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夜不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百四十八章 造成的影响与追丢了达克多,精灵之奇妙之旅,七七夜不归,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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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缘北部森林中的茵郁市内
“什么?这乌云天气是人为的,已经扩散了大半个丰缘?”
茵郁市里存在感稀薄的联盟分部据点中,坐镇在此的可西接到通知,差点没有握稳手上的试剂瓶。
慌乱的将试剂瓶放在一旁的桌子上是,可西这才松了一口气,满是认真的回道:“那这么说,肯定又是天气研究所出了状况,估计也只有海洋队和熔岩队喜欢干这种事了。”
通讯器另一头的彩幽市丰缘联盟总部,一名身着礼裙的黄发女子“嗯”了一声,扶了扶耳边的卷鬓发道:“我也是这么考虑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海洋队想要通过增加降雨量,使得水位上升,最终导致全世界的海洋扩大,从而达到他们一直以来的野心。”
“到时候,恐怕海平面最低的丰缘将会是第一个被海洋淹没的大陆。”
这名宛如贵妇一般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现任丰缘四天王中的“波妮”。
波妮明明嘴上说着惊人的话语,语气却十分平稳,似乎一点都不怕海洋队的阴谋得逞,不紧不慢的继续道:“不过不要担心,大吾和芙蓉好像已经赶了过去,可西你只要找到本地的君莎,跟她们一起过去天气研究所就好。”
“就算制止不了海洋队的行为,但只要拖延了足够的时间,自有大吾和芙蓉,甚至是熔岩队去收拾他们。”
可西本来还是很严肃的,但听到现任冠军大吾和四天王中的芙蓉已经出马,顿时把心放在了肚子里。
她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放心了,只是你和源治不过来吗?总部还不需要你俩同时坐镇吧,难道是花月那混蛋又惹事去了?”
波妮拿起茶几上的高脚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轻声笑道:“呵呵,可西你想多了,花月有没有闹事我不知道,但源治有其他的任务,总部现在就只剩下我一个呢。”
“不过这事你不用管,赶紧去天气研究所驱赶海洋队吧,别到时候紫堇市的柱离比你先到一步就有意思了。”
可西一听波妮提到了柱离,整个脸都黑了,立即表示道:“柱离他这个只会做菜的家伙怎么可能比我更快,不跟你说了,我就先出发了!”
说罢,可西急急忙忙的挂断了通讯,将桌子上的试剂轻手轻脚的放在了实验箱中,直接走出了联盟为自己配置的小型研究室,开始召集分部据点的联盟成员。
丰缘联盟总部里的波妮见通讯器被挂断,脸上顿时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不过波妮早已习惯可西与柱离之间的针锋相对,于是并没有在意这些小事情,随即用通讯器拨通了某个号码道:“源治,事情我已经全部安排下去了,送神山那边就交给你了,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不然小心芙蓉她来找你的麻烦哦。”
…………
凯那市北部,位于110号道路的海滨自行车道上
此时这里已经被天气研究所制造的乌云所笼罩,下起了狂风大雨。
“呜…………呜…………!”
突然,俩辆摩托车急速驶过,其速度之快,只怕已经超过了时速300公里。
甚至这俩辆一看就改装过的摩托车,在雨水打湿的海滨自行车道上还在源源不断的加速。
显然双方车手似乎在比拼着什么,这局面光是看着就令人心中发颤。
要是不小心轮胎打滑翻车的话,绝对会出人命。
俩辆竞速的摩托车马力全开的到达海滨自行车道的重点,随即掉转车头拐弯改道,重新原路驶去。
最终,俩辆车在极其惊险的状态下,连续在海滨自行车道上来回好几圈,终于一前一后停了下来。
一起领先在最前方的车手摘下头盔,露出了只剩下一撮红毛的光头,邪气十足的眼神配合他那凶恶的竖眉,随便是谁都会认为对方不是个好人。
同时,落后一筹,但一直咬着领头车尾不放的车手也摘下了头库。
那张帅得令人发腻的脸,足以男女通杀,甚至比打了滤镜的明星还要吸引眼球,直看得那领头车手嘴角抽抽。
而这帅气的美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绿岭市“琉迪一日”的店长“哲也”。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居然还没有从紫堇市赶回绿岭市。
一脸邪气的红毛男子随手将头盔放在车上,自顾自走在自行车道入口处的报摊小卖部,从老板那里拿出了一包不良蛙香烟,点燃一根靠在檐下,一边吞云吐雾的抽着,一边淡淡道:“哲也,你多久没来找我了,没想到你的开车技术竟然没下降多少嘛。”
这样同样把车子放在一旁,来到报摊小卖部的屋檐下避雨,看着对方在这里吞云吐雾,从防水的外套内侧口袋里,拿了本不大的书籍出来道:“花月,我来找你,可不是陪你飙车的,你到底考虑怎么样?”
这名为“花月”的男子,虽然名字听起来偏女性化,但他却是正儿八经的四天王之一,甚至还是丰缘四天王中排名第一之人。
值得一提的是,花月的经历很是离奇。
他原本是丰缘地区暴走族的头目,后来经过一系列事件,才因缘际会的成为了四天王之一。
如今哲也跑过来找花月,为的也不是别的什么事情,就是代表火箭队拉拢对方,希望花月成为火箭队在丰缘联盟中的内应。
当然,如果是别人来拉拢自己,花月肯定懒得搭理,并且还会揍人。
可是哲也就不一样了,别看哲也人畜无害的模样,要知道他曾经没加入火箭队之前,在丰缘地区的阴暗面也是个风云人物。
尤其是哲也这张帅得令人头皮发麻的脸,更是一度使他被称为丰缘阴暗面的大大小小社团中“贵公子”,堪称少女杀手也不为过。
就连花月手下的暴走族也没有例外,至今还有不少成员疯狂的暗恋对方。
听到哲也出声,花月似是早有预料,吊儿郎当的摇了摇头道:“哲也,不得不说,你找错人了。”
“要是换做几年前,或许我还会加入你们,可现在我早就过了那热血的年纪,甚至都成了别人口中的大叔,我要是加入过去,万一事情暴露,我手下的兄弟姐妹们该怎么办?”
“毕竟,他们可大多是普通人,如果没有我罩着,别说对上联盟了,估计本地的小社团都搞不定。”
说着说着,花月头也不回的说道:“嘿,你说是吗?老伙计!”
这报摊小卖部的老板,正是花月手下暴走族的一员,还是资历最高的那一批。
他之所以在这里开店,就是为了给暴走族补给,顺带帮忙望风,免得君莎小姐发现有人飙车的时候跑来抓人。
店老板愣了愣,没有犹豫就满脸堆笑道:“朋克,说的对,我觉得能维持现在这样的生活,其实就很不错了。”
(四天王花月的名字太过女性化,因此他在暴走族中的响亮名号叫做朋克,只要是丰缘喜欢飙车的人就没一个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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