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猎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八百二十一章 交个朋友,禁区猎人,都市猎人,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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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迪亚王国幅员辽阔,几乎占据了天澜帝国的整个北方。

作为一个游牧起家的北方民族,巴迪亚拥有大西洲最好战的军队,当年所向睥睨,一度有问鼎大西洲的潜力。

只可惜天命并不在巴迪亚王室这边,五位圣人先后崛起,没有一位跟巴迪亚有关。

六十年前,巴迪亚王国与天澜王国在落日峡谷决战,修为大成的陈天罡一人守在峡谷出口,一拳“破碎虚空”重创巴迪亚最精锐的骑士团,大西洲东北的格局就此注定。

天澜王国升为帝国,而巴迪亚只能偏安一隅,成为天澜帝国的附庸王国。

今天的巴迪亚王国,直辖三十六个伯爵领,另有五个公国,土地面积占整个天澜帝国的四分之一。

林朔这支队伍此行的路线,就是要从巴迪亚王国直辖的这三十六个伯爵领斜穿过去,中途最重要的一站,就是巴迪亚城,王国的国都所在。

而巴迪亚城这个地方,同时也是天澜帝国的边陲重镇,隔壁不远就是明月帝国的泉城,两个城市隔河相对,这条大河就是天澜和明月的国境线。

有传言说,巴迪亚王国早就跟明月帝国暗通曲款,准备改旗易帜了。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天澜帝国和巴迪亚王国都对此辟谣过,还为此杀了不少传谣之人。

这一趟行程,林朔是快马加鞭的。

因为他从后方得知,苏念秋那边应该已经完成了华夏对烈日帝国的国事访问,带领队伍离开了烈日帝国的国都,正在往西北方向赶路。

虽然赶路速度并不快,可整体进度是在林朔前头的。

为了不让林家大夫人久等,林朔自然得稍微快一些。

只不过这支队伍,不是纯粹的狩猎队。

传承猎人要这么赶路,那早习惯了,问题不大。

林朔这样带领的人,那行业多了去了。有猎人、有刺客、有演员、有贵族大小姐,还有宗教界人士。

连续三天紧赶慢赶,马车颠簸风餐露宿,有人吃不消了。

欧洲教廷的原红衣大主教,现任的条顿骑士团团长,骑士脑子牧师身子,唐珂德,病了。

要说唐珂德和庞威瑟两人,虽然脑子不那么清楚,其中唐珂德还特别爱逞能,可有庞威瑟劝着,整体还行。

人就怕互相比较,都是买卖的甲方,比起各种作妖赖账还威胁林朔的阿尔忒弥斯,他们让林朔省心多了。

一路上没怎么捣乱,老老实实跟着大部队。

之前唐珂德在登舰的时候,掉进海里去过,一是受惊二是着凉,其实落下病根了。

庞威瑟给他施展过牧师的手段,说是治好了,可庞威瑟这个牧师情况跟唐珂德这个骑士类似,银样镴枪头而已,一点用都没有。

这几天路程一赶,白天马车颠着晚上冷风一吹,唐珂德病倒了,连日高烧,眼睛肿得都睁不开了。

苗成云诊断了一下,从传统中医和现代医学两方面各给了一个说法。

按现代医学来说,这人是病毒入侵,眼皮子都肿了这是肝脏感染,非同小可,探险队之前带的那些抗生素没用。

要是没先进的诊疗仪器判断出这是什么性质的病毒,人就只能等死了。

按传统中医来说,这可以归类为风寒,药方子一开试试呗,能不能熬过去看他的造化。

庞威瑟哭得跟泪人似的,哀求林朔就近找个城镇给唐珂德抓药。

好歹是条人命,林朔肯定是要救的。

不过治病他不在行。而且大西洲的草药,跟华夏太不一样,只能说大致类似,但是命名和制作工艺都不相同,苗成云得亲自去药铺辨认,甚至还得去根据原材料制作。

于是大伙儿停在了在距离巴迪亚城还有三十多里的地方,这个小镇叫伏龙镇。

名字很大气,地方却很小,旁边都是农田,镇子也就三条街的规模。

众人在一家小客栈里落脚,苗成云带着庞威瑟忙着抓药去了,林朔在唐珂德身边照看了一会儿,就被魏行山和杨宝坤赶出来了。

说是这病可能会传染,林朔最近每天晚上又“过度操劳”,免疫力肯定下降,回头别感染了,搞得队伍群龙无首。

林朔哭笑不得,不过也只能服从安排,回到客栈房里找自己夫人,发现真假夫人都不在。

鼻子一闻,林朔就知道她们在哪儿了。

女人爱逛街,哪怕这儿只有三条街她们看样子都不想放过,结伴出去逛街了,离这儿不远。

林朔在屋里一看,发现钱袋子在,苏冬冬和阿尔忒弥斯都没带着。

他心想出去逛街哪有不花钱的,于是就带着钱袋子出门了,打算给夫人送过去。

人走到大街上,林朔也不着急,慢慢走着,东看看西看看,发现这地方其实还不错。

小虽然小一些,不过小镇有小镇的风情。

建筑布局肯定是不科学的,小巷弄堂七弯八绕。

不过这儿挑一红灯笼,那儿挂一串腊肉,青苔铺在石板上,门环上有铜绿。

人步入其中,就能感觉到生活气息很浓郁,挺有意思的。

顺着气味,林朔知道苏冬冬和阿尔忒弥斯就在隔壁街一家胭脂铺。

胭脂水粉的香味,都快把她们身上气味盖过去了。

而自己能闻到苏冬冬的气味,苏冬冬肯定也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了。

夫妻俩有这能耐,不用见面就知道对方在附近。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异香钻入林朔鼻子,林朔人一下子就站住了。

这是肉香,卤的。

猎门总魁首平时也没啥其他爱好,就好一口吃的。

吃对他来说分两种,一种是像狮鹫肉这样的,包括之前家里的烤牛肉,主要填肚子用,滋味能下咽就行,不那么讲究。

而他真正爱好,是另外一种,跟食量无关,那是小滋味,得细细品,比如就着绍兴花雕酒吃东海的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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