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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但他却非常上进,这种上进心从读书伊始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直到现在主攻与家族产业密切相关的生物细胞学,就好像立志要将祖业在他手上发扬光大。
可以说是富二代圈子里的一股清流了。
两人聊了一会别的,司仪走了过来。虽然已经经过了两次彩排了,但还有很多婚礼上的细节需要核对、交代。
因为过程比较繁琐,新郎本人金驰光听听就有些不耐烦了,凡是不需要自己的地方,干脆统统都交给伴郎宋秉文。他知道他做事认真仔细,只
要他在旁边就出不了错,自己当个甩手掌柜,乐得轻松。
宋秉文确实不负他望。
这时,女方那边的伴娘将新娘送上了酒店,在生
活上她和他有了很大的交集。
他们不再只是实验室里的点头之交了。
叶晓雯看到宋秉文似乎已经跟司仪商量完毕了,便缓缓挪了一步过去,跟他闲聊:“师兄,上午接亲怎么没有看到你?”
问出来的时候,心里像有一汪沸腾的水,不断地冒着泡,高涨得快溢出来了。
这是第一次,她能跟他聊到学业以外的事情。
宋秉文似乎还在回想着刚才司仪叮嘱的事项,只简短回应了她:“有点事。”
这回答说了等于没说,让叶晓雯一时也接不下去,心里凉了半截。但知道他也不会多做解释,她笑了笑,顺势道:“没去也好,她们想了好多堵门招数,把那些同来的男生们整得很惨呢。”
“是么。”宋秉文只礼貌性地弯了下唇,没有再说什么。
叶晓雯唇角的弧度逐渐平直下来。
他总是这样,在实验室的时候也是,几乎没有看到他跟任何一个女生闲聊过。对他蠢蠢欲动的女生不少,慕名而来想要接近的别的学院的女生几乎每天都成打数。但他总是能三言两语打发掉,就像现在这样。
看来,目前她只是进入他的私人关系圈,但是想和他有私人的交集,还远得很。
这时,旁边又有几名工作人员过来了。其中一位手上拿着托盘,上面是几朵别了红笺的胸花。是端来给新郎和伴郎伴娘戴的。
宋秉文侧身相让,请叶晓雯先拿。
她拿了伴娘的那朵,很快为自己戴上了,又拿起了伴郎的花对宋秉文道:“师兄,需要我帮你带么,还是你自己带?”
“我自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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