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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也想双手沾满血腥,但是实力它真的不允许啊!

反正武林盟的人一定会来“收尸”,到时候血窟这帮人照样是恶有恶报。

接下来,刑罚堂的弟子忙坏了,要把这么多罪人收监,还要审问他们的罪行,联系一桩桩、一件件罪案的受害者们。

江峰对于血窟的一些成员痛心疾首:“你们也是我的前辈,怎么能犯下这种滔天罪行?”

血窟主事人的声音尖锐:“前辈?就是前辈这样的叫法,才更让我夜不能寐,眼睁睁地看着你们这些后生小子全都进阶了十二重,我却被困在十一重,苦苦煎熬!我学武的时间比你们长得多,对武道的痴心也比你们——”

飞仙岛主强势地打断他:“你这不是武道,是歪门邪道!我们没兴趣听你心理的长篇大论,就你这样,能进阶就怪了。”

主事人一下子跌在地上:“歪门邪道……”

飞仙岛主拎起他:“开刑罚堂的密室,这个人我亲自来审,当年泉君那么信任你,你却反过来逼死她?”

****

所有人都忙的团团转。

黎朗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坐在书桌旁,取出一张空白的宣纸,用蝇头小楷默写出了天魔功,把它装进一个红木盒子里,捧着盒子去找江峰。

“笃、笃、笃”,黎朗敲门:“师父,徒儿叨扰了。”

江峰应声:“是小九啊,门是虚掩的,自己进来吧。”

江峰的案头,摆放着一大堆陈年旧案,他的口吻半是开心半是苦恼:“从这次审讯的结果来看,不少从前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不过武林盟实在是太缺少审讯方面的高人了,血窟的人交代出来的真相一定还有掩藏的,我刚才往大理寺寄了一封信,问他们能不能派一些审讯高手过来。小九,你来找我是?”

“师父卡在十二重好多年了吧?天魔功里或许有下一重的路,徒儿特来将它献给师父。”

江峰神色大变:“这盒子里装的是天魔功?”

“徒儿默写出来的。”

“黎朗,你糊涂!当年黎女侠传你天魔功,是无奈之举,为了保住你的性命,还好你这么多年都没有修炼。你还默写它干嘛?万一受到它魔性的影响怎么办?”

他一向都是和蔼地叫小九,从来没有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他黎朗,可见确实是气坏了。

江峰把黎朗里里外外检查了一个遍,确定小徒弟的身体完全无碍,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么,这本功法就交给师父了?”黎朗说。

江峰打开红木盒,看都没看一眼天魔功,直接把它扔进了火盆子里,火舌吞吐,眨眼间便烧了个干干净净。

“我要突破十三重,自有我的武道之路,似这等吸食活人血肉的邪功,我可不需要。”

黎朗愣了一愣。

江峰的反应,真的和无名前辈说的一模一样。

他不稀罕天魔功,送到手边都不要,血窟对他的那些污蔑,全是栽赃陷害。

哪怕已经听无名前辈说过一遍,可黎朗只有亲自验证过,才肯相信。他自小的经历,对于人性恶的经历和理解,多疑早就成为了刻在他骨子里的一种天性。

“徒儿也是为师父着想,还请师父不要怪罪。”

“我怪你干嘛?我是担心你被天魔功影响,你如今正处在武道奠基之时,更不能受它魔性的侵蚀,以后别再做这种傻事了。”江峰拍了拍那一大堆案件,“你要真想帮为师的忙,最近就多往刑罚堂跑一跑,我真是忙的焦头烂额,你师母倒是一位审讯的好手,可她就只盯着主事人一个薅秃了,其他人身上也是血案累累啊。”

黎朗:“喏。”

江峰:“等这件事忙完了,咱们师徒俩好好喝上一场,我有一件私事,想和你说道说道。”

****

原本武林盟的人,还以为最近要被血窟的事绊住,看样子得忙上好久,可是黎朗介入了,出手快、准、狠!

他搞定血窟成员,用的速度极快,法子极狠。

那些恶人从被送进刑罚堂,再到出去,中间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却把一切都交代的明明白白。

有一些已经看不出人形了,还在求饶:“黎朗,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当年不该对你母亲下毒手,更不该折磨你,你饶了我吧,求求你杀了我,给我一个痛快。”

“我也没对你做什么啊?这就受不了吗?这些还比不上你们当年对我做的万分之一呢。”黎朗拿着一块布帕,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双手,他的十指白皙而修长,指节分明,关节处流转如水,这是一双极美的手,手上却沾染着或是白色、或是红色、或是绿色的粘稠液体。

陶然来找飞仙岛主,小侯爷连忙挡在她的身前,“别看!”然后转向黎朗,“你手上是血吗?”

黎朗垂眸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吓到你们了?我帮师父分忧而已,有一些是血,还有一些可能是脑浆,或是胆汁吧?”

“呕!”林芷韵冲出刑罚堂,趴在门外大吐特吐,太吓人也太恶心了,她哪里见过这么有视觉冲击性的画面。她一直就很害怕黎朗,现在更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魔鬼!

就算是小侯爷这样的七尺男儿,都有些顶不住。

只有陶然神色如常。

黎朗对着陶然掀唇一笑,他穿着一身红衣,好似鲜血染成的色彩,宛如一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美得妖冶,却也无比危险。

陶然想起系统之前说,期待看到红衣反派,如同业火红莲那般绽放。

确实美得摄人心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两个字:辛苦

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那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一种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一手好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他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好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淫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阴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

据说有人用尽一切办法自杀,甚至不惜溺死在茅厕里,不顾死后有多难看,就为了躲过黎朗的审讯。

据说刑罚堂那天换了几十次水,都洗不干净地上的血色。

从那天开始,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叫黎朗玉面刀客,人们提起他时,全都不自觉地胆寒。

黎朗有了一个新的称号——

玉面阎罗。

那些不法分子、亡命之徒,从前自诩恶霸的人,或是西域魔教之流,暗地里接头碰面时,口口相传着这样一句警告:“宁肯死后遇阎王,不愿人间见阎罗。”

他们全都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要是犯在玉面阎罗黎朗手里,自杀的动作能有多快就要多快,起码还能给自己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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