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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她又硬着头皮跟着走了一段路,便到了一座旧房子门口。

同样在黑黢黢的小巷子里,门上贴着门神,看着阴森森的。

现在可以明显看来这不是什么书店,也不是什么店,但是大妈没有怕她跑的意思,根本不管她站在哪儿。

大妈放下板车敲敲门,说了一两句她听不明白的话,里面传来开门的动静。

林妙音紧张地拽紧拳头,屏息静神,离得远一点,随时准备跑路。

开门的是个另一个大妈,也戴着头巾,探出头小心打量后招招手,“快进来。”

先前那绿色头巾的大妈回头见她站那么远,拍了下大腿道,“过来呀。”

“你们,这是哪儿啊,干嘛的。”林妙音畏畏缩缩不上前。

“你不是来买布滴?”大妈问。

啥?买布?她不是说的买书吗?林妙音愣住。

但是布她也想买啊,只是没有布票,而且布私人不好生产,黑市里的货也很少,不好买到。

她走上前问,“我说的买书啊,你们是卖布的吗?”

红头巾大妈白了她一眼,“看你打扮地就像山咔咔来的,哪个晓得你是真的要买书嘛,买书是我们的暗号,我以为你是哪个介绍来的诶。”

好吧她明白了,这是误打误撞来到了县城的黑市了。

“布我也想买的诶,贵不贵,不贵我就买点。”

“不贵不贵,进来挑。”屋内绿头巾的大妈招呼道。

进门后大妈把门关好,引着她往里走,穿过天井,来到后院一个大屋子里,里面摆着缝纫机还有一匹匹布。

“就在那儿,自己选吧,一匹布可以做一身的衣服,三块钱一匹,都纯棉的。”

如今这年头普通教师一个月三十几块工资,三块钱一匹倒是不比外面便宜,只是不要布票。

林妙音过去仔细看了看,感叹这年代人都实诚,这料子是纯棉的好料子,只是没有好看的颜色,只有黑白灰蓝绿,其他颜色不好卖。

可是她不会自己做衣服啊,有缝纫机倒是会,但是用手缝,她估计把自己扎穿了都搞不定。

她又看了看,目光落到了缝纫机上,问道,“你们卖做好了的衣服吗?”

“卖,但是都要事先订货,给了押金才做。”

“款式是你们设计还是客人决定?”

“我们设计,就只有常见的款式,其他的设计不来。你是要买布还是买衣服,我建议你还是买衣服,就比买布贵一块钱,但是可以省好多的时间,你自己拿回去没有缝纫机,用手缝要缝十天半个月才缝得出来,又还要会裁剪才行,还没有缝纫机做的耐穿。”大妈拿起一件做好的衣服抖开给林妙音看。

“你看这缝纫机的针脚,多整齐多密,我们还给你熨烫好。”

这年头虽说大部分人还穿的黑蓝绿,但是大城市已经开始流行新鲜花样的衣服了。

最出名的自然是的确良做的衣服,耐穿又花色多。

小地方的女孩只有家里有条件的,能够在结婚时拖亲戚朋友买一条裙子或是红西装外套穿。

但是的确良毕竟是化纤面料,比不上棉布柔软舒服。

“你们不卖的确良的布料吗?”林妙音问。

“的确良的那些款式我们做不了,做普通款式别人又看不上。”

林妙音思索一番,计上心头来,“如果我提供款式设计,你们做得出来不?”

“你会设计?开玩笑哦妹儿。”大妈不信道。

“我没有开玩笑,我有个表姐是大学生,在大城市里生活的,她每年会给我寄一些衣服来,都是最流行的款式,要是我们自己做得出来,肯定卖得好。”

林妙音浅笑道,“你们要是不信,我可以现在给你们画一下版型出来,你们看下怎么样嘛。”

两个大妈对视一眼,引她到裁床前,找了一块黑布和画粉给她。

画粉像粉笔一样,只是是圆形的薄片,用来在布料上做记号的。

林妙音在脑海里构思了一下,画了一条v领泡泡袖收腰连衣裙出来。

这个款式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那也是经久不过时的。

“你们平时肯定看见有些女人穿着这种裙子吧,人家大城市早就流行了,只是我们这小地方还没传来,贵得很,只有大商场才买得到。我们这儿的人不是不想买,是买不到,也没规定不能穿这裙子啊,人大城市里都这么穿。”

林妙音说着又画了一条另外款式的裙子。

她上辈子时尚杂志看得多,自己也经常买衣服,画起款式来信手拈来。

可把两个大妈惊喜坏了,她们不是没有尝试过做新款式,但是总不好打版,因为都不会画画,光凭脑子想象是做不出满意的衣服的。

“妹儿啊,你愿意帮我们设计不?我们可以花钱买。”

林妙音笑道,“我不卖。”

“不卖?”

“我想加入你们,我出设计,得分红。”

两个大妈陷入犹豫中来,一时间脑子有点乱。

林妙音也不着急,等着她们想,慢悠悠地说,“你们不答应没得关系,肯定不止一家做衣服的,我去找别人试试吧。”

“别别别,莫急嘛。”大妈笑得一脸褶子道,“让我们和其他人商量几天嘛,这些衣服和布也不是我们两个搞的。”

林妙音知道他们肯定背后是个黑市体系,说不定涉及到了各行各业。

上面规定了城市里每人每月的粮食肉布料等等的限额,但是明显这些限额是不够支持生活的,特别是拿着比较优越的工资,却苦于没有票买的人,这其中的空缺,便是由黑市来填补。

她也没打算这一次就讨好一笔生意,而是想着借此打入他们内部,毕竟过不了多久,全国市场一开放,想要从改革浪潮中分一杯羹的人太多了,黑市中的人无疑是抢占先机的。

“那我先在你们这儿订两件衣服嘛,过几天来拿,到时候你们再给我答复。”她道。

“要得要得。”如此两边都欢喜。

林妙音挑了一匹蓝色一匹灰色的,回忆起脑子里孟远峥的身高体重,写下了尺码,付了定金。

大妈给她一张写了地址的纸条。

待大妈把她送出门前,她问道,“我还要想买点其他东西,你们晓得在哪儿不。”

因为她付了定金了,大妈也不怀疑什么,告诉了她怎么去。

谢过以后,林妙音便按着路线来到了一个破旧的街道,这里同样很隐蔽,大家都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

林妙音逛了逛,先花钱换了十斤肉票,又买了很多干红枣瓜子之类的零嘴。走着走着倒是看见了一个角落里蹲着一个人,面前放着很多旧书。

既然是要买书,不如先看看这儿有没有需要的。

令人惊喜的是这些书对高考都挺有用,比如新华词典,几何图形之类的,还挺便宜,然后就是一些小说,以金庸古龙的小说为主,她买了三本,加上两本学习的书,只花了几毛钱。

走出黑市又去正儿八经打听了书店在哪儿,结果到了书店发现并没有自己想要的,只得买了一些笔和本子,最后感觉今天收获挺丰的,满意地回了医院。

住了几天院,明天就要回家了,这里洗澡洗衣服都不方便,林妙音感觉自己都要馊了。

进了病房却见病房围了很多人,有附近病房的病人,也有医生护士,原来是他们看了今天的报纸,知道了英雄就在自己附近,都跑来看看长啥样。

“长得好俊呀,你看你看他刚刚还看了我一眼。”一个女学生打扮的病人家属道。

旁边的女孩道,“他还看我了呢。可是他好像是有妻子的,他妻子今天不在,昨天我刚来的时候时候看见过,穿得超级土,长得也不咋地。”

站在后面被堵住进不去的林妙音内心:he,tui!

什么她穿得土,分明是你们嫉妒我男人好看!

“诶麻烦让让让让,谢谢。”她提高音量道。

前面那两个女孩回过头来,见到她先是没认出来,“你挤什么呀?”

“我男人在里面住院,你说我该不该进去?我还没问你们呢,把人家门给堵住干嘛?”林妙音哼道。

两人反应过来这女人是她们两个刚刚吐槽的当事人,顿时脸一白,尴尬地让开路,羞愧地离开了。

林妙音挤了进去,朱老爷子见到她回来了,高兴地说,“妙音回来啦,快来看,你们上报纸了!”

林妙音凑过去,见报纸第二面专门用了半页来介绍这次滑坡事件。

称赞孟远峥以一人之力拯救了数十人,而自己却因为救人腿断了,当记者问起他本人为何当时明知危险却仍然要进矿洞时,他目光充满敬意和坚定地说道,“雷锋同志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最后用一段用激昂的文字表达了大家应该向孟远峥同志学习,学习他这种舍我其谁的精神。

而关于林妙音和朱晚沁最先发现要滑坡这件事,只用了一段简单带过,让她们两个名字出现了一下,这还是因为提到孟远峥不愿意独占功劳才写的……

说白了她俩就是陪衬。

林妙音噗嗤一笑,她怎么不知道孟远峥说过雷.锋语录,看来大家英雄主义情结很深。

而且文字中间放上了一张照片,照片是当时记者来采访时拍的孟远峥穿着病号服躺在病床上,脚被吊起来的样子。

她瞅了瞅,真的是又俊又憔悴,看着就让人心疼,难怪引起这么多人来爬窗看呢。

而她出现在照片了吗?

出现了一个背影……她给孟远峥冲麦乳精的背影,配文:他的妻子二日一早便赶来医院不眠不休地照顾他,两人感情非常要好,孟远峥是下乡知青,他的妻子是当地人,两人……

这个记者是真能写,她佩服。

“这拍得不错嘛,只是是黑白的,没有本人好看。”朱老爷子一边比对照片一边看真人道。

不错个屁,难道我不配拥有正脸吗?她腹诽道。

“别看了别看了,看了就回去吧,他要休息了。”林妙音站起身对着门外的人道。

听见这话,外面的人总算是陆陆续续离开了,她松了口气,回来又拿起那报纸看。

虽然自己没有上镜,但是孟远峥上了呀,她也开心。

“大爷,你知道怎么订报纸吗?我想给远峥订,他一个人在家里没事干打发时间。”

“你去邮局订就行了,隔几天会送家里来。”

朱老爷子拿着报纸又开始数落起振华来,“要向你孟哥哥学习才行,看看都上了报纸了,多光宗耀祖的事。”

振华撇嘴,“我才不想断腿。”

“你说什么?”

卷成筒的报纸砸他脑袋上,他连忙改口,“学学学,我一定好好向他学习。”

林妙音把报纸收好,妥善装进包里,这是好东西,最好拿去裱起来,让她后代知道,她也是上火报纸的人了。

然后把包都放在床头,示意孟远峥看包里,毕竟朱老爷子是老红军,她不敢让他知道自己去了黑市。

“怎么样,可以吧。”她挑眉道。

“嗯。”孟远峥粗略地看了下里面,露出赞扬的眼神。

她发现这人现在越来越“活”了,以前都木愣愣呆呆的,不苟言笑的样子,现在经常会笑了。

吃了午饭她又出去了,到邮局订了报纸,还把上午忘了买的麦乳精买了两罐。

第二日办了出院手续和朱老爷子爷孙告别后就坐着县革委派的车回队里了。

在大路口下了车,周围围过来很多乡亲们,林妙军和金成仁已经提前在路边等着了,他们带了自制的拐杖来。

“是妙音丫头和孟知青回来啦?”

“诶,叔,婶儿。”林妙音应道。

“咱们妙音和她男人啊,如今可成名人了,连报纸都上了!”热情的大妈拍手笑道。

“也就运气好。”林妙音谦虚道。

“孟知青这腿医生怎么说?能治好不?要是治不好,以后可怎么挣工分?”大家都打量着孟远峥悬空的腿,有那嘴大的婆娘开口道。

另一人接口,“这么俊一小伙子,腿瘸了可咋整。”

林妙音有点不爽了,这些人可能是有关心孟远峥的成分在,但是调侃的成分也是不少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不想孟远峥承受到这种伤害。

“医生说远峥要多休息,我们就先回去了啊,叔叔婶婶们,有空再唠啊。”

话毕,大家便各自散开了,林妙军上前拖住孟远峥的胳膊走在前面,林妙音和金成仁提着行李走在后面。

她故意走得慢,等落后前面两人一段距离后才开口道,“金同志。”

“诶,嫂子你叫我成仁就行。”金成仁爽快道。

“成仁啊,朱知青在你家住得怎么样?”

按照原作的剧情,断腿的是金成仁,这件事金成仁和朱晚沁的感情上了一个新台阶,而现在孟远峥领了男主剧本,她和孟远峥的感情倒是变好了。

金成仁闻言,微皱眉,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了?”

“她可能刚来,有点不习惯……”

“是吃不习惯还是住不习惯?你多照顾她一下吧,毕竟一个城里女娃刚下乡,不习惯是难免的。”林妙音借机督促金成仁主动点。

金成仁却是有苦说不出,他不好说出口的是,他们家因为朱晚沁的到来天天过得如履薄冰。

他因为爷爷是地主的原因,家里成分不好,队里分配的都是别人不愿意干的活给他们,他们能够混个温饱已经是乡亲们心好了。

而朱晚沁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是大城市里来的,父母都是体面人,下乡待不了多久可能就能够去上大学了,而他这种身份是一辈子都别想踏入大学校门的。

刚来他家那会儿,家里人都小心翼翼招待她,就怕哪儿不和她心意,她跑去队里告一状,他家里人就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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