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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的时间,年就过完了,又到了准备春耕的时节。</p>
余叶蓁这些日子也有些烦闷,她想多赚些钱,早日搬到城里去住,空间种菜收益虽快,但并不算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再加上种植术升到五级之后,进度条久久不见动静,余叶蓁便想着是不是应该换个种类。老是种粮食蔬菜,她现在的熟练度可以说已经是一个经验老到的农民了,说不定种植术升级缓慢也有这个原因。</p>
可是换个东西种,又能换什么呢。种花?现在的人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有心思买花。种果树?这个年代水果的确是好东西,可惜受众也不广啊。</p>
正在她苦思冥想的时候,看见村里的林大夫上山了。余叶蓁脑海里有一抹灵光迅速闪过,对啊,种药材啊!</p>
越想越觉得可行,余叶蓁感觉拿了把锄头,背了背篓跟上去。</p>
“林大夫,你又上山采药啊。”余叶蓁率先开口打招呼。</p>
林大夫摸一把自己长长的胡子,笑眯眯地答道:“是啊,家里晒的药材不够了,我上山来寻摸寻摸。”</p>
两人一起上了山,一路上也遇到好些村民,大多是上山来挖野菜采菌子的。</p>
余叶蓁也挖了小半背篓野菜,看看觉得差不多了,便向林大夫那儿走去,“林大夫,我来帮你吧,你把药材放在我背篓里,这样就能一次性多带些回去用。”</p>
林大夫推脱不过她,便同意了。余叶蓁就跟在他身后,充当勤劳的小蜜蜂,可惜她不辨草药,只能帮忙打打下手。</p>
趁着林大夫挖草药的功夫,余叶蓁顺便又摘了点菌子。忽然,她发现不远处有个东西看着很眼熟。</p>
余叶蓁走过去一看,一从野草里长出几个小小的红色花苞,这花苞模样看上去眼熟得很,却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余叶蓁见实在想不起来便不再纠结,直接叫来林大夫辨认。</p>
林大夫定睛一看,眼睛骤然放光,惊喜地叫道:“哎呀,这是人参开的花呀!”</p>
余叶蓁恍然大悟,她以前去柳柳家里拜访,柳爷爷是个中医爱好者,所以柳家有个药园,里面种了一片这种植物,原来竟是人参。</p>
“林大夫,那这要现在采下来吗?”余叶蓁问道。</p>
林大夫摇摇头,说:“人参三年开花,六年结果,等它再长成怕是要十年。况且,人参年头越老药用价值越高,现在采了回去也养不活,还是让它再长个十几年吧。”</p>
林大夫环视了一圈,拿起镰刀在靠近人参的一棵大树上做了记号,然后恋恋不舍地接着回去挖他的草药了。</p>
余叶蓁盯着这一株看似野草的人参看了许久,她在纠结要不要在空间里种人参。空间虽好,可人参这么珍贵,她又没种过,实在怕暴殄天物。</p>
余叶蓁又看了片刻,咬咬牙转身离开了。这一株被林大夫做了记号,如果能再找到一株就好了。</p>
余叶蓁这么想着,便开始四处查看起来,要再找一株是很不容易的事,她翻遍了大半个山头也没有找到。林大夫都采好药材准备回去了,余叶蓁只好暂时先放弃。</p>
大约找了半个月,整个山都被她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看见多余的人参。余叶蓁难免有些心灰意冷,渐渐地也就歇了种人参的心思。</p>
很快大队长便开始组织大家开始春耕,翻土的,育种的,挖沟渠的,都开始忙活起来。整个乔家村过了一个悠闲的冬天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忙碌。</p>
与之而来的还有乔英和夏清远结婚的事,李秀芳请了好些村里的妇女帮忙准备酒席,余叶蓁也在其中。</p>
乔英出嫁那天,村子里热闹极了,小孩子们也都跟着大人凑在大队长家看热闹。</p>
因为夏清远是知青,在村里没房子没地的,所以只能入赘了乔家,故而乔英出嫁也就是两个新人绕村子走了一圈又回了娘家。</p>
这时候虽说不讲究什么多余的礼数,甚至好些年轻人都是在主席画像下宣个誓就完了,但农村里的人还是会根据以前的一些习俗办事。比如结婚虽不用拜天地,但该拜长辈的还是得拜。</p>
乔英穿着一件红色的薄毛衣,和一条黑色长裤,脚下是崭新的小皮鞋,这就是很正式的打扮了。夏清远穿得相对朴素一些,不过他人长得高,相貌也端正,看起来精神抖擞的样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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