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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萌:“……”这八点档的剧情真让人觉得操蛋!一股浓浓的狗血味萦绕不散!
……
第二天早上,晨光熹微。
原主住的地方是一栋雅致的七层公寓,是原主父母唯一留下的遗产,即使再艰难窘迫,原主也没有将它卖掉的打算,如今这里就她和几个艺人在住,绰绰有余,也算省下一笔开销。
步萌才起来不久,就接到了梁宵的简讯:起床了的话就下来吃早餐,做了你最爱的蚝干粥,还给你熬了醒酒汤。
原主住在第六层,而梁宵住在第二层,她要是不混娱乐圈,一手厨艺也能养活自己,总之所有食材在她手中都能释放出魔力,所以整栋楼的人都喜欢去她那儿蹭饭。
步萌下到二楼的时候,几人已经排排坐好,就等开饭了。
“江蜜,好点了吗?”
一个很年轻的声音,有少年人的干净,也有沉淀后的沙哑。步萌寻声望过去,就见到一张年轻的脸,很有朝气,五官不错,是时下少女很喜欢的奶油小生,但是即使他抹了粉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痘坑,狭长的眼线让他多了几分女气,他的打扮有点标新立异,好在不违和,是符合流行趋势的嘻哈风。
他也是原主签约的艺人,是位歌手,名为纪城林,嗯,很杰克苏的名字!
“好多了。”步萌点点头回答到。
坐在一旁看报纸的大叔抬了抬眼,看着步萌有些憔悴的脸,慢悠悠地说了一句:“小蜜,以后有这样的应酬一定要让城林跟着。”
“嗯,知道了。”她好饿。
这位大叔大约三十来岁,带着金丝眼镜,细碎干净的发,浑身都散发着书卷气,很儒雅,他眉眼狭长,淡定从容间有种睥睨的风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这也是原主最拿得出手的艺人了,他是影帝莫志风,曾经是原主家传媒公司的招牌,但是却被爆出隐婚绯闻,他老婆是小天后gigi,最后他老婆和他离婚,一口咬定,说他是渣男,还曾深陷潜规则绯闻,从神坛一夕之间被拽下深渊,到现在也没能翻身。
事实上,原主是了解莫志风的,他和原主的父母是朋友,算是看着原主长大的,她觉不相信他是世人口中说的渣男,在莫志风身败名裂之际,原主毅然决然签下了他,虽然他到至今也接不了什么正经角色,一出现就被人戳脊梁骨,但他却好像看破了红尘,对是与非都不给予回应。
“来,大家可以吃了,成林,过来帮忙。”梁宵在厨房里吆喝了一句。
早餐很丰盛,有原主最喜欢的海鲜蚝干粥,虾饺,油条和豆浆,卖相都很好,香气扑鼻,让人十指大动。
梁宵给步萌端来了醒酒汤,“哝,先喝这个垫垫胃。”
“江蜜,昨晚怎么喝成那样,是不是有人为难你了。”纪城林问步萌,他喝着粥,问得有些漫不经心,但是语气却很冷,还有几分愧疚。
“还不是那个王大聪,就想睡老娘,老娘差点没把他削了。”梁宵很撕了几下油条,一副恶狠狠的样子,有点小粗鲁却无伤大雅。
纪城林白了她一眼,“你就吹吧!还有,你能不能温柔一点,难怪观众都觉得你妖气有余,温柔不足,果然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梁宵不干了,“那就请你这位温柔的娘炮教教老娘怎么个温柔法。”
听到梁宵骂他娘炮,纪城林也不恼,抬手捋了把额前的刘海,殷红的唇勾了勾,露出‘邪魅’又骚气四溢的一笑,“据本少来看,你永远也不可能变得温柔可人,但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你只要把你成天挂在嘴边的‘老娘’换成‘人家’就行了,至少没那么粗俗。”
梁宵放下手中的豆浆,端坐着,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更加柔和,但半晌憋出来几句:“人家靠。”
“人家操。”
“人家擦。”
众人:“……”我们也靠,你真的没救了。
莫志风依旧儒雅随性,一举一动都好似古代的文人墨客。“小蜜,多吃点。”他夹了一块虾饺给步萌。
尤西西吃的不是丰盛的早餐,而是半根玉米,一碗无糖的小米粥,她看着几人吃得喷香,那种香气勾得人心痒,让她喝着寡淡的小米粥时简直是味如嚼蜡,但她也没什么怨言,她没有吃不胖的体质,那就多付出些努力。听着他们逗趣的谈话,和煦的关怀,她觉得有种被隔绝在外的不入之感,虽然一直如此,但她依旧没能适应。
“蜜姐,下午贺导的《凉宫》女三号选角,我想去试镜。”尤西西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来融入气氛,但是她这话出口,在场人就诡异的安静下来,让她有几分尴尬和无措。
步萌倒没觉得什么,她看了眼尤西西碗里的清汤寡水,忽然有些佩服她,至少她很有毅力,很克己自律。她可不觉得不吃不喝减肥什么的不好,人都有追求,你想得到什么就要放弃什么,减过肥的人都知道,别人在大鱼大肉时你啃白菜,时一种怎样的‘切肤’之痛了。
“可以,我陪你去。”步萌一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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