帅哥相处的情缘。这也是为什么她又同帅气的男子相会的主要原因,不惜痛了乾优哥哥的心。
“了不得,了不得啊,蒋小姐人不仅长得如花似玉,还能广闻博记,《葬花吟》那段,令宝黛二人心碎肠断,恸天哭地,当真是《红楼梦》中最扰人心肠的一段。”包慕拯说得也很动情,确实,他还真不是一人不识文学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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