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专利就是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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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能出口吗?”
出口到发达国家可以利用专利打击盗版,90年代,老牌发达国家尚且要点脸,有专利就可以起诉。
甘笛必须将一切问清楚,将漏洞堵上,他是为了将国内企业告上法院,可不是在国际上收取专利费,那样得不偿失。
“恐怕不行,欧美使用录像机,成像和v差不多,所以这项专利先锋是坑我们不懂形势。”夏宛给出答案。
“国内有相关专利吗?”
夏宛:“我去专利局看过,由于国内对于专利保护淡薄,大环境如此,万燕放弃整机专利后,大家都默认在同一起跑线上,所以没有相关v专利注册。”
“如果我们在国内注册呢?”
“可以注册,半年公示期,其他相关企业没有异议即可,不过收不上来任何专利费,其他企业会嗤之以鼻,得不偿失。”毛彪补充道。
甘笛点头,说明计划可行。
“v专利前景如何?”甘笛看到协议注明风险,国际间的生产技术有可能避开相关专利。
夏宛解释道:“v专利,国际上分为两派,正在整合期,一旦国际巨头达成协议,可能对于出口形成一定专利许可风险。”
周振邦产生忧虑说:“也就是说v放在公司,可能有收专利费的风险。”
“不一定,这场技术之争,或许是东瀛获胜,或许是米国获胜,技术路线定下来,才算真正尘埃落定。”
这次的破产任务是到96年,v的发展要快进入到2000年左右,这种每年赔钱米金的项目太难得,v的天下会持续到97年左右,那时候早就破产赚到1亿刀。
“战略部的意见?”
“不建议收购,v专利在国内无效,v专利整合存在风险,每年100万刀的研究经费对于一梦来说是巨大负担。”
音频团队在京都进行研究,协议上注明办公地点不变,其他各种限制条款,对一梦科技控制权非常不利,如果对方使小动作,根本没有管理权。
“各种条款限制,研究经费、转让费用过高,砍价即可,慢慢谈呗。”
甘笛越发对这份收购协议感兴趣,如果在国内注册v专利,然后通过专利打击其他v企业,弄得天怒人怨。
这样的做法,估计姜万孟要骂他不要脸。
“不仅仅如此,v前景战略部并不看好,v专利国内外无效,即便是低价收购,也是累赘。”夏宛依旧持否定态度。
“谁说没用,毛彪,你刚才说国内可以注册专利吧。”
“对啊。”
“v厂家这么多,注册专利后收专利费啊。”
夏宛:“?”
如果是外宾可以不了解国内详情,甘总竟然提出收专利费的方案,如果真能收,先锋株式会社直接拿着专利起诉即可。
“你没开玩笑?”
“当然,收购后注册专利,收保护费。毛彪,这样利润可观,也无需占用人力物力,收购后马上进行。”
毛彪无语,“甘总,这种方式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万燕放弃专利,咱们通过先锋注册,其他企业会怎么看咱们?”
“你不是要支持吗?专利支持还不够?”
毛彪已经想象未来一梦孤立无援的尴尬处境。
“如果能收专利费,先锋和东瀛巨头早就在国内有动作,也不会出售团队和专利。”夏宛说出事实,“周律师没有意见吗?”
周振邦看躲不过,笑道:“专商所不就是专门负责这项业务吗?”
“那是对外机构,目前可操作是国内和国外合作基础上,由国外机构提起申请方可以起诉。”李干事在燕京,多少知道些其他部门的业务。
“而且一般性国外巨头会放任这种现象,他们也懂得地方保护主义和法规的滞后建设,他们更希望获得其他超国民待遇。总之,一般情况下,国外巨头起诉也不多见,杀鸡儆猴有,但是大面积使用很少。大家都要做生意。”
国外巨头有巨额资金,等着崛起后收购即可,费心费力的起诉小企业,国内起到逆反心理,就算抓到也赚不了几个钱。
不过甘笛要的就是得不偿失。
“等收购后,让先锋负责起诉不就好了吗?在条款里注明,如果收购方有要求,先锋无条件配合相关业务。”
有这么简单吗?这是先锋株式会社啊,看着甘笛自信发言,李干事脑袋冒出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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