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章,抓周宴上,我扣下了阎王的眼珠子,佚名,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奶奶摆手:“不用!我有个出生入死的老妹妹,拜的是烟魂的堂口!”</p>
“她今晚就到,有她在,我倒要瞧瞧,那蛇相能掀起多大的风浪!”</p>
东北五大仙家,狐黄白柳灰。</p>
这是人们所熟知的五大堂口。</p>
但除此之外,东北这边,还有不少比较冷僻的堂口。</p>
其中,拜厉鬼的堂口,无疑是最诡异,阴森,也是最凶的。</p>
厉鬼,分两种,男鬼叫清风,女鬼叫烟魂。</p>
烟魂又往往凶过清风。</p>
我奶奶的那个老妹妹,拜的就是烟魂的堂口,也就是说,她家老仙,是一位横死的女鬼。</p>
东北这边,无论各路堂口的弟马,还是保家仙,都不愿意得罪拜烟魂的弟马。</p>
因为实在太凶,是真的得罪不起。</p>
我这人胆子向来大,但这个胆大,指的是我不怕事,我不惹事,但真遇上了事,那就来!干巴巴的老爷们,大不了就是个死。</p>
可这并不代表我不怕鬼。</p>
我怕鬼,怕的要命!</p>
和在坐的各位一样,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鬼。</p>
除了梦里去阴间那次。</p>
再说那阴女子,好像也不是特别可怕。</p>
鬼,只出现在周围人的嘴里,小说和电影里,而且我所说的鬼,可能和常人理解的不同。</p>
那种所谓天生阴阳眼看到的,不具备形态,只是一团污秽的玩意,并不叫鬼,它们充其量,只是人死后,留下的怨念罢了。</p>
。</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