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骑脸输出的君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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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骑脸输出的君和律师事务所!</p>
龙昌东和杨阁赞这起案子思绪纷纷的时候,汤君和显然对于这起案子并没有丝毫的担心。</p>
因为在5年前他就已经轻松拿捏了沈煜一次,现在5年过后他已经离开了红圈所自立门户并且在京州市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怎么可能会害怕一个5年之间都一直在阴暗角落里面苟且偷生的小牛马?</p>
在从光明区区委大院龙昌东的办公室离开之后,汤君和就直接开始针对沈煜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发言作出了回应。</p>
【各位关注着313师大附中梧桐礼堂瞬移墙体骸骨案的网友朋友们:</p>
大家好,我是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汤君和,我知道只有真正关注法律层面的人,或许都比较熟悉,而其他只是偶然关注案件的朋友对我很是陌生,并且在上一场某某律师打赢了228昆海镇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杀案之后的相关舆论引导,彻底把我塑造成了反派的形象!</p>
首先这一点我要先对那些负责剪辑我和在网络上传播我相关个人信息的那些营销号,自媒体警告一下,如果你们现在不立马下架你们的视频和相关的文案,我会给你们所有人立马发律师函!</p>
因为你们那些东西彻底侵害到了我的肖像权以及我的名誉权!</p>
当然了,这些只是我今天发文的前提,实际上今天我们律师事务所发文主要是为了告诉大家最近引起巨大社会关注的313师大附中梧桐礼堂水泥墙体骸骨案将由我方正式担任被告辩护!</p>
我知道,许许多多的网民朋友们都认为在10年前实行霸凌,并且将受害者埋进了水泥墙体里面的这些人是十恶不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有人认为可以直接枪毙他们!</p>
但是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民众权益的基地和根本,任何不公的事情都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所以我不建议大家在这里通过网络暴力的形式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网络造谣和网络暴力,否则我方也将会依法对在网络上进行造谣的人进行法律方面的追责和处理!</p>
另外我也不建议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关于本案中的刑事责任界定,大家现在普遍都认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以及校园霸凌方面造成的故意伤害罪,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这起案子发生在10年前,10年前的我帮当事人年龄尚处在十二三岁,是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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