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原来是三少爷啊
喜欢吃橙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四章 原来是三少爷啊,诸天之我真不是正经少侠,喜欢吃橙纸,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那鲜衣华服中年男子虽然没事,但却也不敢在这酒肆再待下去,甚至整个酒肆的酒客,也都纷纷离开,唯独剩下了两人还端坐着,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其中一个自然是郑健,另一个则黑衣黑发,身后负着黑色的剑鞘,脸庞甚至都带着灰黑色,仿佛这个人就代表着死亡的灰黑,只有一双眼睛,很亮。
“朋友,一剑穿心高通都逃了,你怎么不走?”这浑身上下漆黑的男子看着郑健道,声音沙哑,让人听了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郑健沉吟了两秒,缓缓道:“还没结账?”
男子一怔,旋即好笑道:“你没看到这酒肆老板都死了,给谁结账?给他烧两张纸钱?”
郑健摇摇头,严肃认真道:“他死了,酒肆还没关门!而我,就是这酒肆的新老板,你的酒帐,我算三两二钱,不多吧?”
这男子惊愕的看着郑健,旋即大笑,“不多不多,哈哈哈哈,太有意思了,你想接收这酒肆?”
郑健点点头,“不错。我喜欢喝酒,这里有酒,不是正好吗?”
黑衣男子想了想,发现郑健说的居然有那么一点道理,随手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放在桌上,“你要三两二钱,我给你五两!就怕你有命拿,没命花呀。”
郑健眉头一挑,“哦?怎么说?”
黑衣男子盯着郑健身后的泪痕剑,道:“好剑!我喜欢。”
郑健哈哈一笑,解下泪痕剑,拍在桌上,“剑的确是好剑,你想要,尽管来拿便是,就怕你有命拿,没命用呀。”
黑衣男子眼睛都直了,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好剑,直直的盯着泪痕剑,道:“我叫乌鸦,我喜欢好剑,唯一的嗜好,就是收集名剑。”
郑健闻言,略微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在哪听过这名字,没办法,在笑傲世界十几年,上一世看过的许多东西都记不住细节了。
但郑健可以肯定,他听过这个名字,想了想,郑健试探道:“那你都收集到了什么名剑?”
乌鸦眼睛依旧盯着泪痕剑,道:“十四把了,本来我还想收集一剑穿心高通的剑,可惜他逃了。”
“除了我这把泪痕,还有高通的那把,我很好奇,你最想要的是谁的剑?”郑健问道。
乌鸦又笑了笑,笑声沙哑,很是难听,真的像极了乌鸦叫一般,“这天下间,我想要的剑很多,但最想要的,就两把。”
“说说看。”郑健装作不经意道。
乌鸦道:“我知道你问这话的意思。其实,你应该知道这天下最有名的两把剑,但你还要问我,我看你又不像装的,这说明,你是真不知道,像是刚出道的;但刚才别人都走了,你却有胆子留下来,还收我酒钱,这说明你又不是刚出道的,你很矛盾,我对你越来越好奇了,你,是谁?”
郑健微微一笑,抿了一口酒,“好奇心,害死猫哦!你还没说,你最想要哪两把剑!”
乌鸦神色忽然变得虔诚起来,如同朝圣一般,“最想要的,自然是翠云峰下,绿水湖前那把天下第一剑。”
郑健闻言,脑海中一道电光闪过,他知道这是哪了!
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三少爷!
这里是,《三少爷的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