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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戎部落一处人工采石场,乱石成堆。
乱石之有很多人在忙碌,这些人从容貌到装束都极为怪异,个个身体健壮,皮肤黝黑,头发长而散乱,上身,仅以寸缕遮挡下体,有些人的脸上、胸前、后背,纹着可怕的骷髅图案,看上去极为原始,也极为野蛮。
采石场的南侧,一个体形娇小的女孩子正在往石搭的炉灶里塞着木柴,半干不湿的木柴冒出的浓烟,呛得女孩不停地咳嗽。
女孩子看上去有十七八岁光景,一头乱发,小脸上全是乌黑的木灰,看不出长得俊还是丑,身上的衣服极少,随着身体的晃动,上体一对隐密之物若隐若现,丰盈圆润,极为诱人。
如此暴露的衣着,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通常比较危险。
一个身材魁梧的士兵朝着女孩走来,站在她身边看着,目光落在她的胸前,极不老实。
突然,士兵前冲一步,张开双臂,抱起女孩便往不远处的一个小树林走去。
遭此突然袭击,女孩不由发出了一声惊叫,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大声喊着“救命啊!救命啊!”
女孩的喊叫声引起了采石场中所有人的注意,却没有人敢动,也没有人敢过来救她。
在采石场上众多监军士兵长矛刀剑的威慑之下,这些身体强壮,面相凶猛的男人们,都成了苍鹰利爪之下的一只可怜兮兮的老鼠。
众目睽睽之下,无助而绝望的女孩被士兵抱进了小树林。
事情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想的那样进展下去。
只所以如此,是因为来了一个人,是莫守拙,不,是飘凌。
这里好像有点乱,为了不至于太乱,以后,就让莫守拙用飘凌这个名字好了,这个名字其实极其好听。
士兵刚把女孩子抱进树林,飘凌便出现了。
一身的血,像鬼魅。
士兵有些发懵,在西戎的地盘,竟然有人敢管他的闲事,这个世上,真的有活得不耐烦的人吗?
“你是谁?”士兵问道。
“老秦人的刀。”飘凌冷冷地说道。
现在,他是老秦人的刀,几千年后,他则是特战部队野狼战队的士兵,无论用哪一个身份,他都不会任由这个士兵胡作非为。
士兵倒吸一口冷气,他当然听过飘凌的名字,号称老秦人的刀,赢氏部落第一高手,杀人如麻。
士兵不知道的是,此时的飘凌,还是在特种部队服役了两年时间,擒拿格斗样样精通,拿过全旅专业大比武散打组第一名,战力强悍,嫉恶如仇的莫守拙。
士兵的脸上并无惧色,反应更加阴冷,“敢管我的闲事,你是想找死吗?”
飘凌哈哈一笑,“我刚死了一回,现在又活过来了,有本事你就让我再死一回好了,我正好趁此机会回去。”
这句话中所包含的大部分意思,恐怕只有飘凌自己才清楚。士兵和女孩都不知道,飘凌已经死了一回,活过来的飘凌,已经不是飘凌。
此刻的飘凌,满脑袋都在想着回去的事,要是死上一回真的能穿越回去,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拿刀抹了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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