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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全对赵二如此会做生意,简直钦佩得不得了,捞钱捞到犯人头上也就罢了,还这么会经营,真是罕见。
同时管全也不由得羡慕起管仲了,居然就这么轻易地搭上了县尉大人的大船,以后管仲在生意场上,必然少不了县里的照顾,生意飞黄腾达是可以预见的。
嗯……看起来之前收他贿赂收得有点少,有空再去打打秋风好了。
监狱里的事安排好了后,就是下一项工作,巡视城防。
汉朝自县以上的行政区基本都有城墙,并驻有士兵。而乡间则另有宗族豪强们私筑的邬堡,所谓邬堡,就相当于西方的城堡,里面驻守着家族里的私兵。如果单论防御效果,这些邬堡反倒比县城的城墙还要好。因为县城的城墙几乎都是土墙,而邬堡则有不少砖石结构的。
黄巾之乱时,那些黄巾贼有时候宁可去攻打县城,也不去碰这些邬堡。除了邬堡防御力强外,里面驻守的私兵士气也比官兵要高昂得多。毕竟一边是守卫自己的家族,另一边是保护克扣自己粮饷的官老爷狗命,出力程度显然是不一样的。
赵二走上城墙,先用环首刀敲了敲,又找来一柄锤子,让赵熊用力砸了下,发觉这夯土城墙的防御力比想象中还是要好上一些的,至少不至于一下就碎。
想想也是,要是它真的毫无防御力的话,也就不会被当做城墙来用了。
现在看到的城墙是前不久官军收复县城时重新修复的,所以看起来还很新。不过还是需要经常性的修缮才能保证它的防御力,毕竟土城墙的一大缺点就是不防雨,如果只是平时下几场大雨倒没什么影响,顶多流点泥汤。若是一年都不去管它,那城墙就会被雨削薄一层,几年不管,那城墙就废了。
不过这件事倒不用赵二太过操心,只要定期让囚犯们过来修复下就可以了。
现在城墙上驻守的是原先县里的士兵,赵二的战兵暂时尚未接管县城的防御。
这里要说一下汉朝的军事制度,汉朝的军队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直接隶属朝廷的中央军,驻守地方的郡兵和守卫边关的戍边士卒。
中央军和戍边士卒自不用多说。地方兵的制度是这样的在西汉时,采取征兵制,所有男性在年满23周岁后,都需要服两年兵役。第一年在地方当郡县兵,第二年去中央军或者戍边军。等到了战事一起,则所有服过兵役的成年男子,都有义务重新入伍。这样一个制度,可以保证地方上无论是兵力数量,还是军事经验,都可以得到很好地保障。
然而后来到了东汉,刘秀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以休养生息的名义罢郡国兵,把地方兵都给遣散了,同时废掉了征兵制。
毕竟刘秀当初就是依靠地方兵起家,进而统一天下的。他不希望有别人复制他的道路,起来反叛自己。
但是地方上总是需要兵的,如果没有兵力坐镇,那么即使一伙流氓混混都能造反了。故而朝廷采取了另一种兵制,即募兵制。公开招募一些士兵,充任常备军驻守地方。
只是这募来的兵,数量就很难庞大起来,毕竟募兵是要花钱的。郡里还好说,郡兵们平时就有军事作战任务,比如剿个匪什么的,故而还能保留一两千的常备兵力。而郡下一级的县,则一般不会保留太多兵力,长期以来兵力极少,也就只够把守下县城的城门罢了,连守卫城墙都勉强。甚至在一些治安较好的地区,县里连把守城门的兵都没有,守门工作由县里的衙役充任。大多数时候县尉手下就只有一群县吏、衙役而已。
刘秀当初想着,地方上没兵没事啊,当遇到战事,地方无力应对时,就由朝廷派出中央军前往平定好了!中央军数量庞大,战斗力强,最关键的是归中央,也就是皇帝直接指挥,放心!
但是实际情况却并没有刘秀想得那么美好。中央军从首都奔往地方,路途遥远,过来需要不少时间,往往等中央军到了,黄花菜都凉了。
故而在刘秀时代,征兵制又逐渐在很多郡县恢复起来了。但与西汉时不同的是,这些征来的郡县兵也往往只是战时临时集结,用完必须解散。
直到黄巾之乱一起,随着国内起义不断,中央镇压起来愈发吃力,这才下放权力,允许县一级的地区长期拥有兵力。
赵二问管全平时县里怎么守城,以及遇到敌人攻城应该怎么办。管全说他对这个可不清楚,说这些事可以问县兵的代理头领——一个屯长。
管县在黄巾起义前期,拥有约五百名士兵,当然,这里面有多少吃空饷的就不知道了。黄巾军攻破县城时,这五百人或死或逃,全军覆没。县城收复后,县里又从乡间重新招募了二百人,这二百人的直属最高指挥官就是县尉,而县尉不在时,就由其中一个屯长代行统领。
管全把那名屯长叫了过来,屯长见到赵二立刻下跪行军礼“屯长管范参见县尉大人!”
管饭……嗯,这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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