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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再好的酒也会刺喉,你想不想要一些甘泉水?”</p>
就在这女人等待方小刀答案的时候。一个面容姣好,散发着一股如泉水般气质的女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捧着一个陶罐。</p>
方小刀身边的女子露出一副无奈的神色,扔下那毡布就离开了。</p>
好像轮番上阵,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这女子把陶罐放下,然后坐在了方小刀对面,将陶罐推了过来。</p>
方小刀好像很痴迷,拿起陶罐道:“喝水之前,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p>
那女子笑道:“奴家叫小玉。”</p>
方小刀轻轻一笑,仰起脖子咕噜噜的喝了一起凉水,然后将陶罐扔的好远道:“那边的肉,是不是熟了?”</p>
小玉莞尔一笑道:“是的,奴家这就为公子准备。”</p>
她用一个盘子装着羊肉,而且剃掉了骨头,实在是体贴得很。当她将羊肉送到方小刀旁边时,才发现方小刀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痴迷。虽然有一些怀念的意思,但是更多的是戏谑。</p>
就在她愣神的功夫,方小刀接过了盘子,眼里就再也没有了她,只剩下一盘美味的肉食。</p>
一个食欲为先的人,一定是个俗人。这个念头在她心里挥之不去,顿时觉得可能今天准备的一切都是多余。</p>
“你回来吧,他已经看透了我们的把戏,并且已经不可能再被你诱惑。”说话的是一个男人,声音很细腻,是一副上的了戏台的好嗓子。</p>
方小刀抬起头来,才看见对面的两扇门被推开,里面坐着一个怀抱琵琶的巨汉。之所以说他是个巨汉,因为他几乎是两个魁梧大汉的身躯。</p>
但是,这巨汉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身边环绕着莺莺燕燕,一个个花枝招展,并且向他投去了爱慕的目光。一个男人,能够得到其中任何一位佳人的青睐都是一件荣幸的事情,而他简直是个红尘的宠儿。</p>
方小刀用舌头顶着牙缝中让他很难受的肉屑,盯着这位巨汉。这个动作实在是不雅观,而且很无礼。但是如果是自己的敌人,彬彬有礼并不能救自己的命。</p>
巨汉道:“突然很想唱一首歌,听说你到北漠之后,吟唱这首歌有几十遍。”说完,他弹起了琵琶,唱响了方小刀在青龙殿的时候时常吟唱的那首歌“大漠明月浮悲色,万里戎机千银戈。雪刃霜马趋未勒,乌甲不解起战歌。挽强弓满家国恨,何意名留汗青爵?战袍花印仇血结,策马回营杯中烈。”</p>
不得不承认,方小刀唱歌并不动听。尤其和这位巨汉比起来,他只是唱出了金戈之气,完全没有唱出作为一支歌该有的婉转和悠扬。</p>
他的嗓音好听,而且更加是一个很懂乐理的人,所以他绝不止这一首歌唱的好听。他的琵琶弹得令人惊叹,技艺之外,更令人敬佩的是琵琶在手时他那与外边不沾边的风流倜傥。</p>
这个世上英雄豪杰无数,但是真正能够卓尔不群的人却不多。因为就算是被世人称一声英雄,也可能和所有被称为英雄的人一样“普通”。而这种从骨子里散发着与众不同的人,不管他是个英雄还是狗熊,一定会让见过他的人牢牢记住。很显然,巨汉就是一个卓尔不群的人,光他的粗狂的外貌与细腻的声音,高超的琵琶技艺就会给人巨大的冲击感。就算他除此之外一无是处,见过的人也很难忘记这一桩奇人异事。</p>
一曲终了,这巨汉道:“方小刀,你觉得我配成为你的知音吗?”</p>
方小刀道:“不敢,你是一个让人高攀不起的知音。”说完,他抓起羊肉,很斯文的用袖子遮挡,送进了嘴里。</p>
一个人在别人的气度之下做出改变,这是被征服的预兆。从这里看得出来,方小刀对他已经开始佩服了。他当然知道巨汉是谁,除了北漠无上宫的右使皮锦超之外,他的西行之路不会出现第二个如此气度的巨汉。</p>
皮锦超笑道:“你可能自己都不清楚,你的武艺如今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但是我却知道,因为我要充分的了解你才能够对付你。”</p>
方小刀道:“你好像多心了。”</p>
皮锦超摇头道:“不,是你谦虚了。你北上的时候,胭儿侄女一直不敢解开你的穴道。可见就算是江楚也在,她也没把握完全控制你,你的武功已经让她不敢轻视了。而你在青龙殿的时候自创了一招威力极大的剑法,这时候便已经迈入了顶尖剑客的行列。而你能够刺杀老宫主成功,说明你的剑法又快有准,只要抢到了先机,甚至能够无视一个绝顶高手不自觉之间的防备。所以,你已经跻身当代武林的天才之列。我要对付你,自然要小心一些。”</p>
方小刀道:“但是,你应该比单胭的武功还高出一筹。”</p>
皮锦超道:“不敢,所有姓单的人都是疯子,而且是天才的疯子。她只是个小姑娘,但是早在她十五岁那年,无上宫能接下她一掌的人已经不足二十人。到现在,她的武功已经和四大殿主平齐。”</p>
方小刀道:“那我可以坦然的告诉你,我没有把握接下她一掌。”方小刀可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单胭的时候那石破天惊的一掌,以及那神乎其技的“移山大法”。</p>
皮锦超笑道:“那你知不知道,她的剑法其实也是一流。天星剑法号称大漠孤星,绝不是她为了好玩练一练</p>
而已。”</p>
方小刀有点惊讶,原来单胭竟然还是个剑法高手,这一点让他完全没有想到。之前他知道单胭懂剑法,但是他认为那不过是触类旁通而已。现在看来,单胭从来没有见在方小刀面前展露剑法,其用意不言而喻。因为一个太强势的女人会让男人觉得疏远的。单胭论武功是罕遇敌手,论容貌风华绝代,就算是方小刀这样的人,也很容易自惭形秽。想到这里,方小刀更加觉得他实在对不起单胭的一片痴心。她把自己变成一个花痴,让方小刀毫不珍惜的接受着她的爱,甚至忘了她本来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人。</p>
皮锦超笑道:“你看,你的的确确是在怀念她。所以,你应该接受一个赝品,毕竟这个赝品已经很用心了。虽然,比起单胭来,这世间不是尘土的女子并不多。而且,你中原那位红颜知己,我实在并不了解,她模仿的肯定不像。”</p>
方小刀看了看模仿单胭的那女子道:“你只学到了皮相,单胭是一个让人血脉膨胀但是绝不轻浮的女子。而你,却学的不伦不类,甚至可以用下流两个字来形容。”</p>
皮锦超道:“你可得懂的知足啊,我那侄女可是天底下度一份的。这世上,也只有你才能感受到她妩媚中带着的温柔,其他的男人,只能感觉到普通蝎尾的狠毒。在她没长大的时候,宫中有人偷偷的给她一个外号,叫做美人蝎。后来随着她的长大,再也没有办法人敢背地里提起这个外号。这么说,你应该清楚,你征服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了。”</p>
方小刀道:“我想右使你,不应该是来跟我讨论女人的吧!”</p>
皮锦超道:“那是自然,不过你先得放下你背上的匣子。”</p>
方小刀擦了擦手上的油道:“不用了,直接来吧!”</p>
皮锦超惊讶道:“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为你准备的一切都是顶好的。难道你不想先享受一下吗,毕竟今日之后,可能你就没有这个机会了。”</p>
方小刀道:“一个人如果要死,太多的享受只会让他更加留恋人世。”</p>
皮锦超道:“但是如果你不放下来,我是不愿意对我们的宫主不敬的。”</p>
方小刀很不在乎得将装着人头的盒子放在地上,拿起剑道:“现在,应该可以了吧。”</p>
皮锦超放下了琵琶,用手为支撑撑起了身子,然后像一只蠢笨的大熊一样走了过来,然后抛下了方小刀,朝那盒子纳头便拜。拜了三下之后,皮锦超道:“来人,将宫主的首级捧着,地上太凉。如果一会我输了,还给方小刀。”</p>
方小刀也没有做无意义得挣扎,由着他怎么做,都没有任何表示。</p>
皮锦超从身上掏出来一只似乎故意锯短了手柄的狼牙棒,这狼牙棒也并不是很沉重,反而很精致。其实,他年轻的时候用的是六十多斤的狼牙棒,到了中年兵器才换。这并不意味着他年老了,力气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而是意味着,他已经对于兵器的重量不怎么重视了。即使他换了轻好几倍的狼牙棒,威力也没有变小,反而意味着他的武功越来越精到了。</p>
方小刀习惯在用剑的时候手里只有剑,绝不会让剑鞘留在手里。除非,手里多余的不是剑鞘,而是无用刃那样的宝刀。</p>
方小刀扔掉剑鞘的时候,意味着他开始出剑了。</p>
皮锦超是圣衣一脉的中流砥柱,其武功自然不是方小刀能比的。刚一接手,方小刀就感觉到了他那巨大力量的压力。而且,他一点也不慢,纵然看起来像一座岿然不动的山峰,但是他的双手无疑是这座山峰上迅捷的两道疾风。真正和他动起手来就会发现,完全不用担心对方身躯庞大难以闪避,因为他的闪避非常特殊。他毫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像肉球一样滚来滚去,闪避速度极快。</p>
方小刀的夺路剑法可以说已经快到了极致,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他一开始以为速度是皮锦超的软肋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皮锦超的狼牙棒又快又力大,他从来不在乎使力太大难以转换招式,因为他的从发招的时候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发招很有意思,力尽的地方一定是他发下一招的地方,从来没有错过。如果他的狼牙棒砸下来,他绝不会因为别人已经闪避而立刻费尽心机而收回来。他会再加几分力量,然后以手臂为轴绕一圈再打回来。再加上他庞大去小山的身躯滚来滚去,他的打法,堪称天下又一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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