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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张玲玲是不是想向我要二十万?张玲玲回答说:“是,上面都写着呢。”
“那你们盖的这个房子是多少钱呀?”
“十七万。”张玲玲回答。
法官看了张玲玲一眼,沉默了一会儿又问:“纪文丽分到几间房子呀?”
“分到两间。”
“盖五间房子要十七万,而你们家分了三间,却让纪文丽拿出二十万来?”法官问。听到法官问的这句话,我心里感到特别的安慰,看来这个法官是正直的。
“我上面写了,房款她给我八万五,剩下的是我的误工费,我在家里盖房子,耽误我挣了十多万块钱,我总不能白给她出工出力吧?”
“我觉得你这个误工的钱就别要了。你就算要也要不来。”法官说。一听到法官说的这话,我倒是有点担心起来。法官说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误工的钱张玲玲不要了,而盖房子的钱却让我来还呀?那样的话,我岂不是冤死了?
张玲玲听法官说的话以后,并没有回答。没说要也没有说不要。
见张玲玲不再说话,法官就又问我:“纪文丽,张玲玲说这个房子是她出钱盖的,你认可吗?”
“我不认可。”我斩钉截铁的回答。
“为什么不认可?”
“因为这个房子是我第张玲玲的爸爸张旭出钱盖的,而且盖这个房子我们还还了张旭的姐姐张晴七万五千块钱。现在她说这个房子是她盖的,这都是假的。她所提供的那些协议和出帐记录都是伪造的。”我说。
“张旭一个月的工资多少钱?”法官问。
“五千。”
“你的工资一个月是多少钱?”
“四千多。”
问到了这里,法官并没有再问下去。他又转过头来对张玲玲说:“你坚决要让纪文丽出这些钱吗?可不可以少一些?”
“不可以。这我都已经少要了。我误工费不止是十二万。”张玲玲说。
“纪文丽,你同意还这个钱吗?少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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