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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至间谍,能在敌国潜伏十年之久,确实不容易,这一点郑国做到了。</p>
按照韩王原来的初衷,派郑国到秦国修水渠,主要是为了消耗秦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国力,让韩国多存活几年,这个小目标也实现了。</p>
可问题是,郑国不仅是个间谍,还是个水利狂人、工程师,他竟然把敌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当做自己的终极事业,带着一班秦国人遇山挖洞,遇坳架桥,硬是将三百多里外的泾水引至洛水,让关中贫脊之地变成沃野千里,解决了秦国农田灌溉这个老大难问题,为农业增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p>
对于郑国,是杀还是留,当时秦国国内形成了对立的两派,一派认为,郑国修渠耗费了秦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拖延了消灭韩国的进程,该杀!这派代表性的群体以朝中本土官员为主。而另一派则认为,郑国修渠,得益的是秦国子孙后代,为农业增产作出积极贡献,也为今后战争提供粮草等后勤保障发挥积极作用,如果现在杀了郑国,势必让这一伟大工程烂尾,秦国损失更大,所以不该杀。这一派代表性的群体是修渠役工和水渠沿途经过的地方百姓。</p>
从提审的情况来看,郑国虽然名为间谍,但实际上他就是一名水利专家,将水渠当作自己的一件艺术作品,一丝不苟地进行加工,没有半点歪念。</p>
从修渠的役工口中得知,郑国经常下到工地,跟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这样的总指挥去哪找啊?说他是韩国间谍专门来秦国搞破坏,打死他们都不相信。</p>
从修渠的费用帐目上来看,郑国每一笔预算都算计得很精准,根本不存在铺张浪费的问题,更不存在克扣人工和贪污工程款的问题。</p>
不审不知道,一审竟然审出个清官来,这与郑国间谍身份形成了强烈对比。由此,李斯拟出了初步的判决书:犯人郑国虽以间谍名义入秦,但实际是以水利专家身份为秦国尽心尽力服务,没有不轨行为,功大于过,罪不该死,特命戴罪立功,尽快将水渠修好,服务大众。</p>
如何让这样的判决结果为更广大的群体所接受?李斯想出了一个办法。</p>
这天,他召见了一位修水渠的监工头,问:“近来水渠进展如何?”</p>
监工头答道:“自从郑大人被抓后,水渠已全线停工,现在是旱季,如果不抓紧时间开工,等到雨季来临,便功亏一篑了。”</p>
“现在底下那班工人有什么想法?”李斯接着问。</p>
“大家都认为,郑大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应将他放出来,抓紧时间将水渠修好。”监工回答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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