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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战争中,建虏能一次次的从蒙古绕道突袭,并使用各种奸细,对大明官员渗透或者策反,而大明从未做出有效的反击,大明情报部门的失职和失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如果锦衣卫能有辉煌时期的十分之一的能力,这种情况也许就不会发生。
对外情报网彻底完蛋,对内的防谍,锦衣卫还有些能力。
而这就是掌刑司存在的意义。
高文采加入掌刑司后,几年时间,一连破获了好几起的细作案,摧毁了建虏在京师的一个间谍网,立了大功。
可当谈到这些“辉煌”时,高文采却一点喜悦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忧心忡忡,因为掌刑司的工作越来越难干了,经费短缺也就算了,最近一年来,还经常被派遣去做一些跟“防谍”无关的事务,而且一做就是大半年,所以高文采非常郁闷,直到被朱慈烺召见。
高文采能说一口流利的蒙古话,建虏的满语也能听懂,易容化妆,跟踪反跟踪,杀人不见血,这些间谍的高级本领,他都很精通,这一发现令朱慈烺惊喜不已,试探着问了一声:“高文采,如果有机会,你可愿意到建虏的沈阳走一趟?”
高文采立刻就明白了,想也不想的就跪下:“臣愿意,臣等这一刻很久了。”
“哦?”不比防谍,当间谍可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即使是在前世,已经进入文明时期的西方世界,在战场上发现敌国间谍也都是处以绞刑,而士兵却可以当俘虏,不必担心有生命危险。
所以朱慈烺奇怪,高文采为什么想也不想的就答应这个极度风险,但却回报很低的工作?
“臣有一个好友,名叫杨之俊,先前是京营的千总,三年前,辽东之战,他兵败投降了建虏,不过臣始终坚信,他不是真心真意的投降,而是仿效汉朝李陵,想要伺机重回我大明。去年的时候,臣听说他在沈阳的汉军营中担任参将。”
“你想要去劝说他?”朱慈烺明白了。
高文采点头。
“但……人是会变的,也许他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忠贞。你如果见到他,他说不定会卖了你。”朱慈烺皱着眉头,虽然他急切的想要在建虏的后方发展己方的谍报组织,以便能料敌先知,但高文采如此忠臣,家中老母尚在,妻贤子孝,一旦出了意外,他如何去面对他的家人?
所以朱慈烺很犹豫。
“不,他绝不是那种人!”
高文采说的斩钉截铁:“殿下,让我去吧,只要你答应赦免杨之俊,我保证一定能说服他。”
“一个杨之俊,不值得你冒险。”朱慈烺还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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