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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定安城的城门终于再度洞开,大批大批的征南军骑兵宛如潮水一般从四个方向涌出了定安城。
他们是带着自己国人的鲜血离开的,就在兵变的第三天,那些被抓捕的死士都被一一斩首,而李岐也在刑台上死去,按照唐国律法,他本该受车裂的刑罚,可李求凰最终还是以他的功劳为由,赐了一杯毒酒,让他死后再受这车裂之刑。
最后,他的尸身被葬在定安城外的一处荒山脚下,却已算是国主宽厚,恩上加恩。
而就在这街道密集的马蹄声与难闻的马粪臭味中,定安城的百姓却仿佛从大团大团的阴云中看见了阳光一般,心情振奋,甚至有些店铺忍不住挂上了年节才有的红灯笼,已示庆贺。
这座多年没有被兵戈之气沾染的祥和之城,虽然这些天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几分兵戈之气,但想来以百姓们的记性,并不会一直为苦难而耿耿于怀,一定会很快忘记这些糟心的事情,再度让这座大城焕发出原本应有的光彩。
他们或许已经忘记,几年以前,他们也曾在这街道的两旁,欢送过南征荆吴的军队,他们同样如今日一般跨着战马,列着整队,庄严肃穆地行出城门。
时间会改变许多事情,几年前的唐国,也已经和现在的唐国有了诸多不同。
午后,一辆行在大道上的马车里,刚刚出城的高易水喝着革袋中的酒水,笑着回看了一眼这座雄壮的定安城,感叹了一声,道:“可惜,天下少有的一处乐土,最后还是被铁蹄长刀玷污了……有酒有乐有美人还有诗文,多好的地方……”
坐在车上的秦轲白了他一眼,道:“那你回去啊。”
高易水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喜欢的东西,这天下的男人都喜欢,你呀,是跟你那脑子坏掉的师父太久,所以才成了现在这么个榆木疙瘩的样子,早些年我就该把你从村里带出来,多见见这世间风光,说不定现在,你也是个风流倜傥的妙人。”
“滚!你才脑子坏掉了。”秦轲愤愤地道:“我师父那叫洁身自好,论才,他比你高不知道多少倍,他要是脑子坏掉了,你的脑子里估计全都是阴沟里的污水了。”
高易水听他这么说,却一点都不在乎,道:“那又如何?我高易水又不想与天下群雄争锋,也不需要什么王佐之才。这天下间比我聪明的人弹琴没有我好,比我弹琴好的……哦,这天下还真没比我弹琴好的人……高山先生,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枯井先生。”秦轲继续跟他吵嘴,既然他自诩是什么高山先生,他就偏偏要喊他“枯井先生”,一座高山,一口枯井,倒是对比强烈,“我看你也就是在这边还有点名声,墨家稷上学宫那么多人,我就不信没乐师比你更好。”
高易水轻哼一声,不屑地道:“稷上学宫?他们的乐曲能有什么意思?儒家讲究礼法,乐曲大多用于仪式,庄严有余,却失却了乐曲本该有的高远,就像是一只有灵性的狐狸,却关进了笼子里,再怎么好生对待,也会变得死气沉沉。而法家……”他一撇嘴,“那就更别提了。全是一群黑脸的老家伙,至于墨家嘛……巨子对乐曲有些造诣,可也没听说有其他的大乐师……”
“……”秦轲脱下鞋子就想扇他的嘴。
马车碾过被风吹动的劲草,两人的斗嘴在风中飘散,阿布则是居于其中当着和事佬,不过发现好几次根本插不进嘴后,也就干脆安分地坐在一角,脸上带着憨笑。
其实秦轲也没真的生气,只是单纯习惯性地跟他吵上两句罢了,虽说高易水的年岁应该比他大不少,可从当初他进稻香村“采风”的时候,两人就没认真分过大小,那时候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整天跟着高易水身后嘻嘻哈哈不断。
等到两人差不多吵到告一段落,秦轲看着那趴在马车边缘的蔡琰,道:“怎么了?这么安静。”
这几天以来,随着家中事情的尘埃落定,她也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活泼和开朗,有些时候秦轲都觉得这个姑娘真就像是一只猫,安静的时候慵懒无比,吵闹的时候又疯疯癫癫,今天是她第一次离开定安城,她本该兴奋才是,而现在她这般表现,难不成还有心事?
然而蔡琰突然转过头来,眯着月牙般的双眼,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道:“我是在用目光丈量定安城外的天空,你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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