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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的全程是四十二公里一百九十五米,而世界纪录是两个小时不到,高似道只花了一个半时就从雉岳山的圣女溪跑到了二十多公里外的堤川市的市中心,主要是因为背着包还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不然他还可以更快。
春天还没有到来,天色依旧黑得很早,才五点多外面就非常暗了,高似道原本还在考虑是否在附近找个小旅店住下,但去汽车站问了一下很幸运地买到了夜间巴士的车票。年末这段时间从首尔往地方去的票很难买,但是从地方往首尔去的票却有不少富余,车里一半的位置都是空着的。
之前跑得太狠了,此刻坐在巴士里高似道的心还在砰砰直跳,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得不那么做,但是毕竟亲手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精神上承受巨大的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种压力不是源于负罪感,而是来源于担心被人发现自己是凶手的不安,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很有做恶棍的潜质。
坐在巴士角落的座椅上,高似道忍不住复盘起了自己之前的全部行动,生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首先现场是清理得非常干净的,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他已经尽可能地让一切看起来都像是李永振一个人在野钓的样子。离开时的路线也选得很小心,没有穿过树林,因为那样容易留下痕迹,也没有挑主干道,因为在那种大路上步行过于扎眼。
身上的东西高似道都尽可能地处理掉了,衣服早在出山之前就换下来塞进了包里,鞋子也在公园的洗手间里专门清理过的,而小猫此时则在他卫衣的胸前口袋里安静地睡着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了不好的东西,小猫一路上都很蔫,既不挠人也不叫唤,若不是它这么乖巧也没法带着它上车。
“最近总是遇上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为了平复心情,高似道插上耳机准备听听音乐,然而点开后自动播放的第一首歌让他莫名一抖:isthisthereallife,isthisjustfantasy?这一切是真的吗,又或者只是幻想。
开头的这句歌词没有任何问题,但高似道对这首
歌再熟悉不过了,这是皇后乐队的成名之作《波西米亚狂想曲》,而这首歌的第二个段落歌词是这样的:mama,justkilledman,用中文翻译过来是,妈妈,我刚杀了一个人……
自己的确刚杀了一个人,忽然给自己放这首歌,难道头上三尺真的有神灵?可这段时间高似道并没有见过什么神灵,魑魅魍魉倒是见得挺多。如果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不仅不会手软,反而会更加坚定地弄死这个老头,而理由就躺在他的手上。
高似道的手心里是一本泛黄的小册子,看上去很有年代感了,应该是某人从哪里誊写而来的,尽管只有薄薄的二三十页纸,可里面的内容却叫人不寒而栗。小册子里记录的是怨童散的制作方法:将落水溺毙的幼童尸体风干磨粉,然后再辅以数种恶毒的邪物,最终施加诅咒制成。
只要是中了怨童散的人,就必须通过嗅专门的解药来缓解症状,寻常汤药根本没用,所以涵国的巫婆神汉便专门以此坑害富豪乡绅,然后再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拯救”对方。其中的一些人会挟恩图报,索要一些金银财物后离开,打一枪换个地方,而另一些直接以高价长期售卖解药,干的是敲骨榨髓的勾当。
溺毙的幼童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上的,为了得到更多的“材料”,这没有下限的巫婆神汉便想了一个十分恶毒的法子,故意在河边、湖边等危险的地方丢一些小玩具和点心,就等着小孩子去拿的时候失足落水。若直接对孩子动手是杀头的大罪,万一被人抓住就是死路一条,但这样做就算被看到也可以说是不小心掉落,他们完全不用承担后果。
三韩之地自古荒蛮蒙昧,普通人养活自己都困难,一般的家庭里父母都要干活,生下一堆孩子根本无从管教,都是放养的状态,所以这些巫婆神汉总是能够得手。李永振就是师承这一脉的神汉,专干给人下毒再卖解药的勾当,以小册子上的笔记来看,被他害死的孩子起码有十人之多,高似道杀他一百遍都算便宜他了。
除了手里这本小册子,高似道还取走了
李永振身上的两支小小的竹节,一支里面装的是怨童散,当时就被他全给倒进水库里了,只是留下了竹节容器,而另一只里是解药,根据小册子上的笔记,他要当成鼻烟壶连嗅七天才能彻底根除怨童散之毒,不得不带在身上。
夜行巴士的座椅很宽大,还有遮光的紫色帘子挡着窗户,躺下去比一般的巴士舒服得多了,身心俱疲的高似道没过多久就进入了梦乡,直到车子在首尔高速汽车站停下,才被被人下车的噪音给吵醒了。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是七点刚过五分钟,距他上车只是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而已,这个点可以选择多种途径回安岩。
首尔高速汽车站下面是纵横交错的地下街道,有很多售卖衣服、鞋子、化妆品和手工艺品的商家,相当于国内的跳蚤市场,东西种类很全价格也非常便宜。高似道随便找了个小店买了个分装瓶,然后把怨童散的解药转移进了瓶子里,两支研究了半天也没搞懂到底有什么用的竹子,则被他用随手丢弃在了卖烤鸡肉串的小摊子旁的垃圾桶里了。
一个小时候高似道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狗窝,而他洗完了澡出来时,崔海娜正趴在床垫上,跟小猫大眼瞪小眼,“道理我都懂,可oppa不是说出去做零工的么,怎么回来的时候会带着一只猫?”
“都说是路边捡来的了。”高似道用毛巾擦着头发走出卫生间,换衣服的途中顺手打开冰箱拿了一盒牛奶出来,他不是拿了准备自己喝的,扔了个纸盘子在地上,然后倒了一点牛奶在里面,示意小猫去喝,“猫咪,过来吃晚饭了。”
小猫很通人性,也不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太凉,直接伸出舌头舔了起来。别人家的小猫喝牛奶能弄得满地都是,它却慢条斯理地喝得很慢,喝完了自己的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地板上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oppa,这可是纯血的孟加拉豹猫,而且品相出奇的好,在宠物店里没个五百万根本买不到,你和我说是在路边捡来的?”崔海娜明显不信,虽然她从小到大都没养过猫和狗,也就幼儿园时为了暑假的观察日记买过一
只兔子,但她对小宠物的了解很全面,因为身边的同学、朋友总是在instagram上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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