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秋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7章 我忍你很久了!,女尊!夫郎爱的要死,却口是心非,忘川秋水,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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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吟吟一步上前,</p>

“您这话可真有意思,您这是想抵赖到底了?”</p>

孙秀荷皱了皱眉,“本就不是我所为,又何来抵赖一说?”</p>

“呵,”</p>

言卿又一声冷笑,突然走向孙娘子身后。</p>

孙秀荷皱了一下眉,而言卿从一处反倒的桌椅中抽出了一截儿碎布。</p>

“这碎布染血,这料子我是认得的,江斯蘅平日总一袭黑衣。”</p>

“你既然说并非你所为,那这碎布,你又要如何解释?”</p>

孙秀荷瞳孔一缩,“不过一截儿碎布罢了,又能代表什么呢?兴许只是凑巧罢了。”</p>

“这天底下喜穿黑衣的人,可并非仅仅只有那江斯蘅一个。”</p>

言卿失笑,她将那截儿碎布翻了一个面,“这应该是从他袖子上扯下来的。”</p>

“他们哥几个似乎有个习惯,许是家中兄弟人多,怕穿错衣裳,我曾见江雪翎衣袖内侧缝了个“翎”字,而这碎布上,也恰好有一个“蘅”字。”</p>

“这天下之间穿黑衣的人虽多,但偏偏这么凑巧,袖上缝了个“蘅”字的人,我想应该并不多。”</p>

“所以孙娘子您这是要狡辩到底吗?”</p>

“证据都已经摆在这也了,您还想再继续抵赖吗?”</p>

孙秀荷眼光一寒,那脸色也蓦然阴鸷。她没再开口,但牙关紧紧地咬在了一起。</p>

言卿转了一个身,她走向崔大人:“大人,我曾熟读《女妻风物》。”</p>

“根据此书记载,我大梁律例皆是偏向于妻主娘子,遇杀则不杀。”</p>

“换言之,只要不是谋逆、造反、叛国这等不可饶恕的大罪,那便是遇死不死,哪怕是犯下滔天过错,也可赦免,没有死罪。”</p>

“然而无规矩不成方圆,妻主娘子们真若犯下什么大错,也自然会有相应的惩罚。”</p>

“就好比那《女妻风物》第十三篇所记载,夺人夫者,强抢人夫,若夫之妻愿出面问罪,将处以一年以下,半年以上的劳役。”</p>

江家那个老二江孤昀纵有诸多心计,也敌不过这世道强权。</p>

这事儿也只有言卿才能干!</p>

因为人家那书上写了,必须“夫之妻”!也就是说必须是妻主,才有权决定是否追究此事,至于那些夫侍郎君?</p>

别开玩笑了,告不了一点儿!甚至根据这大梁律法,为男者状告女妻,需先熬过二百大板。</p>

这压根就没给人活路,有那下手重的,几十大板就能把人活活打死,更何况是二百大板了,压根就是断了他们这条路。</p>

所以今夜言卿放火,趁着浓烟弥漫捞走了那兄弟二人,没让任何人发现她参与在其中,也正是为了今夜在此发难。</p>

之所以让江雪翎他们先藏起来,也是担心这孙秀荷狗急跳墙。</p>

总归,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出手,就利用一切所能利用的,一巴掌将其按死!</p>

这便是言卿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p>

但孙秀荷那脸色早已铁青,她牙关暗咬,突然冷不丁地看向衙门那位赵县令。</p>

而赵县令一怔,只觉眉心突突一跳,但转念想起了赵锦之,他儿锦之毕竟是这孙娘子的侧夫。</p>

几经犹豫后,赵县令咬了咬牙,到底还是站了出来。</p>

“崔大人,言小娘子……这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必因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p>

说完他又不禁看向了崔大人。</p>

崔大人本是皱着眉,但见此神色也一缓,她看向言卿道:“此言在理,同为妻主,同为娘子,又何必偏得闹成这副模样?”</p>

“与其结仇不如交好,不若这样,此事确为孙娘子有错在先,我让她割地赔款以显诚意,你看可好?”</p>

但言卿眯了一下眼,“大人!!我也实话告诉您,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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