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破晓
独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6章 破晓,网游:我盗圣,借亿点神器怎么了,独耳,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等陈文离开之后,空气之中,倒是多了几分尴尬的气氛。</p>
所幸,顾楠是个没皮没脸的人。</p>
根本不在意陈文对沈玲琇的称呼,直奔主题道:“你找我来有什么要紧的事?”</p>
“我想跟你谈谈我自己的规划。”</p>
谈到今天的事情,沈玲琇态度明显端正了起来。</p>
“恩。”</p>
顾楠点了点头,示意沈玲琇继续说下去。</p>
“我打算跳出莱茵公会,希望能够得到你的支持。”</p>
沈玲琇继续说道:“现在的莱茵公会,不管是管理模式、人员配备、人才培养体系等等,都已经十分完善。</p>
我加入莱茵公会之后,莱茵公会最多也就是多了一个打手而已。</p>
并不会有太多实质性变化。</p>
如果让我跳出来独立发展的话,我有信心用最短的时间,带出来一支不弱与莱茵公会的队伍。</p>
您放心,我跳出来独立发展之后,我率领的团队,依旧是以你为主。</p>
性质跟莱茵公会完全相同。</p>
当然,如果你有什么顾虑的话,我可以放下现在的一切,回到莱茵公会。”</p>
说完之后,沈玲琇满脸期待的看着顾楠,等待着顾楠的答复。</p>
沈玲琇进入《万族大陆》之后,阴差阳错的跟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走到了一起。</p>
这段时间以来,沈玲琇靠着个人魅力,事实上已经成为了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的实质负责人。</p>
所有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的成员,不管身价多少,不管有多牛逼在沈玲琇面前,都要夹着尾巴做人。</p>
没办法。</p>
比装备,现在的沈玲琇一身的暗金装备,根本比不了。</p>
比资金,沈玲琇背靠顾楠,资金方面完全不用担心。</p>
比技术,沈玲琇的一手雷电技能,在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几乎没有对手。</p>
比外貌。</p>
不好意思, 这是沈大小姐的强项。</p>
综合下来,沈玲琇在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能够有如今的地位,一点也不意外。</p>
顾楠早有让沈玲琇独自发展的心思,不过这段时间一直忙着游戏里面的事情,还没来得及跟沈玲琇谈。</p>
没想道, 她自己倒是提出来。</p>
事实上,也正如沈玲琇所说。</p>
现在的莱茵俱乐部,已经初具规模。</p>
现有的框架米滢其实已经搭建完成了,主要的管理人员、主力队员,也都已经培养的差不多了。</p>
甚至连团队内部的奖惩制度,培养方案,都有详细的运行规则。</p>
这种时候,沈玲琇加入莱茵公会,莱茵公会不过是多了一个打手。</p>
仅此而已,作用并不是很大。</p>
如果让沈玲琇在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的基础上,拉出一支新的队伍。</p>
那情况就不同了。</p>
以现在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的实力和名望。</p>
后续如果成立公会的话,号召力肯定不会比莱茵公会弱。</p>
在顾楠的支持下,进入华国前十大公会,问题也不是太大。</p>
即便进入不了前十,稳坐一方霸主的能力还是有的。</p>
这样一来,顾楠手下就有了两个成建制的王牌公会。</p>
一旦出现变故,两个公会之间,也可以守望相助。</p>
再者,不管什么时代,竞争都是主旋律。</p>
如果只有一个莱茵公会的话,顾楠手中的资源肯定要全部朝莱茵公会倾斜。</p>
资源一旦多了,内部的竞争也就小了。</p>
不利于队伍内部长期稳定发展。</p>
两个公会就不一样了。</p>
彼此之间,既是同盟,又是内部的竞争对手。</p>
想要得到顾楠更多的支持,就必须要拿出更强的实力。</p>
这样的内部竞争机制下,不管是对莱茵公会,还是对沈玲琇即将成立的公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p>
所以,对于沈玲琇的提议。</p>
顾楠自然不会反对,反而大力支持:“你的想法很好,我也有类似的想法。</p>
不过,这段时间忙着万族大陆的事情,还没来得及跟你细谈。</p>
既然你提出来了。</p>
想必你已经有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吧?”</p>
“具体的想法是诸葛卧龙提出来的。”</p>
沈玲琇先是抛出了前提,随后补充道:“他应该是猜出了我跟你的关系。</p>
也猜出了莱茵公会跟你之间的联系。</p>
他的方案,也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p>
这个顾楠倒是一点都不意外。</p>
前一世,诸葛卧龙就是华国‘智囊’级别的存在。</p>
能够通过跟沈玲琇的接触,判断出自己跟她之间的关系,也在情理之中。</p>
如果判断不出来,顾楠才要慎重的考虑诸葛卧龙的智力问题。</p>
“详细说说他的方案。”</p>
顾楠淡然开口。</p>
“诸葛卧龙的意思是,整个浮光破晓大佬粉丝团采用集资的方式,成立一个俱乐部。”沈玲琇继续说道:“俱乐部的集资方式采用金币的方式。</p>
注册金币为一千万金币。</p>
其中,七百万金币由你出,我作为表面上的管理人员,代为持股。</p>
占总股份70%,享有70%的股票。</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