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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车里坐了有多久?四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太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必须等到她,否则他会疯掉。
音响中的男声沙哑低回,同一张碟,同样曲目,几年来他已听过很多遍。
留存在里面的,不止是音乐,还有他们的故事。
“eonskinnylovejustlasttheyear...
(振作点吧我稀薄的爱在最后的日子里)
pouralittlesaltwewereneverhere...”
(我们从未这般沉浸于痛苦的回忆)
《foremma,foreverago》——boniver
这张碟片,是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们一致最喜欢这一首《skinnylove》。
而这是一张写给前女友的专辑。
旋转门有人影憧憧,她穿了一件长外套,脚踝半裸,步履还算稳。
他的手握在方向盘上,理智已经走到了极限,启动车子,开到她身前半米的地方停下。
她并没有理会他,迳自退开了几步,给他让路。
许楷文下车。
看见他,乔予洁将手中的烟盒放回包里,明知故问:“在等我?”
“上车,我送你回家。”
他说话的口气还和以前一模一样。
“如果我没记错,你今晚喝了酒。”
“半杯。”
“谁说我要回家了?”
“你去哪,我送你。”
“我,去哪,你都送吗?”
她说得一字一顿,怕他听不懂。
他绷着脸,下一秒便开始说英文,“asyourwish.”
半个小时后,许楷文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
她挑了一家全城最火爆的club,一眨眼的功夫,就扎堆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忽明忽亮的舞池里,哪里还找得到她的身影?
许楷文脱掉身上的西装,好不容易在吧台找到一处还算清净的位置,点了一杯无酒精的饮料。
夜店有着最真实的众生相,无论是画着浓妆东欧舞者,纹着花臂的年轻dj,还是舞池中只穿着丁字裤的南美猛男,都在与夜谋生。
他也曾和这个场子里的年轻男女并无分别,厮混于五道口的大小酒吧夜店贪欢逐乐,标榜为自由的享乐主义。而时间翩然,人过了一定年纪,对新鲜与刺激的追求随着岁月叠加而消耗殆尽,然后从突然的一日起,他决定不再将夜晚消耗在这种场地。
chris倒是常混迹于这一片的夜场,他更是猎艳高手,已经拥有了免费入场并附赠一杯酒精饮料的资格。
人声喧闹,鼓点嘈杂,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让他无法思考。他就不该一时赌气送她来这。
扔下空杯,穿过犬马声色,许楷文终于在洗手间捡到了烂醉如泥的乔予洁,昂贵的高跟鞋被她脱在一旁,脸上的妆早已花得七零八落。
她现在的样子,说是冷艳孤高的封面女郎,有谁会信?
她今天的裙子不算暴露,但肩带总是往下落,她的包和外套都寄存在了外场,许楷文只好先用自己的西装裹住她,然后捡起鞋子扶她走出酒吧。
她整个人软塌在他的怀里,取包时,他只有用一只手拦腰别着她,才能取下她手腕上的手牌。
沿街烂醉的人们身上带着酒味,大-麻味,有的在推推搡搡,有的在搂搂抱抱。和他们一样。
半醉半醒间,乔予洁看见了他的侧脸,抬手指了指。
“安德森先生,又是你。”
他不愿见到她买醉,更不喜欢她这样称呼他。如果他可以用某种身份来约束她,用某种方式让她住嘴,他一定会那么做。
但今时今日,他并没有这个权利。
许楷文将她送进副驾,放斜了椅背,好让她能舒服些躺着。
车里瞬间充斥她的味道,酒味,脂粉味,香水味……混杂在一起,足够让他的理智出走。
他没有立即启动车子,因为他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今晚之后,他是否还能再见到她。
“生气了?”
此刻乔予洁正歪头看着他,扬着嘴角,而西装穿在她身上十分不伦不类,有如上个世纪的boldlook。他居然还是觉得她漂亮。
“如果你只是想证明我是否还在乎你,大可不必这样。”
他抿唇,表情一贯的严肃,“我在乎你,一直都是,这无关乎我们现在的关系。”
她听过他说德语,说丹麦语,但始终还是说英文的时候最动人。他的发音既没有英式口音,也没有美式卷舌,而是一种北日耳曼语系特有的语调,咬词清晰有力。
乔予洁摇晃着头,语气因为醉酒的缘故,带着点不经意的娇气。
“句子很长,道理很多……还是老样子。”
她眯着一双猫眼,有些斑驳的红唇轻启着,“除了这些,你就没有别的话想对我说吗?”
许楷文沉默了。
久别重逢,应当说什么开场白好?他不知道,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经历。
自青少年时期起,他就和同龄人不一样,十五六岁的男孩早早就陷入爱河,甚至女友都轮换了好几个。而他呢,只是个喜欢听工业摇滚的滑板少年,对爱情一无所知。
朋友们周末都在约会,只剩他落单,别人觉得他孤独怪癖,他却心安理得,也没有急于要散发所谓的荷尔蒙。因为他对爱情抱有理想,觉得一生一次便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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