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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久而久之,秦彩彩贤良淑德的玉女形象就被传成了一个,凶神恶煞,每天都要虐死十二个下人,生吃活人心肝为自己续命的母夜叉。
中川领主秦义险些气个半死,三个儿子成天上蹿下跳不听话,就这么一个乖乖宝贝女儿,还要被嫁给元石那个草包。名声都传成这样了,仍是不能吓退元乘那个老不死的王八羔子。
三胞胎一合计,干脆从元家下手,便开始变本加厉的捉弄元石。吓不跑就只能搞臭他了,再把事情闹大,乘着孟冬节将至,把事情闹到北宫界主那里去,才有希望毁掉这门亲事了。
李由喜乖乖喝了药,虽然这药不能治她的病,但好歹都是彩彩为她寻来的珍贵药材,能吊一口就吊一口,能拖一天就拖一天。
她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肯定咬死元石不放,就说他强抢不成,便下毒害我,才会把我搞成这样的。”
秦彩彩掩唇轻笑,又拍拍她的手背,回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外的有尘,低声问:“那个人是你相公吗?他对你真好,只可惜你的病,我苦读医书三百年,竟也无法诊断出究竟是何缘故……你愿意帮我,我却无法为你治病,实在是惭愧。我真希望你能好起来。”
李由喜腹诽,要能治好才是见了鬼呢,此病症无药可救,唯有一方身死。
李由喜垂下眉眼,不知道该怎么说。彩彩看出她心情不佳,打开放在一旁的小盒子,拿了一颗蜜饯送到她嘴边,笑笑,“吃点甜的吧,吃了心情就会好起来了。”
李由喜抬头看她,张嘴吃下,含糊说:“你这样温柔的人,本就应该值得更好的,也希望你能尽早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说到这里,彩彩低下头,脸颊攀上可疑的红霞,嘴角都不自觉弯了起来。李由喜惊讶:“你真的有喜欢的人?是谁啊!”
彩彩抬起头,陷入回忆中,“那还是三年前,有一次,我去山上采药,遇见他。他躺在一棵树上喝酒,睡着了。我经过树下的时候,恰好掉在我面前。只一眼,我就……”
彩彩又有些失落地低下头,“可是后来我再去那座山,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李由喜了然,一见钟情啊,“那人长什么样子呢,你还记得吗?”
彩彩搅动着手中的秀帕,眼神逐渐放空,“他一身红衣,比那深秋的枫叶还要艳丽……”眉目如画,是记忆描绘不出的样子。
再一想到元石那挫样,两厢形成对比,她顿觉伤心。
可惜,无论她到何处去寻,也寻不见那人的身影。
李由喜见她神色黯然,安慰她:“我觉得你们肯定还会再见的!”
彩彩轻拭眼角泪光,带着些许希冀,问:“为什么?”
“额……”李由喜吐出果核,开始胡说八道,“那当然是因为我肯定会帮你搞定这桩讨厌的婚事啦。然后你不就有机会等到那个人啦,不过如果再见的话,你就主动一些,直接生米煮成熟饭,他就跑不掉了。”
“啊?”彩彩惊呆了,这是什么逻辑啊!
“呵呵呵……”李由喜尬笑,“我就是胡诌的,你就随便一听哈,千万别当真。”
彩彩礼貌笑笑,也没再深究。收起碗碟,将托盘交给下人后,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书桌旁,临窗的位置,挂了一副画像,画中人身倚斜阳,醉卧松枝。红绸缠在树梢上,下方挂了两坛酒,身后是大片大片的红枫林,却不及他丝毫灿艳。
她长叹一声,又起身出了屋子,去药房取了背篓铁锄。丫鬟上前给她围了一件月白披风,“小姐,又要去采药吗,山上冷。”
彩彩轻轻应了一声,丫鬟又说:“我陪你去吧。”
彩彩只是摇头,一句话也不多说。丫鬟也不再多问,知道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借故采药,实则是去初遇那位红衣公子的山上坐着发呆。
那画像在她闺房中挂了三年,小姐的心意,她又岂会不知。丫鬟看着他的背影,生气跺了跺脚——元石那个混蛋王八羔子,再重新投三辈子胎也配不上她家小姐!
又是一年深秋,漫山枫叶,苦雨寒霜,相侵无怨,红成了一条河。
彩彩抱膝坐在那颗初遇的松树下,看远山红黄交错,清寒翦翦,细雨霏霏。
每年初雪降临时,就是孟冬节。孟冬节那天,界主北宫辞会来到三川,主持孟冬大典,诵经祈福,望来年风调雨顺,盼子民安康幸福。这是东北两界,三川界和霜临界流传千万年的传统。
只是今年的初雪何时才能到呢?这桩婚事就像高悬她头顶的铡刀,悬而未落,让她寝食难安。
彩彩垂头丧气坐在树下,这山上她都不知来了多少次,都没有再遇见过那个人,恐怕这辈子也遇不到了。她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如果实在不行,就嫁吧,就当是为家族做贡献了。
她叹了口气,提起空空如也的背篓,站起身想回家去了,眼角却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那一抹鲜亮的红色似一只飞燕从她眼前滑过,她眼睛募地一亮,‘腾’一下跳起来追了上去,大喊,“公子!”她一时忘了现在是在山上,脚下一空就摔在了地上,尖叫一声,往山下滚去。
作者有话要说: 熟悉的桥段,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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