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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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夕快要崇拜他了,“我睡不着,你呢?今日元正你就不能起晚一些?”
她今日绾了新发型,一袭红袍胜火,看得人心头暖融,容z唇角微动,“我没想到你醒这么快。我打小便随着父亲晨练,这是经年的习惯了,一日不练便觉得少了些什么,往年元正我也是这样。”
宋朝夕看着他的佩剑有些好奇,他的剑也是玄色的,镂空的外壳,隐约露着锋利的剑刃。他方才拿在手里时,总让人觉得没出什么力气,剑也很轻。
“想试试?”
宋朝夕笑容明媚,眼神微动,“听说剑是男人的挚爱,国公爷有没有那种不能让女人碰剑的习惯?”
有些上战场的人会迷信,觉得女人属阴,出征和开战前都不能碰女人,也不能让女人碰自己的佩剑。
“这是什么习惯?不过是输了就把责任怪给女人罢了,你过来,我教你。”
宋朝夕握住剑,她原以为剑很轻,举的时候才发现手腕都要断了,容z从身后握住她的手,替她分担了大部分重量,如此一来,宋朝夕便握得很轻巧了。容z教了她几个招式,宋朝夕手腕转动,隐约听到剑划破空气的呼啸。
她身上很香,细长的脖颈上还有未消的红痕。容z想到昨日晚上,二人原本睡得好好的,半夜她忽然又往他怀里钻,这几日他已经很克制了,本来是可以忍住的,可她睡觉时又不爱穿衣服,就那样贴着他,他呼吸灼热,便拉上被子,把她从沉沉的睡眠中亲醒了。
那时候她浑身都要滴水了,俩人都很难受,也只是勉强解渴了。
容z靠在她耳边,低声道:“朝夕,我教你几招防身的功夫吧?”
在他身边危险总要多一些,他不得不以防万一。家中都有重兵守着,她虽然看不到人,却不代表没人护着她,万一要是有他护不到的时候,她还能自己护自己。
宋朝夕试了几下就放弃了,“女人和男人体力悬殊,若我真有危险,就算学了防身的招数恐怕也不行,不过国公爷不用担心,我虽然不会武功,但我会医术,习惯随身带银针,只要让我有近身的机会,我的针肯定比剑好用。”
容z也知道她学不成,毕竟她的体力实在不行,她身子骨不错,只是没力气,全身上下哪哪都软的厉害,容z眸光放缓,“朝夕,这么久了,你体力一点长进没有。”
宋朝夕反口就咬住他的下巴,有些气,“还不是怪你?每日床笫之间也不是没运动,国公爷还敢自称会带兵,我看也不怎么样嘛。”
容z无奈失笑,她这样会撒娇会耍赖会歪缠的兵,他吃不消的。
林中野风吹得很大,容z扶着她往回走,宋朝夕挑眉想笑,她才怀胎两月有余,又不是要生了,哪里需要人扶着?为了抄近道,她自然而然地走上湖面,却被他一把拉住。
他力道克制,面色却有些沉了,“你就是这么过来的?”
宋朝夕没觉得不对,谁有近路不走要走远路?再说这湖极大,绕一圈累得半死,还是走湖面省力气。
“冰面很厚,我方才来时试过了,绝对不会掉下去。”
容z声音沉沉:“你以为你次次都能那么幸运?朝夕,你怀着孩子,我不在时,你不能做危险的事。”
宋朝夕嘀咕:“你还真想当我爹?”
容z一顿,牵起她的手往湖边走,“陪我一起走走吧?我已经不记得上次与你在湖边散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宋朝夕心里那点不满登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俩人上次漫步湖边似乎还是相权来的那次,之后数月容z一直很忙,宋朝夕便开始过上了留守生活,这样一想,他们确实很久没单独相处了。
青竹和冬儿齐齐吁了口气,还是国公爷有办法,知道夫人吃软不吃硬,她们劝夫人不听,非要国公爷劝才行。夫人这是头一胎,哪怕前头有一个世子爷,可国公爷和老夫人都对这孩子极为看重。虽则冰面很厚,走人不成问题,可若真出了什么问题,她们就是搭上自己的命也赔不起。
今日元正,宋朝夕去屋中换了件簇新的红袍,大红的颜色衬得她肤白胜雪,配上正红色的口脂,很有嫡妻的威严,美得脱俗美得大气。让人一瞧便知道,这样的美人是绝不可能给人做妾的,这是只有正妻才有的气度。
真真是又美又烈。
青竹给宋朝夕梳头时,被镜中的夫人晃了眼,明明每日都见到夫人,见多了应该见怪不怪才对,可她还是经常被夫人的容貌震慑到。到现在都没有习惯。
青竹替她换衣服时,瞅见夫人脖子上和胸口若隐若现的痕迹,顿时羞红了脸,头也不敢抬了。
夫人有孕以来,就没叫过水,青竹没有嫁过人,不知道夫人身上的痕迹是怎么造成的,但这至少可以证明,国公爷对夫人是迷恋的。
青竹莫名松了口气,又不免有些担忧,一般来说正妻怀有子嗣,不方便侍寝,总要家里的姨娘或者通房顶上的,也因此不少人家的姨娘通房都是在正妻有孕后,才得以有孕,国公爷对夫人很好,看着不像是要抬姨娘通房的。可国公府这样的人家,国公爷房中真的可以只有夫人一人吗?正是觉得夫人和国公爷太过甜蜜,青竹才更担心,怕夫人受了委屈。
可家家的嫡妻都是这样过来的,一心一意对妻子的男子不是没有,却是万里挑一的,国公爷位高权重,他这样的身份要做到一心一意实在太难了吧?
宋朝夕换好衣服出来时,容z接到一份密函,便去书房处理公务了。她等得无聊,便坐在一旁看医书,也不知过了多久,容z终于处理好密函,用火漆封好交给梁十一。
全部处理完,容z看向沙漏,才意识到自己忽视她太久了。
她趴在桌子上,拿毛笔敲击茶盏,十分无趣地嚷嚷:“卖东西了。”
容z走到她跟前,俯视着她,“卖什么?”
宋朝夕头也不抬,“卖身!卖我自己!妾身不善女红,不能文也不能武,但精通医术,有人要买吗?”
容z掏出一叠银票“多少钱,我买了。”
宋朝夕默默把银票塞进自己怀里,之前的郁闷一扫而光,她又快活了。
“妾身能吃能睡,干活却是不会的。不过买一送一,谁买谁赚。”
容z轻笑摇头,“我不需要会干活的,你这样的就很好。既然我买了你,你得跟我走了。”
他朝她伸出手,宋朝夕把手放在他掌心,抿唇:“国公爷真有眼光。”
容z实在无奈,笑笑地牵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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