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章 全能徒弟(13),大佬努力营业中,副标题,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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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喝着七染刚煮出来的茶。

“怎么样?”七染亦是品着自己的茶,还不忘问下意见。

“挺好的。”

朝歌对吃食方面没有什么要求。

“当然好!这可是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灵茶!这世间仅此一家!还有,你就没感觉喝完以后身上灵力充沛许多?”七染声音提高,对朝歌的不识货很是无奈?_?`

“没有。”

“……”

“难得过来,找我什么事?”七染觉得不能再纠结朝歌的牛嚼牡丹了,不然她会哭死的!

朝歌看向吃糖葫芦吃得欢快的姜裘,“想问你拿下魂珠。”

七染抬头,没有刚才的吊儿郎当,“你确定了吗?”

望向姜裘的眼神充满同

情。

朝歌嗯了一声。

轻描淡写,不容拒绝。

姜裘眨巴着眼,不明所以。但直觉跟自己有关。

七染看着姜裘沉默片刻。

姜裘被她看得发毛。

“啊!”七染突然大喊。

吓得姜裘一跳。

“为什么要对你这个小可怜下手!冤有头债有主,要怪就怪你师尊,千万不要怪我!”七染哀嚎。

朝歌很是头疼,戏精一个!

“赶紧的。”

七染不情不愿地将魂珠拿出来,递给朝歌。

朝歌将魂珠种在姜裘识海里。

魂珠威力极大,即使有着朝歌的保驾护航,姜裘还是受不住,晕了。

【帮助反派走上魔生巅峰任务进度10%】

冰冷的电子音响起。

“将他放在里头的赤焰石上吧,躺上一躺,说不定就筑基了。正好我俩聚聚。”七染建议道。

朝歌点头。

七染,是妖族的始祖。

自盘古开天地以来便存在了。

与神族的苏华,魔族的赤修同根同源。

苏华和赤修互相看不顺眼,但二人与七染的关系还不错。

朝歌与七染,也是在机缘巧合下认识的。

朝歌当初无意进入了这个地方,两人打了一架。

大佬打架能输吗?

当然不能!

当时七染就是被摁在地上使劲摩擦的。

七染也是个能屈能伸的,见打不过立即投降。

朝歌对七染感官还好,两人握手言和。

一聊,发现,还挺对胃口的。

魂珠是赤修的东西。

将魂魄养在里边几千年,便可将人化为魔族。

将反派放里边养几千年,朝歌会疯的。

虽然这个位面挺有趣,但呆那么久,也会腻吧!

将魂珠融入魂魄里就不一样咯,只需十几年。

不过魂珠极难破坏,至少要三种与天地共生的天火灼烧才可以将其融化。

所以需要一只火容器——火灵兽,收集天火。

火灵兽与反派契约,火灵兽体内的天火可以作用于反派。

而且是温和无刺激的!

将魂珠种在反派的识海里

,由天火灼烧融化,可以大大缩短在成功的时间。

朝歌想想,都快要骄傲了。

她怎么就这么聪明!

七染看着好友周身气势变得柔和,无语=_=

副标题说

天魔:所以当初为什么要放我走?

七染(嫌弃jpg.):有更高配置为什么要用你。

天魔:……堂堂天魔,竟然被嫌弃了(*'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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