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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月骄傲地昂着下巴,“炽凝,你以为你懂得很多吗?你躲在这深山老林里又怎么样?我照样能找到你!不过是多费些功夫罢了,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p>

她冷笑着看那巨蟒,“你所说的反噬,除非青鳞巨蟒认主。可炽瑶已经死了,死得透透的了!它们如今无主,禁术又如何?血咒又如何?</p>

等我拿到金铃,它们就会真正认我为主!何来反噬?!”</p>

对比于雾月带着些癫狂的目光,炽凝仍旧保持着温和平静,“你以为金铃随便就能认主吗?雾月,你太天真了。”</p>

雾月突然像是被扯掉遮羞布一样,声音尖利,“你以为就你知道?!金铃认血脉,我当然知道!炽凝,你没想到吧,我已经找到炽瑶的女儿了。</p>

不就是血吗?你以为我这么多年就一点准备没有?呵……金铃是死的,它既然只认血,本小姐就给它血。换血之术,炽凝。你应该知道啊。”</p>

雾月看到炽凝平静的脸瞬间苍白,得意得哈哈大笑起来。</p>

“金铃之主,上古血脉,天生凶戾。金铃为凶,其主为煞,凶认煞,煞压凶。你们这帮子老顽固,固守着那点血脉规矩,却不知,只要煞气足够,同样能使金铃认主。”</p>

雾月喜欢看炽凝失去冷静的样子,讥讽着解释,“本小姐知道你素来瞧不起我,觉得我是个冒牌货,可那又如何?炽瑶的女儿,即便血煞不够,本小姐还有准备。</p>

南疆素来信宿命,也信轮回。一个人若是手上沾染上千人命,其性转凶,凶积成煞。若我能集齐十个人,让他们手染鲜血,杀尽千人,再取其心头血混合,比之天生血脉的煞气相差无几,届时金铃同样能认我为主!”</p>

雾月冷笑,“你们做梦也没想到吧,这一切我已准备多年了。老天有眼,助我找到炽凝的女儿,而今舒芯的心头煞血已养成,有炽瑶女儿的血脉,不需十人,有她二人足矣。</p>

本小姐,很快就是名正言顺地疆主。金铃响,百兽拜。这九州,无人能敌。”</p>

她缓步靠近炽凝,手指抚上青鳞巨蟒的身躯,“今日你交不交出金铃,都得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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