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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是皇帝居住和办公的地方,哪怕它没有位于国土的正中央,也同样是名副其实的国之中心。这里,奢华至极,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座宫殿,地面上没有一座建筑能够超过它。就连天上,传说,也只有一座宫殿能够超过它,那便是天界主宰,玉皇大帝所居的紫薇宫。
传说紫微宫有一万座宫殿,皇宫之所以比紫微宫少了半间宫殿,只是因为人间的皇帝比较谦虚嘛,不好意思超过神,故意少了半间。
当然,这个半间的谦虚旁人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至少历代住在这宫里的皇帝自己都觉得很满意。
如今在位的这位谦虚的皇帝行走在自己的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宫殿之中,身着玄色的龙袍,披着黑色的披风,举手投足间霸气十足,风靡万千少女,绝对是这宫里最靓的崽。
皇帝走在前面,脸上冷若冰霜,不威自怒,惹得身后的大批太监宫女们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惹到这位主子不高兴,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陛下第一次觉得自己住了那么久的皇宫如此之大,就算是他作为不受宠的皇子的时候,也没有自己亲自走过那么远的路。
脚疼,腿麻,不想走,但是作为皇帝,怎么可以表现的连几步路都走不了呢,那还不被那群该死的史官给骂死。一系列的身体和心灵上的挣扎,让这位霸气侧漏的帝王,脸色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了。
“陛下,云栖宫距离尚远,陛下龙体要紧,不如坐上轿撵歇息片刻吧。”
这时候,也就只有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仗着他的宠爱,敢揣摩他的心思了。唉,谁让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呢,他还真舍不得办了他这位贴心的小棉袄。
“不可,朕一言九鼎,既然说了每日要走一万步,便要说到做到。”冷酷无情的陛下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太监总管赵洛仙公公的提议,虽然心里恨不得立马坐上步撵,可他是个自律的皇帝,怎么会屈服于身体上那点不适应呢!
“一万步也太多了些,陛下平日日理万机,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来走路。不如打个折扣,差不多就行了,何必真的非要到那个数。”洛仙公公轻声道。
虽然陛下很动心,但依旧面色不改,“朕倒不是不乐意,只是那太医院的张太医不同意啊,非说什么,朕缺乏走动,所以身体上才老是有各种小毛病。那些小毛病说起来也不是多严重,就是太过麻烦,耽误朕处理公务的时间,实在是可气。若是朕能不走路,又能不患那些小毛病,那朕倒也愿意坐这步撵。”
陛下目光灼灼的盯着洛仙公公,期待他那聪明又贴心的脑袋瓜能给他出一个既不用吃药,又不用走路的好主意来。
可惜,这次他注定要失望了,洛仙公公再怎么聪明,也对这玩意儿没辙啊。他家陛下不喜欢吃药,平日里一点点苦味都不愿意碰。洛仙公公知猜测,大约是陛下小时候过的太苦了,所以现在才会不愿意再碰苦味的东西。然后就有人别出心裁,把补药做成了药膳,献给陛下。可惜了,陛下那条舌头特别叼,菜里掺着一点药渣他都能吃出来,差点没把桌子掀了。
不吃补药,还整天没日没夜的处理公务,不喜欢锻炼,身体上总是这疼那痒的。太医来请脉,结果也没什么大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公务太多,身体消耗太大,体质变弱的缘故。无奈,太医院众太医讨论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给皇帝开出了一天一万步的药方。
太监们事先了解皇帝的行程,提前都量过了,从哪个宫殿走到哪座宫殿,就能完成万步任务。想想平日坐在步撵上,不一会儿就能到达的地方,皇帝心里大松了口气,看起来还是很轻松的嘛。结果自己亲自一走,一点都不轻松了,平日里觉得一点都不大的皇宫,现在像是变大了无数倍,简直快要累死他了。
“陛下英明神武,定能旗开得胜。”洛仙公公吹捧道。他又不是神仙,又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陛下去吃丹药吧!
“哼!”陛下冷哼一声,冷漠的看了他一眼。没用的东西,要你何用!
没有捷径可以走,陛下只能迈开自己的金大腿,苦哈哈的继续走路。腿麻,脚疼,好累,不想走,陛下心里苦,可陛下就是不说,作为一个喜乐不行于色,永远让人琢磨不透的帝王,他的心情是绝对不可能在脸上表现出来。
到了云栖宫,陛下的脸色终于变好了些。终于可以歇歇了,简直太折磨人了。
然而旁人看到此景,便心道,陛下果真疼爱云萝公主,还未见到面就这么欢喜了。
“参加陛下。”云栖宫中的太监宫女们忙跪在了地上迎接突然到来的皇帝。
“起来吧,云萝呢?”陛下不慌不忙,语气平淡道。腿麻,好累,想休息,快告诉他云萝在哪里,他要赶紧见到她,那样他就有理由正大光明的坐下了。
“回禀陛下,公主正在寝宫中,可须禀报?”宫人问道。
“不必了,朕自己去。”等你禀报完,朕岂不是还要在这里站半天!
“是。”
让其他人在这里侯着,陛下只带了贴心小棉袄洛仙公公一个人进了云萝公主的寝宫。殿中,云萝公主正坐在桌边,拿着棋谱,摆弄着桌上的棋盘。见陛下到来,云萝放下棋谱,起身行礼。
“参见皇兄。”
“不必多礼。”陛下赶忙扶住了她,“你我是亲兄妹,何必在意那么多礼节呢。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妹妹,你若向我行礼,那岂不是显得生分了。”
面对云萝,陛下连称呼都变了,自称为我而不是朕,说明他是真的待这位妹妹不同。
陛下说他只有云萝一个妹妹,其实这是不对的,先皇子嗣众多,虽然儿子死的差不多了,可女儿却大多都健康的活着。毕竟公主可不会跟陛下抢皇位,威胁不大,而且公主还能用来联姻,巩固皇权,陛下的小算盘打的不要太好呦。
之所以说一个,只是因为他只有云萝这一个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其他的公主和他都不是一个母亲。在皇室,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同父异母,尽管是有着同一个父亲的亲兄弟,因为母亲的不同,还不是斗得你死我。宫中势力的划分,决定权永远在于母亲,而非父亲。以至于那些异母的公主,自然也不被陛下看重。而云萝公主和陛下一个母亲,也就只有她,才能唤醒陛下那点仅存的亲情。
“是,皇兄。”云萝恭敬道。
她自小就被送到道观中,与这位皇兄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虽然陛下很是宠爱她,可她还是有些放不开。
“坐吧。”陛下拉着云萝就坐,他的腿呀,终于得救了。
“皇妹好兴致,这是在研究下棋?”
“是,前些日子得了一本前朝的棋谱,正在研读。”
“甚好,只是一个人下棋终究是少了几分趣味,皇妹可挑好陪你下棋之人了吗?”陛下拿起一颗棋子把玩,看似随意道。
云萝顿了一下,“还未曾寻到。”
“真是可惜,如今时间还早,皇妹还是用点心思才好。近来京州涌入了许多要参加明年科考的举子,皇妹可经常出宫查看一番,挑个如意郎君才好。若实在挑不中的话,明年我钦点的状元不合了你的意,只怕你就要哭鼻子了。”陛下打趣道。
他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开明的大家长,若是旁的世家女子,哪会有自己挑选丈夫的机会。他虽然不会将妹妹嫁给世家公子,但也不会怠慢了云萝的婚姻。
以云萝的身份,根本就不需要丈夫有多么高的身份,也能过得很好。他就这一个亲妹子,自然不愿意让云萝为了自己谋利,搞什么政治婚姻,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他已经想好了,就算云萝看上的是自己再怎么中意的才子,他也愿意把这位可能成为国家栋梁的人才让给妹妹。他很想看到这个自己心里认定的唯一一个亲人可以过的幸福,只要她不会妨碍自己的皇位。
云萝脸色微微泛红,摆出了十足的小女儿家的姿态,很是符合陛下的想法,“是,都听皇兄的,我定尽快找到人选。”
“那就好。”陛下喝了杯茶,还是不愿意动弹。秉着能多歇会儿是一会儿的态度,陛下与云萝拉了许久的家常,灌了自己一肚子茶水,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一出了云栖宫的宫门,陛下又板起了脸。唉,又要走路了,真烦。
可落到旁人眼里,则显示出了陛下对云萝公主的不同之处,心里对云萝公主的又尊敬了几分。
待皇帝走后,云萝公主合起了桌上的棋谱,神情冷淡,“来人!”
“公主殿下。”几位宫人匆匆跪在地上,接受召唤。
“收拾收拾东西,准备一下,随我出宫。”
“是,殿下。”
……
骨头咽下嘴里那骂人的三个字,仇视的看着丁再昌。事情给你解决了,钱也拿完了,你怎么还赖上我家小禾子了呢?
别装着一副那么熟的样子,天天赖在小禾子身边,说什么一起学习共同进步,进你个大头鬼!让他想跟小禾子说说话都找不到机会,实在是太可恶了!
骨头的两只眼睛就跟小灯泡一样,死死的盯着丁再昌的后背。若是目光也能实体化的话,估计这会儿丁再昌早就被扎成刺猬了。而现实却是,人家压根就不知道他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丁再昌觉得后背发凉,放下手里的书,裹了裹身上的狐裘,说道,“恭谨兄,你这屋子也太冷了些,不如搬到我家去吧,我家铺有地龙,十分的暖和。”
“我觉得还好啊,要不再添一个?”季子禾疑惑,他这个小屋都奢侈的放了俩火盆了,为何还会觉得冷。季子禾想了想,大约是人家生活条件太好,不太适应自己这里。
虽然得了丁再昌那么大的红包,可季子禾骨子里还是很节俭的,最大的奢侈也就来客人的时候,一个屋里放俩火盆了,被骨头嫌弃的大骂守财。好吧,守财奴就守财奴吧,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花,他现在什么也不缺,也没有什么好添置的。若是给家人吧,他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钱的来源。结果就成了守着金山,依旧活成个穷鬼。
不过,这钱好歹都是丁再昌这个大金主给的。季子禾决定大方点,大不了再加个火盆好了。至于他提议的搬家,那还是算了,他在这里住的挺好的,没打算换地方。
“那还是算了。”丁再昌有些失望,而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恢复了精神,“对了,恭谨兄,你头一年来京州,想必没有过年也没有去处,不如到我家里过年如何?”
季子禾头也没抬,“不了,现在离过年还早着呢,而且我并非没有去处。”
“你打算和谁一起过年?”
“我表哥一家都在京城,第一次见面时,我身边那个小孩儿就是我表哥的儿子,你之前见过的。等到过年,我自然是和他们一起过的。”
“哦哦哦,我差点都忘了。”丁再昌尴尬道,眼睛一转,又道,“跟你认识了这么久,我还没有拜见过表哥呢。不如我做东,请表哥一家在锦江楼吃一顿如何?”
“呸,叫谁表哥呢,别拉近乎!”骨头指着丁再昌叫道。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这个丁再昌,抢了他的地盘,占了他的位置,抢了他的小禾子不说,还打算抢傻啦吧唧的大表哥(宁采臣:……),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决定了,回头就去烧他家房子去!
季子禾放下书,抬起头看向丁再昌,笑了一下,“多谢好意,只是我表哥他在国学,平日里少有休沐,恐怕不能答应你的邀请了。”
“这样啊。”丁再昌的情绪再次低落了下去,像一条毛茸茸的大狗,看着让人心疼。
“啧,这个人可真奇怪,有时候觉得他聪明的很,很时候又觉得他傻啦吧唧,也不知道他到底哪一面是真,哪一面是假。”骨头抱着胳膊,冷漠道。
不管那一面是真,哪一面是假,反正季子禾是真的不忍心了。
“看了这么久的书了,也有些累了。丁兄,我听说,致远书斋刚出了一本大儒林远之的文集,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如何?”季子禾提议道。
骨头嫉妒了,小禾子平日里都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那种人,如今竟然为了丁再昌主动提出要出门。这丁再昌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竟让小禾子如此另眼相待。
若是骨头真的问了季子禾,恐怕他会很坦诚的回答,“三千两。”
收拾收拾,季子禾他们就出门了。如今已经到了年底,天上飘着小雪花,寒风凛冽,可人的精神头却是十分的高涨。
一年的辛劳马上就要结束了,再坚持些日子,就该过年了。今年北边的战乱也差不多平息了,又是个丰年,明年听说皇上还要下令减免赋税,与民休养生息。老百姓一年到头也就盼着地里那点东西,能不高兴嘛!至于城里的商户们,那就更开心了,谁过年不该买买买,老百姓有钱了就买的更多了,他们不笑难道还要哭吗?
季子禾他们走到大街上,就看到的是这样一副欣欣向荣之景,不知不觉也被感染了不少,心情愉悦了起来。
突然,他看到了一群奇怪的人。明明是大冷天,他们仍旧穿着破衣烂衫,有些还衣不蔽体,拥挤的站在街边。有些人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路人,有些人眼神空洞,对周围的事务没有半点反应。
季子禾不禁放慢了脚步,丁再昌疑惑,“恭谨兄这是怎么了?”
“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季子禾干脆停了下来,问向消息最灵通的丁再昌。
“那些啊,不是待卖的奴隶吗?”丁再昌说道。
“为何会有这么多?”季子禾皱了皱眉头,他以前没有接触过卖人,虽然他家的黄九郎是爷爷买回来的,可季子禾确实未曾亲眼见过贩卖人口的场景。
他这是第一次见到把人当作商品来售卖,以前虽然听说过,但季子禾不曾亲眼见过也就没当成一回事。毕竟卖人买人在周围人眼中都是常态,受其他人的观念影响,季子禾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如今真的见到了,他瞬间就改变了想法。
明明都是同样有血有肉的人,而有的成了卖主,有的却成了货物呢?那其中,有老人,有年轻人,有孩童,甚至还有襁褓里的婴儿,莫非有人生来便低人一等吗?那婴孩知道什么,又做过什么呢,却在他出生不久便被人决定了未来的命运,这又是凭什么呢?
“都是北边来的,这几年北边打仗,战败的士兵很多被充为了奴隶。还有一些老百姓,因为战乱,被迫离家成为流民,最后也到了人贩子手上。”丁再昌也有些唏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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