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傻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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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煜的动作优雅无比,如果不是亲眼见到,陶然都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能把拔鸡毛这件事,都做的这样贵气天成。
小傻子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可是他开心地握着那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回头对着陶然傻笑的模样,又还是她熟悉的那个小傻子呀。
鸡毛毽子的做法,是陶然的奶奶教她的,她一边回忆,一边说道:“选择两个铜钱,大小和厚薄都相等,把它们叠在一起,用布缠住缝实了,就是毽子托,然后再把鸡毛缝在毽子托上……”
一个又一个漂亮的毽子,很快就在闻煜手里成型了。
长得好看的人,真是看他们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闻煜的手形很优美,十指修长,色白如玉,指节如同竹节一般分明,放在现代社会完全可以去当手模了。
陶然正放飞自我,胡思乱想呢,就看到那双好看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夫人?”
“你的手真好看。”陶然随口说了一句。
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闻煜的脸瞬间爆红,热度一直烧到了耳朵尖上,只是她随随便便一句夸奖,就让他的心像是飘在了云端上。
“如果夫人喜欢,把我的手送给你好不好?”
陶然脑补的是,把闻煜的手“咔嚓”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做成标本,她连忙摇了摇头,“那样太血腥了,你的手还是在你身上长着比较好。”
闻煜先是一愣,然后才是轻笑,她想到哪里去了?
自己这个小娇妻,还真是有大反派的特质呢。
“是连人带手一起送给你呀。”
“原来是这样啊,是我想岔了,好的、好的。”
闻煜和她拉钩,“夫人,答应了,可就不许反悔了哦。”
明明还是小傻子特有的欢快语调,可陶然却觉得闻煜深情的不像话。
来自一种生物本能的判断,让她不敢再像糊弄小孩子那样,轻易地应声说好。
幸好这时,陈清的声音响起,把她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犹豫里面唤了出来,“娇娇,毽子做好了吗?”
陶然说了要帮陈清也做一个毽子,既可以锻炼她的身体,也可以顺便锻炼她听声辨位的能力。
不过给陈清的毽子,比平常的更加特殊一点,要在毽子上面栓一根绳子,免得陈清因为看不见,到处去捡毽子。
最好还能更加柔软一点,不然砸到她身上会太痛。
陶然绕开闻煜,对陈清说:“快做好啦,再等一下下。”
闻煜看了看自己那只手,虽然被自家娘子说好看,但还是被抛弃在半空中不管,任由它以拉钩的状态空悬着。他眸光微微暗淡,但并没有气馁,也跟了上去,“我还没有踢过毽子呢,要怎么踢呀?”
这是大实话,他确实从来都没有踢过毽子。
不光没踢过毽子,他也没有玩过别的。
闻煜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正如陈清所说,他打小就很聪明,三岁开蒙,六岁就能背出四书五经,九岁就上了战场。
因为北靖朝政不稳,陈清给闻煜的压力一直很大。
他一直都是一个拼了命在努力的人。
没有人给他时间,让他慢慢成长。
父皇日渐加重的病情不会等他成长,敌国日益壮大的兵马不会等他成长,百姓越发困苦的生活不会等他成长……
十三岁当上主将一战成名,别人都夸闻煜是英雄出少年,没有人知道在“少年将军”这四个字背后,他到底背负了什么。
遇见陶然,闻煜才发现,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过。
原来人就算不努力,也可以活着啊。
不像他那种仿佛被上了发条的机关、拼尽全力往前赶的人生,她的日子一直都是慢悠悠的。
她会用一上午的时间,去做一道糕点,教他怎么插花,用采摘下来竹叶和柑橘皮,调制成熏香,亲自酿一壶酒,上好封泥,埋在桃树下等来年开封……
有时候她甚至会赖一早上不起床,就在床上和他闲聊,或是嬉笑打闹。
时光很慢,每一天都被无限拉长,她总是悠悠然然。
陈清逼迫小傻子背兵书的时候,陶然会阻挠。她也会在他讲不出晦涩难懂的故事时,笑着说你换成老和尚和小和尚吧,我喜欢听。
闻煜并不怨恨自己的身份,让他背负了太过沉重的过去,那是属于他的责任——吾国与吾民,是他拿起剑的第一天,就明悟的责任。
但他也很感激陶然,带他经历了另一种可能,补全了他从前缺失的童年,哪怕只是一天,也足够回味一生。
这些日子太美好,真像是从上天手里偷过来的。
也确实是偷过来的,闻煜的手指触碰到了那块玉佩。
我只是一个卑劣的小偷,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会不会憎恶这样丑陋的我?
“最简单的踢法,只要保持毽子始终不落地就行啦。要是复杂的方法,那可就太多了,什么小五套、中五套、大五套……”
少女软软糯糯的声音,随着春风一起,拨动着少年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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