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远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四十四章 与封家不期而遇,重生千金太嚣张,前尘远歌,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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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菀歌道:“可是追我的男生里面,恕我直言,你是条件最差的一个。”

沈兴贤心底一震:“你们那都是小孩子过家家,不算数的……”

“反正我现在也没到结婚订婚的年纪,我就随便和你说说,和我关系不错的男生,有的是跨国公司总裁,有的可以送我一整个文物架的珍玩,也有的,是我外公曾经老下属家里的孩子,现在身家都很雄厚,那么你有什么?”叶菀歌拿足了有钱人家小姐没脑子炫耀的范。  果然,沈兴贤脸色微微有点难看,咬咬牙方才道:“你就那么在意那些?”

“我为什么不在意?”叶菀歌狐疑:“那些本就是我该有的。”

“你怎么能这么物质呢!他们给不了你的,我能给啊,我,我能给你一颗我的心!”

“……我要你的心做什么?”叶菀歌一怔。

沈兴贤沉默下来。

他算是看出来了,叶菀歌根本就是软硬不吃。

他咬咬牙,蹙眉道:“叶小姐,我知道你看不上我,还有一个原因是吧?我是沈家的人。”

叶菀歌摇头:“那管我什么事?”

眼看着叶宅近在眼前,沈兴贤觉得自己底气更足了:“我就是不明白了,你至于这样为难我吗?我说我喜欢你,你就等着看就是了,我当然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你这还拿我和别人比较起来了,你是看不起我吗?”

沈兴贤是真的这样想的,他本来去y国读书,用的就是东拼西凑的钱,更何况因为钱不够了,沈兴贤虽然对外说是毕业回国,其实是根本没读完就回来了,好在亲戚也没有个懂行的人。回国以后好高骛远,迄今为止都跳了三次槽了,留学的钱还没赚回来呢。

属于典型的外表风光,实际败絮其中的类型。

沈兴贤一直觉得自己聪明,有心计有头脑,然而很显然,回来这么久,他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也正是因此,被叶菀歌和那些富二代一比,那种久违的自卑感又一次涌上来了。

……叶菀歌是真的想笑了。

这是哪里来的直男癌逻辑?

他喜欢自己,自己就必须受着?不然就是瞧不起他?

那么自己还真是瞧不起他。沈先生,先不说我们是不是亲戚,你能不能追我这个问题,谁告诉你喜欢一个女孩子就是用嘴说说就可以了?你根本没有拿出来过半点态度,你就能直接和我说你喜欢我?”

“我给你态度,你会和我在一起吗?”

沈兴贤咬牙问。

叶菀歌一怔:“话是这样说的吗?我一直以为交往应该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

“你就是在拿乔,你以为我不明白吗?毕竟你现在年轻,家境也不错,所以你可以有足够的资本拿乔,可是叶菀歌你记得,这些都是叶家的,和你……”

他话说到一半,自己也意识到不对劲了。

如果说这些是叶家的,那么最名正言顺可以享受这一切的,还不是人家叶菀歌吗?

沈令竹可是后来才登堂入室的啊。

叶菀歌见沈兴贤反应过来了,这才微微笑了笑:“沈哥哥想说什么?”

“没,没什么。”沈兴贤觉得一口老血哽在喉间,难受的很。

“怎么说呢,我还没到想要谈恋爱的年纪,但是我知道,喜欢一个人,不是像沈哥哥这样的,沈哥哥这样的人,大概也不懂得什么叫做真正的喜欢吧。”

叶菀歌轻巧地跳下车,对沈兴贤笑了笑,这才转身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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