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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林牧摇头“我哥们说了,低于三百块,不卖!”
老板眉头皱了起来。
“三百是绝对卖不到的,这价都能买新车了!”
“这样,我再给你加十块,一百六怎么样?”
林牧推着车子就要走“你他妈跟老子在这挤牙膏呢!”
“哎,兄弟别走啊!”老板满脸肉疼,“二百,不能再多了!”
林牧撇撇嘴,“李老头出二百五老子都没卖,稀罕你的二百块?”
说完,推着车子就走。
不过,老板这次没拦。
林牧心中一沉,娘的,怎么不拦了?难道玩脱了?
他没有停下脚步,心理战,玩的就是看谁先沉不住气。
果然,在林牧推着车子刚走出五米远。
“老子出二百六!”老板咬牙喊了一句。
林牧转身咧嘴一笑“成交!”
把车子推到院子里,老板感慨一句“兄弟,你这价,捏的也太准了!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钱!”
林牧点点头,一屁股坐在小院里的藤椅上。
小院里,堆积着各种轮胎,车架,饮料瓶等杂物。
很快,地上一个造型有点古怪的黑色手电筒,吸引了林牧的目光。
他拿起来一看,傻眼了。
居然是电警棍!
林牧前世的时候听人说过,十年代,派出所民警就配备电警棍了,只不过后世很多人不知道。
这根电棍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比手电筒长了一些,通体沾灰尘,连表面的塑料都氧化了。
“兄弟,给钱!”
老板拿着一摞钱走了出来,一百元的纸币虽然早就发行了,但是数量很少,现在市面上还是十元的大团结居多。
林牧数完钱,确认没错,“谢谢老哥!”
他随意把玩着手里的电棍,笑道“老哥,这手电筒看着挺别致,卖给我怎么样?”
“一个破手电筒,兄弟喜欢就拿去玩!”
老板笑容灿烂,“以后再有什么好东西,别忘了老哥就行!”
“得咧,谢谢啊!”
林牧道了一声谢,很自然的将电棍装到裤兜里,大步离去。
约莫下午四点多钟,电影散场。
“他娘的,那女明星的皮肤真白,前凸后翘的,要是能娶回家,老子少活十年都愿意!”李勇满脑子还是女鬼聂小倩的影子,满脸猥琐。
周远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你他妈最多娶个姥姥,王祖贤是我的!”
“是是是!只有远哥气质你才配得上王祖贤,郎才女貌!”李勇违心的拍着马屁。
周远被拍到心坎里,顿时心花怒放。
两人一路到大门口,才想起来林牧。
“对了,林牧那狗日的呢?”
周远骂骂咧咧道“去个厕所他娘掉里面了?电影都散场了,还不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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