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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修今年没有回老家过年。
虽然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洛修现在的知名度,用不着回老家炫耀。
他甚至把父母接来羊城过年。
洛为民和俞静女士住进别墅后,生活上各种不习惯。
特别是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不用干。
想要打扫卫生,阿姨已经抢先做了。
想要做饭,也完全没有自己表现的机会。
两位都是老实人,不想让儿媳觉得自己年老不中用,想发挥自己的价值。
这也是他们一直不肯退休的原因。
按俞静女士的话来说,除非生个孙子让她照顾,否则她肯定要出去工作的。
她从来没想过,洛修以后有了孩子,也是请月嫂和保姆照顾。
洛修现在比较头痛的一件事是,怎样让父母找到更高的人生追求。
除了儿子、孙子之外,还能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你爸不是挺喜欢写诗的吗?可以让他去写诗呀。”关诗雨出主意说。
洛修不屑地说:“我爸那叫诗吗?就那狗屁不通的打油诗,你还每次给他点赞,他都快以为自己是李白转世了。”
“水平怎么样不重要,我们可以把他弄进羊城的作家协会,所有人都会哄着他,说他的诗写得好,求他赠诗。”
洛修听到这里,马上明白她的意思了。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咱们家的诗仙,平常没事就去作协和那些文人墨客喝茶聊天,吟诗画画,每年出本诗集,去参加各种文化交流活动……”
洛修兴奋地抱着女朋友亲了一口,“还是你们这种豪门家族会玩。”
“至于伯母,加入太太圈,去美容院,茶话会……很快就把你这儿子忘掉了。”
“忘掉好,忘掉更好!”
洛修未来注定会越来越忙,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在父母身边。
就算一直陪伴在身边,父母也不了解自己的工作,不能真正在精神上溶入对方。
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心并没有在一起。
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成就感,或许才是对他们最好的生活方式。
人只有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了,才能让身边的人都过好。
……
进作协的事很简单。
洛修把老爸平常写的散文和诗歌送去作协,请他们指点。
第二天就有几名作家登门拜访。
他们拿着诗赞不绝口,称先生大才,有李杜之遗风。
洛为民当然是不信的,虽然自己爱写诗,但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水平也就那样。
几名作家又来了几次,再三邀请他加入。
加上洛修在旁边鼓动,他开始相信自己是有点水平,也终于答应加入作协。
爱写文章的人总有点盲目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写作能力,并且接受不了批评。
而且文无第一,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大家都说好,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
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
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喜欢穿传统的服饰,手里爱拿一把折扇。
因为要帮别人题字,天天在家里练字,一手毛笔字是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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