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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锐利的目光扫视全场一眼,常年浸淫在各种顶尖场合中所训练出来的气势,压的场中的记者鸦雀无声。</p>
“第一,是针对我的当事人翟梳小姐,在近两个月中,所遭受的诸多网络暴力,提出反抗,以及辟谣。我的当事人所有歌曲,均由她本人创作,拥有完整的版权。所有对她进行造谣,辱骂,人身攻击者,请在二十四小时内,辟谣并道歉。”</p>
“若二十四小时内仍未处理,那么我方将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方已经留存大量证据,请各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p>
“第二,是对我当事人的创作成果遭到其原经纪人郑淑珍女士的盗窃,并贩卖一事,作出追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相关证据。稍后会对购买了我当事人歌曲的人员名单作出整理,并公布。”</p>
“由于版权并不属于郑淑珍女士,所以这种贩卖无法构成法律效应,请诸位购买者尽快作出应对,下架相关作品,否则我方将对侵权作出追究。”</p>
“第三,这里并非代表翟梳小姐,而是作为蒋氏财团的代理人,受委托,决定对外公开翟梳小姐的身份。”</p>
“翟梳小姐系蒋氏财团董事长蒋成元先生亲生女儿,蒋氏财团现任总裁蒋岑先生亲生妹妹,现龄二十四岁,跟随蒋成元先生的夫人,取翟姓。”</p>
“以上,为本次发言主要内容。接下来将有十分钟的时间,留给各位向我的当事人提问。请各位在提问时,不要使用诱导性语句,不要涉及隐私问题,谢谢。”</p>
这几段话,说完需要用的时间,不过仅仅五分钟,却如同一个又一个闷雷,砸的在场的人头晕目眩。</p>
------题外话------</p>
要是有学法律的大佬看见啥用词不对的地方,不要捶我(抱头鼠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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