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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体验,浅海处海水清澈,五颜六色的珊瑚特别鲜艳漂亮,穿梭在珊瑚之间的小鱼也很漂亮,沉入水中,一切都觉的很梦幻。
好吧,这只是对别人而言,在青岚眼中,哇哦,这里有只大海参,好大好大,这鲍鱼也大。总之,这景色美,但都比不上海参鲍鱼来的实在。
红烧鲍鱼,葱烧海参,油焖大虾……
晨旭眼看着青岚把海参拿起来用手掂了掂,然后又依依不舍的原地放回去,潜水者只能带一件纪念品回去,如果她带一只海参回去的话,别人一定会笑疯的。
挑了半天,抓了一只小章鱼,大章鱼长的不好看,小章鱼长的粉嫩迷你,抓在手上特别好玩。
上了岸,发现晨旭拿着一个大砗磲,乳白色的砗磲像一朵盛开的花。
刘宇轩不知从哪挖出来一只大海蚌,足有面盆那么大,抱着一个劲儿的傻乐,说里面一定会有珍珠。
但是为了看有没有珍珠而把海蚌打开的话,那就太可惜,先拿回去养着吧。
但是这东西是真重,刘宇轩抱了一小会儿就抱不动了,而且咯的肚皮胳膀都疼,蚌口边缘又太锋利,稍不小心就会把手割伤。
刘宇轩犹豫着要不要把它重新扔回海里,因为,真特么不好拿啊,抱的远了,胳膊承受不住,抱在怀里,鼻子承受不了,那腥味是一阵阵的往上涌,齁的直压嗓子眼。
走过浮桥上了小船,他才松了一口气,但是想到下船后还要走一段路,他又怂了。
潜了一回水,那海水肯定灌到脑袋里了,要不怎么会捞出来这么大东西呢?
青岚倒是和她的那条小八爪玩的很愉快,这小东西,口盘的吸力还不强,就在她的手腕上爬,一会儿爬到手心一会儿爬到手背,痒痒的。
刘宇轩看了看自己的大蚌,又看了看青岚手上的小八爪,羡慕的不行。
要不?还是把蚌扔海里吧,这么大的个儿了,谁知道这活了多少年,别再让他给折腾死,那可就真是造孽了。
然后就真的又扔回了海里。
至于珍珠什么的,也给抛到脑后了,反正无事一身轻的感脚,超级爽。
这孩子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下一站是东海岸,船从北边驶过去,停在一处乱礁前,几个人涉水上岸。
青岚给陶乐敏发视频,让她看看这礁石边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捡来吃的,陶乐敏在那边尖叫着吼:“亲爱的,你家真的有私人小岛哦,天啊,等着哈,我要以你的原型写一部豪门都市文,秒杀那一群白痴豪门女配。哎呀,等等,那是佛手螺,好大,我家这里没有,但我听我那个贼贵贼好吃。等等哈,我把海中能吃的东西都给你发过来,有图有真相,你看着捡就行。”
大抵上,除了鸡心螺和某些刺上有毒的海胆,大多数都是能吃的。
这个地方太偏,来赶海的人很少,所以东西是真不少,不止少,还得大,很危险,因为很多海蛎子壳附在石头上,成了容易割伤人手脚的蛎礁。
这种赶海,玩性大于特意性,青岚带着手套拿着钳子,只捡鱼虾蟹,后来觉得捉鱼太麻烦,便只挑大虾捉。
昨天的虾滑粥端到屋里,一眨眼就被人瓜分完了,这还不够,大厨那里又重新煮了三锅才够那一帮吃,仅剩的半盆酸辣海蜇也给吸溜的净光。
今天多捡点虾,吃虾滑豆腐汤。
浅水处也有海货,但是那里比较危险,有种长的和礁石差不多的鱼,喜欢在礁石堆里觅食但极会隐藏,它背上的长刺尖锐且有巨毒,若是不小心被扎一下,保让能让人疼的生不如死。关键是它还没有解药,只能用意志生生往过熬。
而且南边海潭里的水母会跟着潮水来到这里,纯野生箱水母,它是能把人蜇死的。
大海很美丽,但是大海也很危险。
为了不让水母涌入沙摊的水域,也为了不让鲨鱼海蛇电鳗等闯进来,那片海域方圆十公里都用细密的铁网护着,用以保护游人的安全。
还是那句话,越是漂亮的地方,越是有未知的危险。
晨旭慢慢的撬着石头上的牡蛎,他只对里面的小胖子感兴趣,顺便帮忙给青岚撬些佛手螺,遇到了一种长长的淡粉色的好像触手一样的东西,他不认识,但是长像奇怪成那样,即使没毒也够人恶寒的,就给丢开了。
至于刘宇轩,完全把那当成珊瑚虫了,玩了一会儿觉的没什么意思,也丢开了。
陶乐敏又拨了视频过来,一打开,视线就对着那簇触手,这丫头立刻疯了。
“天啊,那么多鹅胫,你赚大发了,呸呸呸,这岛都是你家的,这点儿东西不算什么。这东西,我和我妈去南方吃过,人工养殖的,贼特么贵,比海参鲍鱼都贵,我当时只顾着品味金钱流逝的味道,一边吃一边心疼,都没尝出那是啥味儿。姐们儿,你替我尝尝吧。”
“不用那样,我釆回去如果好吃的话,炒干了带回去给你们尝。”
“哎呀,别浪费时间和我说话了,你快去采吧。”
直接给挂断了。所以,她发视频来原本是想说什么呢?
虽然陶乐敏说这是鹅颈,但是青岚不敢肯定她说的到底对不对,用手机查了资料后确定它是鹅颈后,青岚才撬了两簇下来。
试试吧,万一不好吃呢。
事实是,她想多了,两簇鹅颈带回去,正好碰上了会吃这玩意儿的专家,就是简单的蒸了一下,什么调料都没弄,然后一哄而光。
自从这帮人来了后,青岚发现她的日子开始难过了,不管煮了什么端回屋,那都是一抢而光的命,轮到她,只能够尝尝味道的那一口了。
这餐厅那么闲,干啥不自已煮呢?
算了,洗洗睡吧。
一觉醒来……
“早安。”
前天说等着的那个人出现在眼前。
青岚看了看手机,现在才六点,拉开窗帘,外面的太阳已经悬在半空。
来这里之后,白天漫长的可以有十八个小时。
“什么时候过来的?”青岚问。
“刚刚。是要换这件衣服吗?”某个公然登堂入室的男人,打开衣柜挑了一件淡绿色长款长袖到手腕的丝质裙,如果没有风的话,这衣服穿上估计连脚根都露不出去。
纱质长裙容易被风掀起,但是丝质长裙不容易。
想的真周到哈?
“大家都起来了吗?”
“我就看见奶奶了,其他人没看见,估计都睡着。”
“那得快点儿了,你出去等我,我换一下衣服。”迟了的话,这群女人睡醒后八卦开来,那就走不脱了。
小区里经常见面不过是点头笑笑的交情,这里来了,一群不怎么认识的女人顿时成了闺蜜,把男人扔在一边儿,自个儿嗨翻了,还爱八卦,吓得晨旭都不敢和她们碰面。
催婚团成一两个变成了十多个,且都暗自把自己认识的女孩子们拉出来,准备回去就让晨旭和她们相亲。
昨天汤姨还说老徐家那闺女也快三十了,长的倍儿福气,让她跟晨旭试试,看能不能看对眼。
老徐家那闺女快三十没嫁出去不是她不想嫁,也不是她不好,而是她长的和她妈马大脚一般模样,这世上哪有另一个能慧眼识珠的老徐能看中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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