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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给我端酒来!”公输究一进自己的宅院,忙不迭地拉住了妻子林氏的手,一路喜滋滋地说道:“哎呀!今天老四可是倒了大霉了!大哥开了祠堂,当着众位族老的面儿认定他就是刺杀胤雪的幕后主使,要不是大哥顾及兄弟情分,只怕那老四现在已经被关到地牢里去了。”
林氏听了一阵大惊:“闹这么大?刺杀胤雪的莫非真是老四?”
公输究神秘一笑,刀削般的面颊上满是狡诈之色:“你觉得以老四那榆木脑袋,会这么拐弯抹角地做事么?他要想杀胤雪,只怕会拿着刀直接闯进她的院子里……”
“那怎么……”林氏小心地合上房门,有些疑惑。
“还记得我之前认识的那个高先生么?”
“当然记得!为了笼络这个高先生,你把太爷在时给你的那块好玉都送了出去。”提到这件事情林氏面露惋惜,“那可是不多见的好东西啊……”
“你呀,就是小家子气。”公输究接过林氏递来的酒壶和酒盏,自斟自饮先喝了一杯,随后道:“不过是块玉,石头而已,要不是这个高先生筹谋,哪会有今天这一出?老四又怎会百口莫辩?”
“行行行,我一个女人,我小家子气,你是男人,你大气,大气到把我的嫁妆都当了。”林氏看着他一个劲地不说正题,埋怨道:“那位高先生做了什么安排,你倒是说呀!”
公输究得意道:“实话告诉你,今日那些刺客,是我暗中花了钱的,足足三千两!”
“啊?”林氏捂着嘴,愕然看着公输究伸出了三根手指头,惊呼道:“是你找来的?那,那你是如何……”
“还是高先生厉害,他给了我一条路子,让我找到了这帮要钱不要命的家伙,可我又没直接去请他们做事,我收买了老四手底下几个人,传了些消息给老四身边的郑管事……说来也怪,平日里看那老郑胸无大志,成天只知道跟在老四后头闷不做声,这回倒是敢拿主意,自顾自地做了一番决定。为的是不让胤雪那位新姑爷进门,免得明年祭祖闯地宫的时候,挡了他家少爷的路……”
“在高先生的安排下,那些刺客看似机缘巧合地与老郑见了面,一边是亡命之徒只为求财,一边是正愁着找不到高手做事,两方一拍即合,他还自以为是地与人家讨价还价,诸不知,我早都用钱将一切打点妥当了……”
“可即便刺客身手不凡,难道城内巡防的那些大头兵都是死人么?”
“哪里还有巡防的!今日车队经过常阳大街的时候,左右横竖好几条街,一个巡防营的兵士都不会有……”公输究冷笑一声,摇着头道:“不过现如今,也没人能有那个能耐,去追查到底是谁教唆了杜清和其他的几位大人……”
“这又是为何?”
公输究继续冷笑,“以大哥的脾气,这些人无论嘴里吐出来的是谁,只要是与我们公输家有关联的,你以为他们还能留得住性命?大哥在祠堂里已经做了决断,看样子,老四的这位管事这一回是弄巧成拙喽……”
他又露出几分惋惜:“唉!你说胤雪那死丫头真怎么这么硬?这般周密安排,还有一个北蛮高手参与其中,竟然还是让她捡回一条命来!她身边那个男人,秦轲……身手确实厉害,不愧是能将剑递到老四喉咙尖的人。郑管事的顾虑也不算空穴来风了……”
想到这里,他接连给自己倒了三杯酒,杯杯都一饮而尽,随后长吁了一声道:“不过嘛,大哥既然当着族老们的面前惩治了老四,这日后的家主之位,算是跟他彻底没关系了,呵。”
“真的?”林氏听得一身冷汗,这时候才稍稍回过神来,“那这么说,四爷当真没戏了?”
“大哥只要一天还在,老四就一天别想从他院子里出来。”公输究抿嘴笑道:“就他那个脑子,还有他手底下那个不靠谱的老郑,怎么和我争?”
林氏终于松了一口气,只是脑子里又想起公输胤雪那张清淡的面容,皱眉道:“可胤雪那边怎么办?你不是说她正收集证据,打算在族老们面前告你一状么?”
“这倒是个麻烦。”公输究低眉,“但也没法子,只能让高先生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先解决掉那个乌助,只要乌助一死,没了人证,账簿也就不好作数了,到时候我们还可以说她拿出来的是假账嘛。如今老四倒了,胤雪一个女儿家,你说族老们会站在哪边?”
这么多年来,林氏一直等着这一天,如今听到公输究这番分析解释,她只觉得心中长久积压的阴云一朝散去,天高风爽,虽还没喝一口酒,却已经有了几分醉意。
“这可是大喜事。”林氏娇笑着,眉眼都眯到了一起,“爷,您稍等,我亲自下厨给您炒几个菜来,咱们呀,好好喝一顿。”
……
“你觉得……你大伯并非真心要惩治你四叔?”
从祠堂出来之后,秦轲望着天上迁徙的鸟群,轻声问道。
身旁的公输胤雪与他并肩行走,一路上见到的仆役婢女对他们都是毕恭毕敬。
“我只是直觉,不敢肯定。”公输胤雪神情严肃,她向来不是个自负的人,加上直觉敏锐,她总觉得自家大伯今天在祠堂里的表现有些反常。
“所以说你们这一大家子人实在麻烦,说话都不能明明白白地说清楚,非得相互之间猜来猜去。”秦轲忍不住感慨道:“其实,有些事情当时就说开来,或许能免去不少的麻烦。”
好像他的师父诸葛卧龙,也不知究竟对自己隐瞒了多少秘密。
“可有些事情,从来都不简单。”公输胤雪抿嘴笑道:“公输家家大业大,可也人多嘴杂,更是各有各的小算盘,想要让所有人一条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大伯管家的这些年,锦州被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们安居乐业,换成是我,恐怕做不到。”
“我觉得……你一定能做到。”秦轲突然笃定地朝她重重一点头。
“为什么?”公输胤雪抬眼望他。
秦轲耸了耸肩,“不为什么,就这么觉得而已。”
只是这句话落到公输胤雪的耳朵里,她却远远做不到他那样的洒脱和无所谓,初冬的风寒意逼人,吹到她的脸上反而带起了一阵滚烫,她的脸颊绯红,好像抹上了浓浓的一层胭脂。
她免不了露出几分小女儿姿态,娇声道:“嘴上说得再好听,都不算,你得拿出实际点儿的鼓励才行。”
秦轲微微一愣,奇怪地道:“实际?什么实际点儿的鼓励?”
公输胤雪眨了眨眼睛,深深吸了一口冰凉凉的空气,道:“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起来梳妆打扮,后来又闹了这么一出,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我饿了,我想吃你亲手烤的肉。”
从荒原到锦州这一路上,秦轲、白起、褚苟和公输胤雪四人当然不可能成天只喝清水啃干饼,毕竟干饼在嘴里实在噎得慌,又做得十分咸,吃得人直摇头。
于是,秦轲和白起时不时会打上几只野兔野鸡,打打牙祭。
大多数时候,都是褚苟负责宰杀,秦轲负责烧烤,公输胤雪吃过好几次,觉得秦轲在做吃食的方面还真有几分天赋,如果不是已经走了修行一途,或许倒是可以考虑去开一间酒楼当一个厨子。
其实秦轲也很喜欢做吃的,毕竟小时候他结结实实挨过饿,甚至饿倒在路边,命悬一线。所以每每架起炉灶做吃食的时候,他总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心安,就算天要塌下来,有口吃的填饱肚子,至少也是能做个饱死鬼的。
“原来是这个?”秦轲失笑道:“这还不简单?我去厨房找只鸡过来,直接在院子里架个火堆烤就行了。不过,我烤出来的那东西……真能跟公输家的好菜好肉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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