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真相扑朔迷离,知情者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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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真相扑朔迷离,知情者的挣扎!</p>
“我操,这真是尼玛一群牛马呀,人家上初中的学生都是好好学习,争取考一个好的高中,然后为自己考大学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这些畜生就在学校里面天天想着怎么霸凌自己的同学,然后来一次彰显自己的威风,真tm的是屎吃多了是吧,真的没有进过号子里面见过什么样的光景?”</p>
“说白了,我认为还是当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那些未成年人的保护太过了,说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实际上反倒是成为了许多未成年人用来侵犯他人的法律依据了。</p>
我记得很久之前不就发生过一起未满12岁的男孩伤害了4岁的女童嘛,当时也是用未满14周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来准备进行逃脱的,如果不是后续那名沈煜律师使用了恶意补足年龄原则的话。</p>
恐怕现在那小子还在家里面嚣张跋扈的准备猎杀下一个人,而现在出现的这一起案件跟那些案件实际上性质是差不多的,虽然说时间跨度上的确跨过了10年之久,但是10年前的这几个小畜生不也才十二三岁吗?”</p>
“坚决支持司法机关对这几个小畜生进行追责,不能够轻而易举地让他们就此逃脱了,不能说因为当年他们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不追溯其责任,现在他们可都已经20出头了,完完全全可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不能够说,因为他们在年纪小的时候犯下了这样的过分的事情就可以原谅,只要是做过的事情都必须得到处罚!”</p>
“就是我们坚决站在为清源的父母和检察机关这一边,一定要将这几个畜生给看到牢里面去让他们知道破坏法律规则时,必然会受到司法处罚的!”</p>
“兄弟们,咱们愤怒归愤怒,但是就算公安机关将那三个畜生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用,当初故意杀人和把您同班同学的名义来对他们进行公诉恐怕也效果甚微最近我看了许多的普法资料。</p>
毕竟这一起案件发生的时候,许多律师也在网上普法关于这件案子最终的处罚情况,就算是最好的角度,也就是说现在他们几人和其父母家属对魏家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这才是最好的角度……如果按最坏的想法去想的话,很有可能v家一丁点赔偿都拿不到,甚至还白白死掉了魏清源这么好的一个孩子……”</p>
“唉,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咱们现在的法律条款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凭什么10年前发生的案子就不能够用到现在的法律条例原则,难道就因为所谓的从旧签从轻原则嘛,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10年前还是10年后,只要发生了类似的案件,他们犯罪的性质是没有变的,所以说用新法来处置旧法的犯罪凭什么不可以?”</p>
“我倒是觉得这起案子虽然说按照法律条款来说,很大可能是不能够对那几个畜生造成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说真的为家父母能够请到沈煜律师来进行起诉的话,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毕竟就我目前看到这么多的案子,只有沈煜律师能够真正的将罪恶斩尽,将违法犯罪的人杀绝!”</p>
整个网络上开始激烈讨论的时候。</p>
也有人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次光明区公安局所公布的最终案件调查结果之中与当初那名勇敢站出来说自己也曾被霸凌过的网友所主张的是有分歧的。</p>
“兄弟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光明区公安局公布的这一次立案侦查结果,里面有一点不对劲,明明是5名学生一起霸凌的,魏清源为什么现在会突然强调其中有两名是被迫进行霸凌的?”</p>
“对啊,我也觉得这一点有点奇怪,按理来说之前那名主张自己也曾被霸凌过的,那个女生当时说过的就是这5个学生一起。对魏清源进行的霸凌,但是现在公安机关竟然会加入这一段解释,说其中的龙某某某和桑某某竟然并非是主观意愿上的来进行霸凌,而是被迫参与到霸凌过程中,这一点你们都不会觉得奇怪吗?”</p>
“这有什么奇怪的?谁没有读过中学呀,在中学那些傻逼喜欢仗着自己牛高马大欺负其他同学的时候不都是这样的吗?主谋是主谋从犯是从犯像这个龙某某和孙某某很有可能就是当时因为身体也比较弱小无奈之下才担任了那个马某某那三个人的帮凶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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