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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薛神医是在宋朝夕成亲月余后才到了京城,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宋朝夕沉吟:“他们见面的地点你可知道?”

方堑沉声回:“在城中的一处院子里,这院子是沈氏的陪嫁,平日有专人管着,神医是昨日晚上到的,另外宋朝颜手下的小厮,昨日与几个江湖人士接触,这几个江湖人士的功夫都不低。”

一个闺阁女子忽然跟江湖人士有接触,宋朝夕不会傻到以为她找这些身强体壮的江湖人士是为了摘葡萄,朝夕蹙了蹙眉,“这些江湖人士的武功比起你来如何?”

方堑不喜谦虚:“在我之下。”

“那你一人能不能把他们都制服了?”

“不难。”

宋朝夕这就放心了,宋朝颜倒是个认真走原文剧情的女主,好歹不像之前绝食那般令人无语了,虽则命是自己的,人有权决定自己是去是留,可作为大夫,宋朝夕对不惜命的人总有几分看不上,她沉默片刻,忽而生出一个主意来,便勾唇道:“方大哥,烦你替我继续盯着,她若有了行动,你立刻报给我。”

方堑领命离去,他走到国公府门口时,与迎面走来的容z擦肩而过,俩人同时蹙了蹙眉头,又同时转身看向彼此,眼神充满打量,容z气质冷肃,目光极具压迫性,穿一身价值不菲的玄色长袍,方堑拱手道:“国公爷。”

他行礼循的是江湖规矩,容z不着痕迹地打量他,“你是哪一房的?”

“小人是夫人的娘家人。”

容z目光沉沉地看他一眼,似乎在评估着什么,“既是来找夫人的,见过了吗?”

“见过了。”

容z不再言语,等走远一些,梁十一从暗处出来,低声问:“要不要属下盯着他?”

“不必,他武功在你之上,”顿了顿,容z又敛眸问,“他经常来找夫人?”

“这是头一回。”

容z没再说什么。

容z回来时宋朝夕正在拿铲子挖土,她想试试仙草能不能种在普通的土里,见他回来,她放下铲子,俩人并肩进了屋里。下人们忙着准备午饭,青竹把饭菜端上来,午间时小楼闷热,十分难熬,容z让人取了冰块放在一旁降温。宋朝夕在想宋朝颜取血的事,有些心不在焉,青竹把冲好的桂花藕粉摆在她面前,想让她尝个新鲜,宋朝夕回过神,将藕粉推开,“国公爷您尝尝。”

容z顿了顿,“你不爱吃这个?”

宋朝夕觉得这人有点不可爱,有些话非要说这么明白?

容z眸里闪过笑意,“你是大夫,必然知道挑食是不好的,怎还如此任性?”

“就因为是大夫,才能正大光明挑食。”她望着藕粉神色纠结,心思都写在脸上。

容z微微出神,国公府因经常处理一些机密消息,府中常年都有暗卫守着,人员往来都有人盯着,他多年行军,习惯使然,时常对人抱有疑心,今日那方堑武功很高,这样的人出现在国公府总叫他提防的,原本他犹豫要不要问她这事,但她这性子要是当细作,只怕亡的不是他人而是自个儿了。

他放下筷子,“今日我在国公府门口遇到一个小厮,说是你娘家人。”

“是,他叫方堑,是我表哥的手下,”宋朝夕倒没觉得有什么可隐瞒的,梁十一那种暗卫国公府肯定不止一个,想瞒也瞒不住,再说他们虽然不算亲密,却到底是名义上的夫妻,在容z没做对不起她的事之前,她都会遵循夫妻之道,夫妻之间坦诚尤为重要,要是跟身边人说话都绕着弯子,那可就真没意思了,她笑笑,“他武功很高,是江湖排的上名号的高手,我在扬州时曾想跟他习武,他叫我扎马步,我扎了一炷香的功夫就放弃了我的大侠梦,习武太难,还是行医比较简单点。”

她话里话外带着仰慕,似乎很崇拜武功极高的人,容z垂眸,眼中闪过笑意,“习武虽难,大夫也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

宋朝夕被大人物表扬了,轻笑:“那国公爷幼年习武也天天扎马步?”

“站桩是武术基础,所谓上虚下实,下盘稳重,上身才能灵活,御敌时才不会软手软脚,就是刚参军的小兵们每日也都需要扎马步的。”

宋朝夕听得都不想练了,她生怕说下去他真的会拉她练武,便赶紧掠过这个话题。

还是吃藕吧!

她避之不及的表情实在逗趣,容z缓缓从她手中端过桂花藕粉,总觉得没她说的那般难吃。

宋朝夕呆住了。

次日中午时,宋朝夕正在改进粉的配方,忽而接到小厮通报,说是永春侯府递来了消息,沈氏病重,要宋朝夕回去看望。

宋朝夕闻言,眉头紧蹙,沈氏病重?怎么可能,明明前几日见着还好好的。

青竹沉吟:“夫人的身子一向康健,怎么一点预兆没有,就忽而这般了?”

冬儿哼道:“有诈又如何?难不成我们小姐还怕她不成?小姐又不是面团团,真以为小姐还和以前一样任她拿捏?”

宋朝夕挑眉,沈氏这次多半只是找个借口,只是自个儿母亲病重,即便这消息是假的,做女儿的若不回去探望,总要被人说闲话的,国公府这样的老姓世家最重视礼仪,只怕各房都已经知道了这消息,宋朝夕不回去实在说不通。

可是回去会不会有危险?倒也不怕的,如今国公爷已经醒了,就算沈氏想乱来,宋丰茂也不可能答应,且她早已不是从前的宋朝夕,堂堂国公夫人还怕沈氏不成?若是沈氏想借机谋害她,她也不是吃素的。

宋朝夕换了一身衣服,才坐上国公府的轿子回去了,从国公府到永春侯府这段路并不长,只是日头正大,轿中炎热难耐,宋朝夕额头沁了一层薄汗,好在她用自己发明的粉,倒是没有一点脱妆,过了会,轿子停下,宋朝夕由青竹扶着从轿中下来。

沈氏都急坏了,她攥着帕子在房中走来走去,“孙妈妈你出去看看,人怎么还没来?”

孙妈妈心跳的厉害,她总觉得今日又要有一场争端了,要她这个当妈妈的看,夫人大可不必这样做,都是自己的女儿,模样都一样,大女儿嫁给国公爷,这算是泼天的富贵了!若沈氏低头认真讨好大小姐,大小姐这个做女儿的必然会心软,届时,有大小姐帮衬着,小少爷以后也有个靠山,可若是舍大小姐保二小姐,太荒唐不说,还容易生出事端。

夫人还当大小姐是从前那个任人拿捏的闺阁女子吗?如今的宋朝夕是容国公的夫人,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她背后有国公爷和整个国公府撑腰,听闻大小姐在国公府很受爱护,就连皇上都对她另眼相看,别说沈氏了,就是蒋氏,宋朝夕也未必会放在眼里。

孙妈妈走出去时正好遇到宋朝颜,宋朝颜坐在轿子里由人抬过来,她脸色比前几日更苍白了。孙妈妈心里直摇头,明明身子骨不好,还要学人绝食,若是她不当自己的命是命,又何必再找宋朝夕来续命呢?

“孙妈妈,她回来了吗?”

孙妈妈垂眸,正要作答,忽而听到一阵轻悄的脚步声。

宋朝颜抬眸望去,长廊的阴影里,宋朝夕穿着她从未见过的新款衣料,戴着价值连城的头饰珠宝,款款而来,她本就是盛极的容貌,被这般衬托,更显得容光四射,一时间宋朝颜竟被她的风华刺得睁不开眼,竟觉得她身后炙热的日光都在为她作配。是啊,从来就是这样,只要有宋朝夕的地方,自己便被衬托得暗淡无关。

“国公夫人。”孙妈妈屈身行了标准的见面礼。

宋朝夕不由挑眉,从前她在侯府时,孙妈妈虽然也行礼,却每次都很敷衍,明显是没把她放在眼里,这才过了多久,孙妈妈竟如此懂规矩了?这侯府里的人还真是现实。

“孙妈妈,听闻母亲病危,你身为母亲的陪房,为何不在母亲身边照料?”

孙妈妈一怔,这当了国公夫人果然不一样了,有人撑腰说话底气好像都比从前足,那种摄人的气魄做不得假。可她总不能说沈氏什么病都没有吧?她沉吟:“夫人正在屋里等着呢。”

宋朝夕视线极淡地掠过宋朝颜,没有丝毫停留,甩着袖子进去了。

身后的宋朝颜紧紧攥住手帕,宋朝夕的视线让她觉得自己就是鞋面上的泥点子,是碍眼的存在。

“祖母万福,母亲万福。”

蒋氏抬眸看去,宋朝夕梳了妇人发髻,比从前更有气势了,屈身行礼时,一举一动都挑不出错来。

她确实没有看走眼,宋朝夕可比宋朝颜能干多了。

自打得知那庶女的男人成了扬州首富后,她就气倒了,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子,她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拿捏住宋朝夕,让这个孙女为自己所用,谁知到头来却被对方反算计了。

如今她想拿捏也不成了,宋朝夕是堂堂国公夫人,若以后封了诰命,自己见到她都要矮一头。蒋氏顿了顿,才不甘地垂眸道:“国公夫人不必多礼,起了吧。”

宋朝夕找了一张圈椅坐下,她身后跟着的面生丫头立刻上前谨慎伺候,冬儿甚至还夸张地掏出银针试毒,沈氏眼都看直了,宋朝夕不过才嫁人一月不到,到底在摆什么谱!当国公夫人了不起了是吧?真是好大的派头!她这位侯府夫人都没这么威风过!

宋朝颜由人抬着进来,坐在宋朝夕对面,沈氏见她面色苍白,给她倒了杯茶,心疼坏了,“朝颜,我叫你不要过来,你怎么总不听话?你身体这么弱,若是吹了风感染了风寒可怎么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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