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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依法调解</p>
我说:“其他同意了,赵志花和苏晴不同意。”</p>
金家富说:“这些娘们是真麻烦,这样吧,那我跟刘副乡长汇报一下。”</p>
我也没有说什么,我内心有些难过,我也没想到,调处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们不同意,这是我意料中的,金家富这样的态度,也是我预料中的。</p>
金家富把情况向刘副乡长做了报告,刘副乡长态度缓和了许多,他说:“这样吧,那你们就组织他们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所有涉及到的当事人,还有村干部,你们都要一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p>
金家富说:“有些人可能很难到乡上参与调解,赵志花不会骑车,她老公不在家,她公公行动不方便……”</p>
刘副乡长说:“这么大的事情,叫他们想办法过来。</p>
金家富只好唯唯诺诺的答应了。这里报告完以后,刘副乡长又给司法所张所长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事情很紧急。</p>
张所长说:“刘副乡长,如果他们人多不方便的话,那我们下去将就他们。”</p>
“这当然最好,那就辛苦你们了。”说完,刘副乡长又给金家富打电话,告诉他,把当事人叫到活动室。金家富转告我,我就通知了苏琴、小花、杨应柱到活动室参加调解。</p>
下午,当事人先来到活动室,张所长也赶着过来,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大家如期而至。这一次下来的,除了张所长,还有农技站、国土所、林业站的工作人。</p>
村集体代表由我和金家富参加,作为所涉及的当事人苏琴、杨应柱、赵志花和她的公公,以及旁听的苏志友都到了。</p>
张所长问:“人到齐了没有?”</p>
我报告说到齐了,他又看了我们的处理意见,问道:“合作社的是谁来了?”</p>
我如梦初醒,合作社的金虎没有通知。既然金虎还没有到,就先调解苏琴与杨应柱和集体纠纷。</p>
在调解前,由各方陈述事实和自己的主张。</p>
苏琴说:“我的这块地,一直在我耕种,我没有撂荒,也没有委托谁来耕种,更没有归还集体,现在,他们把我的征地款打给杨应柱一半,打给集体一半,我不同意,我主张把征地款全部打给我……”</p>
杨应柱陈述:“这块土地是我父亲的土地,我父亲当年分给我兄弟杨应奎耕种,现在杨应奎死了,他的妻子苏琴改嫁了,他们抱养一个女儿,也嫁出去了,这些土地,就应该归还给我父亲,现在我父亲死了,就应该由我继承,我认为这个征地款就应该打给我……”</p>
金家富陈述:“根据相关规定,集体的土地,只能由集体发包,而且只能发包给本村集体的成员,这块土地,之前是发包给杨应奎的,当然也是发包给他的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现在,家庭成员杨应奎死了,苏琴嫁到板栗村,已经成了板栗村集体成员,已经不是我们的村民;他们的唯一子女,也嫁出去了,已不是我们的村民,他们都没有权利和资格承包我们村集体的土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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