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优待老人,不等于纵容作恶
薛定谔的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27章 优待老人,不等于纵容作恶,家侄崇祯,打造大明日不落,薛定谔的虎,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云逍并未动怒,而是反问三法司的高官:</p>
“三法司,是大明律法的审判、复核与监督最高机构。”</p>
“我来问诸位,朝廷制定律法的初衷,又是什么?”</p>
来自三法司的十几名朝堂高官,先是一怔,随即面面相觑。</p>
不等众人回答,云逍接着说道:“制定律法,无非是保护百姓,惩恶扬善,解决??6??8矛盾,维护秩序和公正。我说的可对?”</p>
左都御史范景文颔首道:“国师所言,分毫不差!”</p>
其他官员都纷纷点头附和。</p>
“碰瓷,看似危害不大!”</p>
“实则却是危害巨大,甚至大于盗抢!”</p>
“那是因为,碰瓷不仅危害百姓的财物、性命,影响到民心风俗。??6??8”</p>
“官府若是放任不管,就会导致天下风气败坏,良俗公序沦丧。”</p>
“长此以往,会是什么后果,诸位都是饱读史书,应当不用我提醒吧?”</p>
说到这里,云逍加重了语气。</p>
官员们无言反驳,都沉默了下来。</p>
在程朱理学当道的时代,最注重的就是道德。</p>
百姓的人心,天下的风尚,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最为看重的事情。</p>
官员们不是不懂碰瓷的危害。</p>
只不过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往往因为怕麻烦,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p>
“利用他人的善心讹诈钱财,更是恶上加恶,可耻、可恨之极!”</p>
“若是不加以严惩,日后谁还敢行善?良俗公序又何存?”</p>
云逍提高了声音,语气也变得严厉。</p>
刑部尚书的额头不断冒汗。</p>
何大成和两个儿子,跪在那里一脸懵逼。</p>
讹个财而已,怎么被国师一说,好像很严重的。</p>
良俗公序又是个什么东西?</p>
“不是你撞的,又为何去扶?”</p>
“你的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你的良知也被狗吃了?”</p>
云逍看向县令王养浩,神色陡然变得冷厉。</p>
王养浩面红耳赤,咬牙说道:“下官即使审断有误,国师也不该如此羞辱!”</p>
如今当官的最看重的就是脸面。</p>
在公堂之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样的话。</p>
况且还是国师亲口所说。</p>
这可比抄了王养浩的祖坟,还要严重的多。</p>
要是不争辩几句,以后根本就没脸在官场立足了。</p>
“你觉得被羞辱了?”</p>
“你可知道,你的这句话,一旦传扬出去,将会造成什么恶果?”</p>
云逍联想到后世某个轰动一时的案子,气就不打一处来。</p>
“‘见义不为,无勇也’。你也是进士出身,这句话是谁说的?”</p>
面对云逍的诘问,王养浩哑口无言。</p>
这句话是孔子说的。</p>
并且这也是儒家仁、义、礼的核心思想具体体现。</p>
他读了几十年的书,自然是知道的。</p>
“弘善抑恶、见义勇为,是我华.夏一族的传统美德。我大明在立国之初,就开始大力弘扬。”</p>
“《大明律》中明文规定,‘凡常人捕获强盗1名、窃贼2名,各赏银20两,强盗5名以上,窃盗10名以上,各与一官。应捕之人不在此限。’”</p>
“除了对勇于捕获盗贼者,给予钱财奖励外,还实行赏官制,破格提拔见义勇为者当官。”</p>
“你连《大明律》都不清楚,又当的是哪门子官?”</p>
云逍劈头盖脸一通训斥,王养浩满头大汗,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p>
“不是你撞的,又为何去扶……呵!”</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