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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牧雨热切的盼望下,终于可以出院了。今天,牧家的司机来接牧雨回家。因此叶司晨无法送她回去,牧雨很高兴。当终于回到牧家的那一刻,牧雨想到了“恍如隔世”这个词,只不过她是真的隔了一世。还是记忆中的黑色大门,白色栅栏,还是记忆中的种满了花的花园,还有那秋千,那鹅卵石扑就的小道。在经历了十年的漂泊后,牧雨再一次回到了这里,一个叫家的地方。

进门就看见高珊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茶,和记忆中一样,她还是那么漂亮优雅。前世的自己虽然表面上不说,但内心是很排斥她的,因为她,父亲不爱母亲,对自己也没对童童好,当妈妈生病去世后,这个女人带着父亲的另一个孩子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们像是外来者却轻易占领了自己的领土。而且父亲看她的眼神和看母亲的不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对爱人的眼神。我为自己的母亲不平。然而我却做不了什么,我的性格也注定我成不了一个守卫领土的战士。但现在平心而论,这个女人有很多优点,她会扮演好自己的每一个角色。作为一个女人,她很会保养,即使是现在仍风韵犹存;作为妻子,她不要求上班,选择为丈夫洗手做羹汤而不是成为一个衣来伸手的贵妇;她为她的丈夫买每一件衣服,每一条领带,为他准备每一个需要的东西;她从来没有和父亲吵过架,说话总是很温柔,不急不燥;作为一个母亲,,她把牧童教得很出色,看牧童就知道了;作为一个儿媳,她对牧老爷子很孝顺,即使当年他拆散了她和父亲;作为一个继母,她在吃喝穿戴方面从来都对自己和牧童一视同仁,没打过自己,也没骂过自己,甚至没说过一句重话。虽然自己懂得这是一种客气的疏离,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自己没有权利让她对自己用心。重活一次,牧雨想通了,没必要心里不舒服,妈妈已经死了,高姨代替妈妈照顾父亲,光这一点就该感谢。牧雨微笑着走过去,喊一声“高姨”.“嗯,小雨回来了,先上楼休息,吃饭叫你”。

晚上父亲和牧童都回来了,牧童和自己同岁,在同一学校同一年纪。不得不承认,牧童很优秀,她很漂亮,成绩也从来都是年级的前三,她是那种骨子里不服输,很坚强的人。她做事果断勇敢,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而且她是个很适合生活在这个圈子的人,因为她人际交往手段高,懂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以前的牧雨很讨厌牧童,什么事都爱和她较劲。她学习好,牧雨就拼命学习,想超过她,但牧雨虽然成绩也好可也是比不过牧童的;牧童钢琴天赋高,常常获奖,牧雨就去学钢琴,拼命练拼拼命练习,其实她自己一点都不喜欢钢琴。牧童一直坚持练芭蕾,并多次上台演出,于是牧雨也去学芭蕾,结果常常弄的自己腰酸背痛,其实他自己是很讨厌芭蕾的,她一直喜欢爵士。现在的牧雨想想自己以前干的这些事,都有点哭笑不得。自己没事跟人较什么劲啊,压根就不是那块料。人家优秀就优秀呗,自己做好自己就行,普通也没什么不好的,给牧童当衬托就当呗,自己又少不了肉。自己的性子自己知道,自己不傻但跟聪明绝扯不上关系,遇到人精还是乖乖让路比较好。自己虽然不是一根肠子通到底但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也不多,比起叶司晨那货,自己根本不够看的。自己虽然不柔弱但也不是个多要强的人,对有些人软也就软呗,没啥大不了。现在重新再来,要做自己喜欢的,不学钢琴了,也不学芭蕾了,学爵士。待会打电话和舞蹈室的老师说一下。

当自己把这些决定说出来后,其他三人都吃了一惊。牧童望着牧雨,眼里有点复杂。高姨什么也没说。

“怎么好好的不学钢琴了?女孩子谈谈钢琴还是很好的,而且我不同意你学爵士,那种舞是咱们这种家庭的女孩跳的吗?胡闹。”父亲满脸不赞同。

要说以前,牧雨真是挺怕父亲的,一般他的话都不敢违背的,但重活一世,面对父亲觉得他也只是个普通人罢了,所以牧雨开口解释道:‘‘我现在不喜欢钢琴,讨厌芭蕾,我喜欢爵士,爸爸,你就让我干自己喜欢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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